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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科融环境:独董述职报告(王聪)2021-04-20  

                                                  雄安科融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雄安科融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任职

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在 2020 年工作中,认真

履行,充分发挥自己的会计、审计专长,独立、勤勉的履职,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全体股

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我在参与公司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等会议时,会提前了解各项

议案背景资料,认真把控风险并进行提示,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现将本人

2020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 出席董事会及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召开董事会前会主动获取会议所需要的相关资料,全面

了解公司运营情况,以便为董事会相关重要决策做好前期准备工作;会上积极参与讨论

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会后继续关注议案实施情况,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积极作用。本人参

会情况如下:

                           应出席董事会   实际出席董事会     缺席董事会   出席股东大会
       独立董事姓名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王聪                11              11                 0          0

    本人认为,2020 年度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求,对重

大经营事项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决策程序。本人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对公司

报告期内董事会各项决议及公司其他事项认真审议后,均投了赞成票,本人谨慎、认真

的行使了公司所赋予独立董事的权力。

    二、 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认真了解公司 2020 年

度的经营活动情况,并就相关问题在核实后,在董事会上就相关事项均投了赞成票,发

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日期          会议届次                            会议议案                         独立


                                             1
                                                                                                 意见

                     第四届董事会

2020 年 2 月 3 日    第二十七次会   关于向北京丰利公益基金会捐赠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

                         议

                                    1.关于续聘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事前意

                                    见

                                    2.关于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4.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   5.关于 2019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独立意见

2020 年 4 月 9 日    第二十九次会   6.关于续聘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同意

                         议         7.关于 2019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8.关于公司及并表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

                                    议案

                                    9.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议案

                                    10.关于对公司 2019 年度保留意见加强调事项段非无保留意见审

                                    议报告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3 日                  1.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同意
                     第三十次会议


                     第四届董事会

2020 年 7 月 31 日   第三十一次会   1.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同意

                         议

                     第四届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26 日   第三十三次会   1.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同意

                         议

                     第四届董事会   1.关于同意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2020 年 9 月 30 日   第三十五次会                                                                同意
                                    2.关于对外投资设立环保产业投资基金的议案
                         议


                                                   2
                      第四届董事会
                                     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及授出股票期权第一个行
2020 年 10 月 27 日   第三十六次会                                                              同意
                                     权期未达行权条件予以注销的议案
                          议




       三、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三个专门委员

会。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能够根据《审计委员会工作

细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定期参加会议。2020 年度,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 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全面了解公司重要经营事项、财务信息、关联交易

情况等,对公司内部控制、财务报告和内部审计等进行了监督、检查和评价。

      2. 作为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遵循相关规章制度履行职责,对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及聘用进行了审议并发表意见;积极参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

日常工作,对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提出了意见与建议。

       三、 对公司进行现场调研的情况

      2020 年度,本人不仅通过出席公司董事会对公司进行实地调研,了解公司生产经营

情况、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外,还通过电话会议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进展情况,掌握公司运行动态,

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和意见,同时经常关注有关公司相关报道,有效履行了独立董

事职责。

       四、 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积极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确保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2、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每一个提交董事会审议的

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

      3、加强自身学习,加深对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了解,提高自身履职能力,

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

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更好地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3
    五、 其他工作情况

    1、报告期内,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报告期内,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报告期内,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21 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认真、勤勉、谨慎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等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保证公司董事会的客观、

公正与独立运作,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配合

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独立董事:王聪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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