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5-046 2015 年 04 月 1 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 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吴道洪、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董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 人员)刘银玲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 104,919,227.22 6,323,589.38 1,559.17%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6,465,873.70 -14,729,734.13 -143.90% (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21,749,385.87 58,157,561.36 -137.40%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0.0753 0.2014 -137.39% 股)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2 -0.05 -143.9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2 -0.05 -143.9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45% -1.06% 1.5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 0.45% -1.09% 1.54% 收益率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元) 2,529,499,463.45 2,437,185,226.95 3.79%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股东权益 1,452,312,039.54 1,445,860,358.12 0.45%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 5.0302 5.0078 0.45% 产(元/股)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3,469.12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18,919.19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减:所得税影响额 4,229.43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73.50 合计 11,147.14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3 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重大风险提示 1、下游客户经营状况不佳的风险 受制于国内宏观经济形势与国家宏观调控的影响,公司下游客户整体经营状况不佳;尤其电石行业,成本居高不下的 局面短期内缺乏明显改善。公司未来将选择大型化一体化的下游客户进行开拓,重点跟踪盈利能力较强的客户,深入推广“神 雾热装式节能密闭电石炉”产品,为下游客户提供节能减排系统解决方案,为其创造良好的节能减排效益,并同步推动公司 业绩提升。 2、市场竞争风险 随着能源价格的不断上涨,节能降耗已经成为一项基本国策,国家对环保要求的提高和对节能减排的重视,将引发大量 传统企业进入工业炉窑节能环保行业市场,公司将面临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公司将加强技术创新与业务合作,同时积极开 拓市场,提升在工业节能减排尤其是电石行业节能减排领域的技术竞争力。 3、应收账款风险 报告期内,由于自身行业特点,同时项目建设过程中受自然条件等多种因素影响,工程项目建设周期较长,公司应收 账款占资产的比例较大,若应收账款催收不力或客户资信与经营状况恶化导致未按合同规定及时支付,将可能给公司的应收 款项带来坏账风险。公司积极加强对客户的催款力度,必要时采取诉讼等法律途径追讨债权。 4、资金需求风险 公司在业务拓展过程中,一方面传统总承包业务的推进和拓展需要充裕的资金支持,另一方面,目前公司积极探索合 同能源管理等新型商业模式,会对公司的资金需求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此,公司一方面加强应收款项的管理,确保充足的 经营活动现金流,增强公司的营运能力;另一方面与银行等金融机构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稳定银行融资渠道,确保资金需 求。 5、分子公司管控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拥有多家分子公司,地域分布较广,存在公司对分子公司的管控风险。公司通过对分子公司人事、财 务实行“垂直统一管理,平行岗位考核”的模式,进一步加强管控,降低风险。同时推动实施非主业资产和业务的整合计划, 对不符合公司主业发展方向、缺乏盈利能力的分子公司实施“关停并转”,集聚力量,振兴主业。 6、技术创新风险 公司专注工业炉窑节能减排领域,并拥有多项专利技术及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目前着力开拓电石行业节能减排市场, 重点推广无偿受赠神雾集团的“神雾热装式节能密闭电石炉”相关专利及其工艺包,并将持续加强技术研发,推动科技创新, 因此,面临技术创新的不确定性风险。对此,公司未来将认真做好可行性研究,加大研发投入,引入高层次的研发人才,不 断提高核心技术的研发能力,改进公司技术创新的风险管控水平。 三、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17,04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4 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北京万合邦投资 境内非国有法人 19.79% 57,130,000 0 质押 57,130,000 管理有限公司 王利品 境内自然人 6.85% 19,781,279 16,335,959 质押 15,600,000 全国社保基金一 境内非国有法人 4.88% 14,099,692 0 0 零八组合 席存军 境内自然人 4.53% 13,082,143 9,811,607 0 王树根 境内自然人 4.53% 13,082,143 9,811,607 质押 4,400,000 交通银行-博时 新兴成长股票型 境内非国有法人 1.73% 4,999,901 0 0 证券投资基金 泰康人寿保险股 份有限公司-投 境内非国有法人 0.89% 2,580,305 0 0 连-平衡配置 中国农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申 万菱信中证环保 境内非国有法人 0.81% 2,325,109 0 0 产业指数分级证 券投资基金 香港金融管理局 境外法人 0.69% 1,999,918 0 0 -自有资金 陈曦 境内自然人 0.55% 1,596,791 0 0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北京万合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7,130,000 人民币普通股 57,130,000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八组合 14,099,692 人民币普通股 14,099,692 交通银行-博时新兴成长股票型 4,999,901 人民币普通股 4,999,901 证券投资基金 王利品 3,445,320 人民币普通股 3,445,320 席存军 3,270,536 人民币普通股 3,270,536 王树根 3,270,536 人民币普通股 3,270,536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 2,580,305 人民币普通股 2,580,305 连-平衡配置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 万菱信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 2,325,109 人民币普通股 2,325,109 券投资基金 香港金融管理局-自有资金 1,999,918 人民币普通股 1,999,918 陈曦 1,596,791 人民币普通股 1,596,791 5 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1、王树根为席存军姐姐的配偶; 2、2014 年 5 月 16 日,万合邦与席存军、王树根签署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了《一致行动人协议》(详见公司于 2014 年 5 月 16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披露的《关 说明 于公司部分股东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的公告》); 3、除上述 1、2 外,未发现公司股东之 间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 公司股东陈曦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 0 股,通过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 (如有) 保证券账户 1,596,791 股,实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596,791 股。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股 本期解除限售股 本期增加限售股 股东名称 期初限售股数 期末限售股数 限售原因 解除限售日期 数 数 每年按照上年末 王利品 18,585,959 2,250,000 0 16,335,959 高管锁定 持有股份数的 25%解除限售 每年按照上年末 席存军 13,074,107 3,262,500 0 9,811,607 高管锁定 持有股份数的 25%解除限售 每年按照上年末 王树根 13,074,107 3,262,500 0 9,811,607 高管锁定 持有股份数的 25%解除限售 合计 44,734,173 8,775,000 0 35,959,173 -- -- 6 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项 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变动幅度 变动原因 货币资金 243,855,881.41 430,220,907.85 -43.32% 支付供应商货款 应收票据 590,000.00 3,700,000.00 -84.05% 支付供应商货款 预付款项 76,703,198.75 52,815,271.37 45.23% 预付在建项目供应商货款 应收利息 1,291,117.09 9,676,115.58 -86.66% 定期存款到期,收到利息 其他流动资产 1,552,491.73 5,693,964.99 -72.73% 待抵扣税金减少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425,000,000.00 25,000,000.00 1600.00% 圣雄公司已按照债转股协议约定 办理完毕工商变更手续,据此进 行账务处理 长期待摊费用 4,970,345.11 1,344,319.00 269.73% 办公楼装修费用增加 其他非流动资产 330,861,586.37 529,106,352.95 -37.47% 圣雄公司已按照债转股协议约定 办理完毕工商变更手续,据此进 行账务处理;预付港原改造及石 家庄化纤项目的设备款调至其他 非流动资产 应交税费 1,453,856.60 6,503,254.35 -77.64% 缴纳税金 应付利息 2,410,188.26 359,022.22 571.32% 贷款利息及融资租赁利息增加 长期应付款 140,000,000.00 72,567,193.07 92.92% 融资租赁起租日开始,应付新疆 胜沃项目融资租赁款 2、利润表项目 项 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变动幅度 变动原因 营业收入 104,919,227.22 6,323,589.38 1559.17% 本期新疆胜沃项目收入增加 营业成本 77,588,971.75 5,237,356.18 1381.45% 本期新疆胜沃项目成本增加 7 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营业税金及附加 86,210.22 28,426.29 203.28% 缴纳税金 销售费用 1,239,169.32 672,785.91 84.18% 为开拓新业务,加大销售费用投 入 管理费用 15,644,234.17 10,535,476.86 48.49% 因公司业务增长,导致经营管理、 工程管理及研发人员等支出增加 财务费用 1,473,166.50 8,187,928.30 -82.01% 上年同期主要为已处置公司空港 能源财务费用440.44万元,贴现 利息较上年同期减少 资产减值损失 4,210,779.44 1,629,691.06 158.38% 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账款账龄增 加,导致资产减值损失增加 营业外收入 19,259.19 718,925.60 -97.32% 较上年同期政府补助减少 营业外支出 3,809.12 26,760.50 -85.77% 上年同期主要为已处置公司空港 能源罚款支出 所得税费用 -746,244.40 319,657.35 -333.45% 本期天立新疆享受减免所得税政 策 3、现金流量表项目 项 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变动幅度 变动原因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 17,606,425.76 41,443,985.24 -57.52% 上年同期收到借入资金2100万 的现金 元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 51,690,198.39 9,514,027.19 443.31% 支付供应商货款 的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677,352.72 23,585,935.18 -97.13% 本期工程结算少,缴纳相关税 费少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 44,315,542.58 9,485,760.47 367.18% 偿还拆借资金及退还的保证金 的现金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 220,517,062.29 10,874,337.82 1927.87% 预付港原改造及石家庄化纤项 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目的设备款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1,500,000.00 -100.00% 本期未对外吸收投资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345,010,000.00 99,600,000.00 246.40% 较上年同期银行贷款增加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 4,998,701.51 12,275,080.11 -59.28% 较上年同期偿还银行贷款利息 息支付的现金 减少 8 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二、业务回顾和展望 报告期内驱动业务收入变化的具体因素 本报告期内,主要由于依托神雾集团无偿赠与的“神雾热装式节能密闭电石炉”相关专利及其工艺包,公司在电石行业节 能减排领域的核心竞争能力得到了大幅提升;在工程总承包方面,公司新疆胜沃项目订单,项目计划有序施工,导致公司收 入增长。实现营业收入 10,491.92 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 1,559.1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646.59 万元,较上 年同期增长 143.90%。 重大已签订单及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于2012年12月27日与乌海市懿峰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乌海市懿峰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产业链项目80万吨/ 年电石工程项目EPC总承包合同书》,暂定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77,000万元(详见公司于2012年12月2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 网站披露的《关于重大合同的进展公告》)。目前由于受国内经济环境影响,公司下游行业需求萎缩,项目推迟开工。 2、公司于2013年1月31日与临沂亿晨镍铬合金有限公司签订了《临沂亿晨镍铬合金有限公司633MVA镍铬合金生产线项 目(土建施工除外)总承包合同书》,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56,785.29万元,项目分二期建设,第一期执行合同金额为18,928.43 万元人民币(详见公司于2013年2月1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披露的《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同样受下游行业需求 萎缩的影响,项目预计要变更或终止,实际情况还在交流商谈中。 3、2014年8月22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天立环保工程新疆有限公司与新疆胜沃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长焰煤分质利用 化工一体化示范项目40万吨/年电石工程供货及施工合同》,合同总金额为51900万元整。2014年8月22日,公司与新疆胜沃 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技术转让(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合同金额为人民币700万元)及《长焰煤分质利用化工一体化 示范项目40万吨/年电石工程神雾热装式节能密闭电石炉工艺包编制合同》(合同金额为600万元)(详见公司于2014年8月 25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截止本报告期末,该项目正在实施中 4、2014年9月15日,公司与内蒙古港原化工有限公司签订了《密闭电炉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合同》,该 项目拟采用合同能源管理的节能服务模式,由公司独立投入技改资金16044万元,对港原化工正在运行的电石炉生产系统进 行以节能降耗为目的技术改造。该项目技改期为六个月,改造后的节能效益分享期限为八年,每年产生的节能效益总金额预 计可达7576万元人民币(详见公司于2014年9月15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披露的《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截止本报 告期末,该项目正在实施中 5、2014年9月22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天立环保工程新疆有限公司与新疆胜沃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长焰煤分质利用 化工一体化示范项目40万吨/年电石工程预热炉系统供货及施工合同》,合同总金额为20800万元整(详见公司于2014年9月 22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截止本报告期末,该项目正在实施中 6、2014年12月5日,公司与石家庄化工化纤有限公司签订了《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合同》,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就“石 家庄化工化纤有限公司20万吨/年电石炉改造项目进行电石炉专项节能服务,本项目公司投资3.5亿元(详见公司于2014年12 月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披露的《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截止本报告期末,该项目正在实施中 数量分散的订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重要研发项目的进展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的无形资产、核心竞争能力、核心技术团队或关键技术人员(非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发生重大变化 的影响及其应对措施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前 5 大供应商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9 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前 5 大客户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年度经营计划在报告期内的执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有序开展和稳步推进各项工作。 对公司未来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的重要风险因素、公司经营存在的主要困难及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 适用 □ 不适用 详见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二“重大风险提示”。 10 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四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来源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权激励承诺 本公司将不以 任何方式从事, 包括与他人合 作直接或间接 从事与天立环 保及其子公司 相同、相似或在 任何方面构成 竞争的业务;将 尽一切可能之 努力使本公司 控制的天立环 保其他关联方 不从事与天立 报告期内,万合 北京万合邦投 环保及其子公 邦和神雾集团严 资管理有限公 司相同、类似或 格履行了并将继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 司、北京神雾环 在任何方面构 2014 年 05 月 16 不适用 续履行上述承 诺 境能源科技集 成竞争的业务;日 诺,不存在违背 团股份有限公 不投资控股于 上述承诺的行 司 业务与天立环 为。 保及其子公司 相同、类似或在 任何方面构成 竞争的公司、企 业或其他机构、 组织;不向其他 业务与天立环 保及其子公司 相同、类似或在 任何方面构成 竞争的公司、企 业或其他机构、 组织或个人提 供专有技术或 11 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提供销售渠道、 客户信息等商 业机密。 1、在向公司股 东大会、董事会 行使提案权和 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上行使 表决权时保持 一致; 2、在 报告期内,公司 行使公司董事 及相关承诺人严 北京万合邦投 (含独立董 格履行了并将继 资管理有限公 事)、监事和高 2014 年 05 月 16 不适用 续履行上述承 司;席存军;王树 级管理人员候 日 诺,不存在违背 根 选人的提名权 上述承诺的行 时保持一致;3、 为。 在行使公司临 时股东大会的 召集权时保持 一致。4、上述 承诺在各方为 神雾环保股东 期间持续有效。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公司董事、股东 王利品先生为 保障公司及全 体股东的利益, 做出放弃同业 竞争与利益冲 突的承诺:本人 报告期内,公司 目前未对外投 及相关承诺人严 资与公司主营 格履行了并将继 2011 年 01 月 07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王利品 业务相同或构 不适用 续履行上述承 日 成竞争关系的 诺,不存在违背 业务,也未直接 上述承诺的行 或以投资控股、 为。 参股、合资、联 营或其它形式 经营或为他人 经营任何与公 司的主营业务 相同、相近或构 12 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成竞争的业务。 在今后的任何 时间,本人不会 直接或间接地 以任何方式(包 括但不限于自 营、合资或联 营)参与或进行 与公司营业执 照上所列明经 营范围内的业 务存在直接或 间接竞争的任 何业务活动;不 向其他业务与 公司相同、类似 或在任何方面 构成竞争的公 司、企业或其他 机构、组织或个 人提供专有技 术或提供销售 渠道、客户信息 等商业秘密;不 利用股东地位, 促使股东大会 或董事会作出 侵犯其他股东 合法权益的决 议;对必须发生 的任何关联交 易,将促使上述 交易按照公平 原则和正常商 业交易条件进 行。上述承诺长 期有效,除非本 人不再为公司 的股东。如有违 反,本人愿根据 法律、法规的规 定承担相应法 律责任。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13 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是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 不适用 (如有)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11,338.4 本季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5,299.41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4,576.45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98,377.01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13.09% 项目达 截止报 项目可 是否已 截至期 截至期 募集资金 调整后 本报告 到预定 本报告 告期末 是否达 行性是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 变更项 末累计 末投资 承诺投资 投资总 期投入 可使用 期实现 累计实 到预计 否发生 募资金投向 目(含部 投入金 进度(3) 总额 额(1) 金额 状态日 的效益 现的效 效益 重大变 分变更) 额(2) =(2)/(1) 期 益 化 承诺投资项目 2012 年 1,903.9 研发中心 否 2,786 2,786 0 100.00% 01 月 31 0 0 否 6 日 节能环保技术装备 是 10,445 423.55 0 423.55 100.00% 是 基地建设项目 港原化工密闭电炉 2015 年 10,021. 10,021. 节能技术改造合同 是 0 100.00% 06 月 30 0 0 否 45 45 能源管理项目 日 12,348.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13,231 13,231 0 -- -- -- -- 96 超募资金投向 港原化工密闭电炉 2015 年 6,022.5 3,658.3 节能技术改造合同 是 729.72 60.74% 06 月 30 0 0 否 5 6 能源管理项目 日 石家庄化工合同能 是 35,000 13,000 13,000 13,000 100.00% 否 源管理项目 节能环保技术装备 是 4,555 0 0 0 0.00% 是 基地建设项目 归还银行贷款(如 -- 40,400 40,400 10,400 39,900 98.76% -- -- -- -- -- 有) 补充流动资金(如 29,469. -- 45,900 45,900 1,169.69 64.20% -- -- -- -- -- 有) 69 14 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105,32 25,299.4 86,028.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125,855 -- -- -- -- 2.55 1 05 118,55 25,299.4 98,377. 合计 -- 139,086 -- -- 0 0 -- -- 3.55 1 01 受国家宏观调控和下游行业疲软等不利因素的影响,“节能环保技术装备基地建设项目”一直未有实质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 性进展。此外,公司高效煤粉锅炉业务也因 2014 年 4 月空港天立能源工程技术(北京)有限公司 60% 预计收益的情况和 的股权对外转让而面临终止,因此,原募投项目已不再适应公司未来战略发展规划。公司根据目前战 原因(分具体项目) 略发展和商业模式创新的需要,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将原有“节能环保 技术装备基地建设项目”变更为“港原化工密闭电炉节能技术改造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公司 2014 年度由于受国家宏观调控和下游行业疲软等不利因素的影响,募投项目由“节能环保技术装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 备基地建设项目”变更为“港原化工密闭电炉节能技术改造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 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网站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 2014-108 号《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公告》),并召开了 2014 年第六次临 时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项目可能性相应发生变化。 适用 1、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二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 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计划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8,800 万元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及 10,000 万元偿还银行贷款,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都发表了相关意见,同意上述超募 资金的使用。公司已于 2011 年 5 月 19 日完成补充流动资金 8,800 万元事项;2011 年 6 月 17 日公 司偿还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电子城支行 4,000 万元贷款;2011 年 7 月 11 日公司偿还了 北京银行清华园支行 4,000 万元贷款;2011 年 7 月 12 日偿还了杭州银行北京分行 2,000 万元贷款。 2、公司于 2011 年 8 月 14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11 年 9 月 1 日召开的 201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公司计划使用超募资金 15,000 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股东大会批准之 日起 6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为 15,000 万元,实际用于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 14,000 万元。2012 年 2 月 29 日公司将 14,000 万元超募资金归还并存入公司募 集资金专用账户。至此,公司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已一次性归还完毕,公司已将上述募 集资金归还情况通知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3、公司与 2012 年 3 月 8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 会第五次(临时)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临时补 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计划使用超募资金 9,500 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 准之日起 6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12 年 9 月 5 日将 9,500 万超募资金已一次 性归还完毕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归还情况通知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4、公司于 2012 年 5 月 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计划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19,5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独立董事、监事 会、保荐机构都发表了相关意见,同意上述超募资金的使用。 5、公司于 2012 年 9 月 27 日召 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临时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计划使用超募资金 9,500 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 准之日起 6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13 年 3 月 27 日将 9,500 万超募资金已一次性归还 完毕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归还情况通知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6、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决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将原有“节能环保密闭矿热炉产能建设项 目”和“工业炉窑炉气高温净化与综合利用项目”合并,在浙江省诸暨市成立全资子公司并实施“节能环 保技术装备基地建设项目”, 变更后的募投项目“节能环保技术装备基地建设项目”拟投资金额为 15000 万元,与原募投项目投入资金的差额为 4,555 万元,拟使用超募资金投入。 7、2013 年 7 月 1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及《关于使用部 15 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分超募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计划使用超募资金 9,500 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 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6 个月。2014 年 1 月 17 日公司将 9,500 万超募资金已一次性归还完毕,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归还情况通知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8、公司于 2014 年 2 月 14 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 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计划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 19,500 万元偿还银行贷款,独立 董事、保荐机构都发表了相关意见,同意上述超募资金的使用。 9、2014 年 9 月 10 日,公 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临时)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计划使用超募资金 9,500 万元临时补充流动 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6 个月,到期将归还募集资金账户。2015 年 3 月 9 日公司将 9,500 万超募资金已一次性归还完毕,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归还情况通知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10、2014 年 9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临时)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 次(临时)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根据目前战略发展和商业 模式创新的需要,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拟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将原有“节能环保技术装备基 地建设项目”变更为“港原化工密闭电炉节能技术改造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原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 金 15000 万元,变更后的募投项目拟投资金额为 16,044 万元,变更后的募投项目与原募投项目剩余募 集资金的差额为 3,749.44 万元,拟使用超募资金投入,独立董事、保荐机构都发表了相关意见,同意 上述募投项目的变更。公司于 2014 年 10 月 15 日召开 2014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 11、2014 年 12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临 时)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石家庄 化工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议案》,公司于 2014 年 12 月 5 日与石家庄化工化纤有限公司签署了《合同 能源管理项目合同》,由公司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就“石家庄化工化纤有限公司 20 万吨/年电石炉改造 项目”提供电石炉改造专项节能服务。本项目由公司自主投资 35,000 万元,节能效益分享期限为 4 年, 公司累计能分享的节能效益总额为人民币 63,174.2 万元。为加快项目建设,提高公司超募资金的使用 效率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 35,000 万元投资本项目建设,《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石家庄化工合同 能源管理项目的议案》已经 2014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2、2015 年 2 月 16 日,公司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临时)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石家庄化工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根据公司对于石家庄化工合同能源 管理项目资金使用以及意向银行融资等的通盘考量,为有效利用银行融资,高效使用募集资金,公司 拟将石家庄化工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超募资金计划使用金额由原 3.5 亿元变更为 1.3 亿元,其余 2.2 亿元将通过银行融资方式予以解决。《关于变更石家庄化工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议 案》已经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3、2015 年 2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五十六次(临时)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 金偿还银行贷款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计划使用超募资金 10900 万元偿还银行贷款,使 用超募资金不超过 176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及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议案》已经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适用 以前年度发生 受国家宏观调控和下游行业疲软等不利因素的影响,“节能环保技术装备基地建设项目”一直未有实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性进展。此外,公司高效煤粉锅炉业务也因 2014 年 4 月空港天立能源工程技术(北京)有限公司 60% 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的股权对外转让而面临终止,因此,原募投项目已不再适应公司未来战略发展规划。公司根据目前战 略发展和商业模式创新的需要,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将原有“节能环保 技术装备基地建设项目”变更为“港原化工密闭电炉节能技术改造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详见在中国证 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于 2014 年 9 月 26 日披露的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公告》。 16 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适用 以前年度发生 受国家宏观调控和下游行业疲软等不利因素的影响,“节能环保技术装备基地建设项目”一直未有实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性进展。此外,公司高效煤粉锅炉业务也因 2014 年 4 月空港天立能源工程技术(北京)有限公司 60% 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的股权对外转让而面临终止,因此,原募投项目已不再适应公司未来战略发展规划。公司根据目前战 略发展和商业模式创新的需要,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将原有“节能环保 技术装备基地建设项目”变更为“港原化工密闭电炉节能技术改造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详见在中国证 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于 2014 年 9 月 26 日披露的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公告》。 适用 根据 2009 年 7 月 22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09 年 8 月 8 日公司第五次临时股东大 会、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拟用募集资金 2,786 万元投资于公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至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已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该 先期投入及置换情 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待公司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以前,公 况 司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已使用自筹资金 1,380 万元投入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开发建 设。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1 年 1 月 18 日出具了利安达专字【2011】第 1066 号 《关于天立环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审核报告》,对上述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预先投入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 不适用 时补充流动资金情 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 适用 资金结余的金额及 因研发中心募投项目目前已竣工,结余募集资金 8,820,428 元,结余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 原因 账户中。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中。 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于 2014 年度变更了部分募投项目,原“节能环保技术装备基地建设项目”因项目建设流动资金需 要,申请使用募集资金 2705.44 万元,该笔募集资金从募集资金账户转出并存入普通银行账户,截止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 2014 年 9 月 26 日,该募投项目已使用 423.55 万元,剩余流动资金 2281.89 万元于 2014 年 12 月 29 露中存在的问题或 日转入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华路支行募集资金账户(详见公司于 2015 年 1 月 26 日在中国证监会 其他情况 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告)。公司在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的 问题。 三、其他重大事项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4年11月20日开市起停牌,并于2015年1月28日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信息披露网上公布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公司股票于2015年1月28日开市起复 牌。公司根据2014年度财务数据于2015年3月24日更新并发布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公司于 2015年4月3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公司将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披露该重大 资产重组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 17 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四、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公司董事会根据证监会及证监局的有关规定,于2015年1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并审议通过了《关 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会议修定了《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条款,并于2015年2月13日召开的2015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此议案。修定后的《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具体规定为: 第一百五十六条 利润分配政策 (一)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及修改 1、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政策的程序:公司董事会应就利润分配政策做出方案,该方 案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并经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应对董事会通过的利润分配政策方案 发表独立意见。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政策时,应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为公众投资者参与利润分配政策 的制订提供便利,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同意方能通过决议。 2、公司的利 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且有必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可以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但应遵守以下规定: (1)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 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劵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2)应按照前项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程序,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3) 董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时,应详细论证和分析调整的原因及必要性,并在股东大会的提案中说明。 前述公司外部经营发生较大变化是指国内外的宏观经济环境、公司所处行业的市场环境或者政策环境发生对公司重大不 利影响的变化。 前述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是指发生下列情形之一:(1)公司营业收入或者营业利润连续两年下 降且累计下降幅度达到40%;(2)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连续两年为负。 (二)利润分配政策 1、公司利润分配遵循如下原则: (1)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2)在符合现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优先选择现金分红方式,并保持现金分红政策的一致性、合理性和稳定性; (3)根据公司经营需要留存必要的未分配利润,保持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2、利润分配形式: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 3、利润分配顺序:公司优先选择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如不符合现金分红条件,再选择股票股利的利润分配方式。 4、现金分红的条件和比例: 如公司利润分配当年无重大资本性支出项目发生,应采取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公司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 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 前述重大资本性支出项目是指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达到以下标准之一的购买资产(不含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 力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对外投资(含收购兼并)等涉及资本性支出的交易事项: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以上的事项; (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50%以上,且绝 对金额超过3000万元的事项;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 额超过300万元的事项; (4)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3000万元的事 项。 (5)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300万元的事项。 5、差异化分红政策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 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 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 达到40%; 18 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 达到20%; (4)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6、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 如不满足现金分红条件,公司可采取股票股利的利润分配方式。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司董事会应综合考虑 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因素制定分配方案。 7、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 公司每一会计年度通常进行一次利润分配;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提议进行中期分红,中期分红只以现金分 红,不采取股票股利形式。 8、利润分配应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进行利润分配,应由董事会提出利润分配方案,经过半数的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三)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制定及修改 公司董事会应根据股东大会制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以及公司未来发展计划,在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 独立董事的意见基础上,每三年制定一次具体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董事会制定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应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且经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方能通过。若因公司利润分配政策进 行修改或者公司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而需要调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该等调整应限定在利润分配政策规 定的范围内,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并经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方能通过。 (四)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和实施程序 1、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 公司董事会应在年度报告或半年度报告公布后两个月内,根据公司的股东回报规划,结合公司当年的生产经营状况、现 金流量状况、未来的业务发展规划和资金使用需求等因素,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 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适时制订公司年度或中期分红方案。 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并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方能通过。 董事会决定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应在年度或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中详细说明原因和未分配的现金利润(如有)留存公司的 用途,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披露。 独立董事应当就董事会提出利润分配方案发表明确意见;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方案经过半数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 后,方能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 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可以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投票,公司有义务为公众投资者参与表 决提供便利,该等方案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以上同意方能通过。 2、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后,由董事会负责实施,并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 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 董事会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上述利润分配政策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要求,公司现金分红标准和比例具体明确清晰,相关的决策程 序和机制完备,独立董事尽职履责并发表独立意见,充分维护了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实现扭亏为盈或者与上年同期相 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9 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六、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七、公司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报告期提出或实施股份增持计划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0 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五节 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03 月 31 日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43,855,881.41 430,220,907.85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590,000.00 3,700,000.00 应收账款 241,073,584.54 242,719,769.05 预付款项 76,703,198.75 52,815,271.37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应收利息 1,291,117.09 9,676,115.58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104,583,685.99 93,873,214.93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560,314,376.61 536,420,294.59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1,552,491.73 5,693,964.99 流动资产合计 1,229,964,336.12 1,375,119,538.36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21 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425,000,000.00 25,000,000.00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1,632,800.00 1,632,800.00 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83,835,681.76 84,059,177.17 在建工程 260,007,941.45 226,167,587.99 工程物资 38,372.40 38,372.40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146,159,602.96 148,317,148.05 开发支出 商誉 26,175,611.68 26,175,611.68 长期待摊费用 4,970,345.11 1,344,319.00 递延所得税资产 20,853,185.60 20,224,319.35 其他非流动资产 330,861,586.37 529,106,352.95 非流动资产合计 1,299,535,127.33 1,062,065,688.59 资产总计 2,529,499,463.45 2,437,185,226.95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420,010,000.00 359,000,000.00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拆入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19,995,541.11 19,995,541.11 应付账款 146,182,720.66 149,501,767.59 预收款项 155,097,264.77 171,175,602.22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 5,134,983.15 4,804,220.89 应交税费 1,453,856.60 6,503,254.35 22 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应付利息 2,410,188.26 359,022.22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81,749,732.39 101,087,713.94 应付分保账款 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832,034,286.94 812,427,122.32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140,000,000.00 72,567,193.07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13,918,696.99 13,937,616.18 递延所得税负债 7,201,355.03 7,318,733.18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161,120,052.02 93,823,542.43 负债合计 993,154,338.96 906,250,664.75 所有者权益: 股本 288,720,000.00 288,72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935,589,307.30 935,589,307.30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224,612.41 238,804.69 23 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盈余公积 37,469,464.56 37,469,464.56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190,308,655.27 183,842,781.5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1,452,312,039.54 1,445,860,358.12 少数股东权益 84,033,084.95 85,074,204.08 所有者权益合计 1,536,345,124.49 1,530,934,562.2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529,499,463.45 2,437,185,226.95 法定代表人:吴道洪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董新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银玲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21,020,186.52 406,517,333.27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30,000.00 3,400,000.00 应收账款 226,046,882.56 227,630,257.55 预付款项 24,854,592.99 23,296,232.47 应收利息 1,291,117.09 9,676,115.58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319,162,336.84 190,330,829.71 存货 275,559,922.47 262,576,671.10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107,333.33 755,370.55 流动资产合计 1,068,072,371.80 1,124,182,810.23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327,168,310.25 25,000,000.00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380,593,224.85 380,593,224.85 投资性房地产 24 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固定资产 39,386,920.59 39,967,667.60 在建工程 178,993,554.86 147,815,560.48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9,256,592.25 9,422,633.31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3,296,666.68 递延所得税资产 18,893,275.93 18,264,409.68 其他非流动资产 233,187,181.37 333,600,258.20 非流动资产合计 1,190,775,726.78 954,663,754.12 资产总计 2,258,848,098.58 2,078,846,564.35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400,010,000.00 339,000,000.0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19,995,541.11 19,995,541.11 应付账款 84,859,959.45 75,496,672.63 预收款项 25,895,014.50 12,927,514.50 应付职工薪酬 1,885,075.26 1,595,745.25 应交税费 -3,386,183.72 -988,951.80 应付利息 2,372,854.93 321,688.89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163,722,962.27 197,438,066.40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695,355,223.80 645,786,276.98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25 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140,000,000.00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140,000,000.00 负债合计 835,355,223.80 645,786,276.98 所有者权益: 股本 288,720,000.00 288,72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935,589,307.30 935,589,307.30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37,469,464.56 37,469,464.56 未分配利润 161,714,102.92 171,281,515.51 所有者权益合计 1,423,492,874.78 1,433,060,287.3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258,848,098.58 2,078,846,564.35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总收入 104,919,227.22 6,323,589.38 其中:营业收入 104,919,227.22 6,323,589.38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100,242,531.40 26,291,664.60 26 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其中:营业成本 77,588,971.75 5,237,356.18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营业税金及附加 86,210.22 28,426.29 销售费用 1,239,169.32 672,785.91 管理费用 15,644,234.17 10,535,476.86 财务费用 1,473,166.50 8,187,928.30 资产减值损失 4,210,779.44 1,629,691.06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 的投资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4,676,695.82 -19,968,075.22 加:营业外收入 19,259.19 718,925.60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340.00 减:营业外支出 3,809.12 26,760.50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3,809.12 1,161.28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4,692,145.89 -19,275,910.12 减:所得税费用 -746,244.40 319,657.35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5,438,390.29 -19,595,567.4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6,465,873.70 -14,729,734.13 少数股东损益 -1,027,483.41 -4,865,833.34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 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 27 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 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 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 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 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 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 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 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 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 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5,438,390.29 -19,595,567.4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 6,465,873.70 -14,729,734.13 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1,027,483.41 -4,865,833.34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02 -0.05 (二)稀释每股收益 0.02 -0.05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 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 元。 法定代表人:吴道洪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董新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银玲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收入 15,404,885.08 2,014,084.08 减:营业成本 9,179,177.41 1,211,414.84 营业税金及附加 27,620.97 28 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销售费用 43,040.25 387,127.86 管理费用 12,061,569.04 3,347,399.49 财务费用 121,266.41 4,239,303.90 资产减值损失 4,192,441.69 -130,346.88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 业的投资收益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0,192,609.72 -7,068,436.10 加:营业外收入 140.00 250,000.00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140.00 减:营业外支出 3,809.12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3,809.12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 -10,196,278.84 -6,818,436.10 列) 减:所得税费用 -628,866.25 433,256.42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9,567,412.59 -7,251,692.52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 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 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 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 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 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 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 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 29 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 -9,567,412.59 -7,251,692.52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03 -0.03 (二)稀释每股收益 -0.03 -0.03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金额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69,858,496.63 70,907,485.21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 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 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 金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17,606,425.76 41,443,985.24 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87,464,922.39 112,351,470.45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51,690,198.39 9,514,027.19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 加额 30 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 金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 12,531,214.57 11,608,186.25 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677,352.72 23,585,935.18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44,315,542.58 9,485,760.47 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09,214,308.26 54,193,909.0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1,749,385.87 58,157,561.36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1,660.00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 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 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660.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220,517,062.29 10,874,337.82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 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 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20,517,062.29 10,874,337.8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20,515,402.29 -10,874,337.82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1,500,00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 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345,010,000.00 99,600,000.00 31 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 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45,010,000.00 101,1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284,000,000.00 228,269,255.27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4,998,701.51 12,275,080.11 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 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 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88,998,701.51 240,544,335.3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6,011,298.49 -139,444,335.38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86,253,489.67 -92,161,111.84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10,109,371.08 740,162,876.27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23,855,881.41 648,001,764.43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5,800,000.00 51,696,654.91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119,700,647.70 33,958,510.12 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35,500,647.70 85,655,165.03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6,628,087.75 749,852.57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 7,586,641.57 5,200,692.64 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32,264.45 19,311,175.65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204,992,565.46 6,997,723.53 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29,239,559.23 32,259,444.3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3,738,911.53 53,395,720.64 32 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1,660.00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 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 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660.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148,006,056.94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 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 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48,006,056.9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8,004,396.94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345,010,000.00 98,000,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 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45,010,000.00 98,0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284,000,000.00 217,019,255.27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4,652,301.51 11,075,809.30 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 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88,652,301.51 228,095,064.5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6,357,698.49 -130,095,064.57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85,385,609.98 -76,699,343.93 33 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86,405,796.50 561,752,461.38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01,020,186.52 485,053,117.45 二、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