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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科融环境: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9-04-26  

						                   徐州科融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
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任职及议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的规定,作为徐州科融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拟审
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事前审查,并发表书面意见如下:
    一、关于续聘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事前意见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审计从业资格,并具
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相关专项审
计工作的要求,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职责,能够恪守尽责,遵循独立、
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实施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
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较好地履行了双方合同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因此,我
们一致同意续聘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的
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意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徐州科融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王   聪:


                 谢思敏:


                 宋岩涛: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