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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科融环境: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2018-06-02  

						       徐州科融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
         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本着实事求是、
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一、事前认可
    关于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该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日
常经营产生的必须事项,按照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
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
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且公司近年来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占同类交
易金额的比例低,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基于上述情况,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1、经审阅拟聘任人员的个人履历,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规定之情形以及其他规
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之情形。
    2、经充分了解被聘任人资格条件、管理经验、业务专长等情况,我们认为,
被聘任人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专业或行业知识,能够胜任公司相应岗位的职责
要求,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3、本次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聘任李晓光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秦庚立先生为公司副总
经理、董事会秘书;聘任石丽杰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以上人员任期自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二)关于公司核销资产的独立意见
    本次核销资产事项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及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了财务会计要求的真实、客观性原则,能公允地反映公司
的资产状况,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核销资产事项。
   (三)关于公司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审议的关联交易属公司日常发生的正常经营业务,不违背国家相关
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上述关联交易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有
利于公司充分利用关联方的优势资源,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影响,交易价格
均参照市场价格确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没有发现有侵害中小股东利益
的行为和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作为独立董事同意《关于
公司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四)关于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及授出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
未达行权条件予以注销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依照股东大会的授权,对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人员已获授未行
权的股票期权予以注销,同时因第一期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
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相应获授部分股票期权予以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8 号——股权激励计划》及《关于徐
州科融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审议程序
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全体股东
的利益。




(此页为徐州科融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宋岩涛:


                 王 聪:


                 刘建国:




                                         二〇一八年六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