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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科融环境: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12-10  

						                  徐州科融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徐州科融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对公司、全体股
东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相
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议案的独立意见
    陈卫东先生、张玉国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能够胜任董事岗位的职责
要求,提名陈卫东先生、张玉国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将有利于
提升公司的管理水平、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新的活力;该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陈卫东先生、张玉国先生不存在《公司法》
规定不适合担任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
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同意选举陈卫东先生、张玉国担任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谢思敏先生的履历、资格证书及签署的书面承诺等资料,我们认为谢
思敏先生的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业务专长以及提名程序等符合《公

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未发现有《公司法》第 147

条规定的情况,未发现其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谢思敏先生的个人履
历、工作实绩、社会兼职等情况符合《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性和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
工作经验。
    为此,我们同意对谢思敏先生的提名,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徐州科融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王 聪:




    刘建国:




    宋岩涛: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