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融环境: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累计和2018年上半年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2018-08-25
徐州科融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累计和 2018 年上半年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
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
[2005]120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
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担保
情况进行了核查和监督,具体情况如下:
一、2018 年上半年公司严格遵守《公司法》、《担保法》、《物权法》、中国证监会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
[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
《公司章程》、《对外担保制度》的有关规定,控制和降低对外担保风险,保证公司的资产
安全。
二、2018 年上半年公司不存在为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及其他关
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三、截至目前,对外担保余额为 26,850 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9.78%,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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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为徐州科融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2018 上半年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
及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宋岩涛:
王 聪:
刘建国: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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