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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科融环境:关于诉讼判决结果的公告2019-04-09  

						证券代码:300152           证券简称:科融环境        公告编号:2019-055


                     徐州科融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判决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徐州科融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湖北省武
汉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鄂 01 民初 4968 号《民事判决书》,现将有关情况公
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原告:徐州科融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融环境”)
    被告: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迪生态”)
    2018 年 11 月 26 日,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我公司因票据付款
请求权纠纷事项将凯迪生态作为被告向其提起的诉讼。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提起
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60)。
    二、本次判决情况
    被告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
徐州科融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付款人民币 73,563,487.00 元及利息(以
73,563,487.00 元为本金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自 2018 年 6 月 29 日计
算至付清之日止)。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国人民共
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 409,617.43 元,保全费 5,000.00 元,由被告凯迪生态环境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
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上述判决系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公司暂时无法准确预计上述判决对公司利
润的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鄂 01 民初 4968 号《民事判决书》。


    特此公告。




                                          徐州科融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