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雾环保:关于职工代表监事辞职并增补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2019-04-30
证券代码:300156 证券简称:神雾环保 公告编号:2019‐035
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监事辞职并增补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9 日收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李雁女士的书面辞职报
告,李雁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职工代表监事职务,辞职后不再公
司担任任何职务。在此,公司谨向李雁女士在担任职工代表监事期间
对公司发展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李雁女士辞职后,公司监事会成员将少于法定人数,根据《公司
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9 日召开 2019 年
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会议选举邹秀芝女士为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见附件),任期与第三届监事会
一致。
特此公告。
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9 日
附件:
简 历
邹秀芝,女,中国国籍,1967 年出生,研究生,经济师,企业文
化师。2013 年 7 月至 2016 年 8 月任职于内蒙古黄河能源科技集团及其
下属的内蒙古宇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任黄河能源科技集团副总经理、
党委副书记兼宇乐化工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2016 年 9 月,任
职于北京华福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办公室主任;2017 年 3 月至
2019 年 1 月,任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19 年 2 月
至今,任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行政部部长。邹秀
芝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监事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
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