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新动力:公司章程修正案2022-11-24  

                                         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经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作出修订。 修订后的《公司
章程》尚需提交 2022 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章程修订对
照表如下::


           修改前                                修改后
                                  第三章 党委
                                  第二十六条 根据《党章》的规定,设立中
                                  共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简
                                  称“公司党委”)和中共雄安新动力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简称“公司纪
                                  委”)。

                                  第二十七条 公司党委设书记 1 名,设立主
                                  抓企业党建工作的专职党委副书记,其他党
                                  委成员若干名,公司纪委设书记 1 名,党
                                  委书记及其他党委委员的任免按照党的
                                  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公司党委根据《党章》等党内
                                  法规履行如下职责:
                                  (一)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围绕公司生产经
                                  营开展工作;
                                  (二)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公
                                  司的贯彻执行;
                                  (三)研究布置公司党群工作,加强党组织
的自身建设,领导思想政治工作、统战工作、
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建设和工会、共青
团、妇联等群众组织;
(四)研究讨论公司改革发展稳定、重大经
营管理事项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
题,并提出意见建议;
(五)参与公司重大问题的决策,对董事会、
总裁办公会拟决策的重大问题进行讨论研
究, 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支持职工代
表大会开展工作;
(七)承担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党
风廉政建设,支持纪委切实履行监督责任;
(八)研究其它应由公司党委决定的事项。




  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