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科融环境:关于提名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2018-12-10  

						证券代码:300152           证券简称:科融环境       公告编号:2018-166


                     徐州科融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名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徐州科融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董事夏青先
生、独立董事刘建国先生的书面辞职申请,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董事、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164)。
    为维护董事会的稳定,确保公司重大事务决策工作的正常开展,2018 年 12
月 10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
关规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独立董
事候选人的议案》。提名陈卫东先生、张玉国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候选人,谢思敏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简历见附件),
任期均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提名相关候选人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选举独
立董事提案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审核无异议后,方可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截止本公告日,谢思敏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公司将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方法》的要求将独立董事候选人详细信息通过上市公司业
务专区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
位或个人对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网站提供的渠道,就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可能影响其独立性的情
况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反馈意见。
特此公告


           徐州科融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日
附件:候选人简历

    陈卫东先生
    陈卫东先生,男,196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南京工业
大学毕业。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江苏金大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北京、上
海、南京多家知名大学法学院客座教授。江苏省南京市政法系统执法监督员。陈
卫东先生现担任数家世界五百强企业及其他大中型公司的法律顾问。
    陈卫东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
公司董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第 3.2.3 条规定的情形。


    张玉国先生简历
    张玉国先生,男,197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日本山口
大学经济学硕士。曾任职卫生部兰州生物制品研究所、日本系统工程株式会社、
日本 JOB 株式会社。张玉国先生现担任中国上海利根商贸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
    张玉国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
公司董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第 3.2.3 条规定的情形。


    谢思敏先生简历
    谢思敏先生,男,1956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拥有
北京大学法学学士、日本神户大学法学硕士和日本神户大学私法专业法学博士学
位。曾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经济法系任教,历任北京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证券
部副经理、天地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东优加利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重庆民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独立董事、日本 JASDAQ 上市公司 M.H.G 株
式会社社外监事、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同时担任北京市信利律师事
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深圳前海东西南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董事长,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外事委员会委员和金融证券专业委员会委员。
    谢思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
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法》及其他法
律法规关于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