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融环境: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19-08-27
雄安科融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公司对外担保
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5)120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
的通知》、《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及《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作为雄安科融环境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现就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
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如下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1、2016 年,公司将新疆君创能源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君创)100%
的股权全部转让给天津丰利创新投资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完成后,新疆君创为公
司关联企业。鉴于转让时,新疆君创尚有公司对其财务资助款项未偿还公司,公
司控股股东徐州丰利科技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为该笔款项偿还承担连带责任。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新疆君创应偿还公司款项为 82,986,890.06 元。
除此之外,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
的情况。公司按照相关的规定,对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情况进行
了详细披露,不存在没有披露的资金往来、资金占用事项。公司不存在以其他方
式变相资金占用的情况。
2、截止 2019 年 6 月 30 日,公司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 206,500,000.00
元,除为子公司提供的对外担保事项外,未发生向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关
联方提供任何担保;公司未发生违反《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
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要求的情形。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
逾期对外担保情况。公司对外担保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王聪、谢思敏、宋岩涛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六日
(此页无正文,为雄安科融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
占用及公司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王 聪:
谢思敏:
宋岩涛: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