科融环境: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2018-04-25
徐州科融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次徐州科融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就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事宜作如下说明:
本公司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
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 号),2017 年 5 月 10 日
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 号)相关规定进
行的调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不
产生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政策的变化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基
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的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
以前年度及 2017 年度财务报告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净利润、股东
权益产生重大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会计政策 受影响的 本期受影响的 上期重述金 上期列报在营 上期列报在
变更内容 报表项目 报表项目金额 额 业外收入的金 营业外支出
和原因 名称 额 的金额
1.与本公
司日常活
动相关的
其他收益 19,486,375.36 13,276,362.29
政府补助
计入其他
收益
2.资产处
置损益列 资产处置 27,566,031.28 140,046.5 327,734.2 -187,687.7
报调整
收益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
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
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徐州科融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