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融环境: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年报问询函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05-15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年报问询函相关事项的
独 立 意 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本着实事求是、
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年报问询函相关事项发表如
下独立意见:
根据会计师出具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2017 年 8 月 31 日徐州丰利代新
疆君创偿还转入并于 9 月 20 日转出的资金 7,500 万元并未在你公司会计账簿中
记录。请自查并说明公司未记录该笔资金进出事项的原因,同时结合上述事项
说明相关内控制度能否有效确保公司财务独立性,请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明
确意见。
经公司提供的相关文件,我们并听取了有关各方对相关事实的陈述和说明,
其事实经过如下:
2017 年 8 月 31 日徐州丰利代新疆君创偿还转入并于 9 月 20 日转出的资金
7,500 万元,该账户系公司在广州开立账户,由于与银行属地不在同一城市,联
系沟通略有不便,同时,公司负责办理此事的工作人员缺乏相应的财务处理经验,
导致开户后资金进出账户都未将相关凭证及时提交财务部门进行账务处理,造成
公司财务人员没有在相应的会计账簿中记录。
综上说明,公司内控制度没有完全得到有效执行,存在一定的缺陷,公司财
务管理具有独立性,但财务人员业务水平欠缺,导致出现了严重的错误,相关经
办人由于业务知识不够,错误地认为公司账户银行余额一借一贷相等,无需记账。
因此,作为独立董事,我们已督促公司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培训,提升业务能力,
严格内控管理,确保财务管理的独立性、专业性。
(此页为徐州科融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年报问询函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宋岩涛:
王 聪:
刘建国:
二〇一八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