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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神雾环保: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说明的公告2019-10-29  

						证券代码:300156           证券简称:神雾环保       公告编号:2019-087

                      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28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期
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
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
相关信息披露(2018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对公司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并追
溯调整相关财务数据,公司已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

更正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86),公司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具体情况如
下:
   一、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说明
       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6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了《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
到北京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8),因公司

信息披露存在重大差错,北京证监局要求公司对 2017 年一季报、半年报、三季
报货币资金进行改正并披露。
    公司将已披露的货币资金余额与银行对账单进行了仔细核对,发现应为向湖
北楚源江汉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湖北楚源”,已于 2017 年 9 月 30
日更名为“湖北广晟工程有限公司”)、湖北大道天成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湖北大道”)支付的款项未及时记账,造成前期会计差错,上述款项于 2017
年第四季度记账,为乌海项目分包工程款及采购款。另外,在核对过程中发现,
已披露的货币资金余额与账面余额存在差异。为了找到差异所在,公司核对了应
付账款借方发生额,进一步发现已披露的应付票据余额与账面余额存在差异。
    1、差异汇总如下:

       (1)延迟记账的货币资金:
                                                                               单位:万元

 ①延迟
 记账的
              对方单位                          收付净额③
 货币资                  付款额①   收回额②                   款项性质    拟调整报表项目
                名称                           (③=①-②)
 金统计
 表期间
2017 年第一                                                   乌海项目工   调减货币资金、
              湖北楚源                              157,500
   季度                   172,000     14,500                     程款       调增预付账款
2017 年第二                                                     乌海项目
              湖北楚源                              -62,000
   季度                    37,000     99,000                    工程款
2017 年前二                                                                调减货币资金、
              湖北楚源                               95,500
 季度合计                 209,000    113,500                                调增预付账款
                                                                乌海项目
              湖北楚源                              -36,830
                           11,910     48,740                    工程款
2017 年第三                                                     乌海项目
              湖北大道                               78,000
   季度                    78,000          -                    采购款

                小计                                 41,170
                           89,910     48,740
                                                                乌海项目
              湖北楚源                               58,670
                          220,910    162,240                    工程款
2017 年前三                                                     乌海项目
              湖北大道                               78,000
 季度合计                  78,000          -                    采购款
                                                                           调减货币资金、
                小计                                136,670
                          298,910    162,240                                调增预付账款

    ②业务规模与付款合理性说明
    下面将付款进度与合同支付条款及合同执行进度进行对比,分别对湖北大道
与湖北楚源的付款合理性进行说明:

    公司与湖北大道就乌海项目签署了采购合同 12 亿元,公司 2017 年前三季度
向其支付采购款 8.40 亿元,湖北大道于 2017 年第四季度退回 2.95 亿元,2017
年支付净额为 5.45 亿元,占合同额的 45%。定制的部分设备已加工制造完成并
经业主确认后入成本 4.27 亿(含税额 4.99 亿元,后因乌海项目工艺方案调整出
于谨慎性原则将已入账成本在 2017 年第四季度冲回),占合同额的 42%,付款

进度与合同执行进度基本匹配。双方签订的采购合同约定,预付款 10%,到货验
收款 50%,付款符合合同支付条款。
    公司与湖北楚源就乌海项目签署了施工分包框架协议 17.25 亿元,该协议约
定,预付款 40%,即 6.9 亿元;以后按完成工程量进行结算,在预付款中进行回
扣;当预付款回扣完后,后续产生的工程费用,每月按结算量的 10%进行支付,
剩余工程量待全部工程完工后一次性结算。公司考虑到乌海地处西部,气候比较
寒冷,11 月底将进入冬歇期无法施工,为了加紧赶工期以及要求其工程后期垫
资完成以后的工程量,故按合同约定支付了 40%的预付款,2017 年向湖北楚源支

付净额为 6.9 亿元,付款符合合同支付条款。湖北楚源累计完成工程量 7.03 亿
元,其中已确认并入账的工程量 2.01 亿元(含税),由于工艺调整业主未确认
的工程量 5.02 亿元。(注:确认并入账的 2.01 亿元(含税)的工程量中有 1.05
亿元(含税)后因乌海项目工艺方案调整出于谨慎性原则将已入账成本在 2017
年第四季度冲回),综上所述付款进度与合同执行进度匹配;在实际交易的过程

中出现款项退回,主要原因是由于银行贷款的资金倒贷以及向供应商/分包商拆
入资金造成的。
    (2)账表差异对货币资金与应付票据的影响:

                                                                  单位:万元

         期间           影响项目    影响金额            拟调整报表项目


    2017 年第二季度     货币资金
                                         12,000

  2017 年前二季度合计   货币资金                   调增货币资金、调增应付账款
                                         12,000

                        货币资金               -


    2017 年第三季度     应付票据
                                         20,000

                          小计
                                         20,000

                        货币资金                   调增货币资金、调增应付账款
                                         12,000

  2017 年前三季度合计   应付票据                   调减应付票据、调增应付账款
                                         20,000

                          小计
                                         32,000

    2、相关差错对 2017 年一季报、半年报、三季报相关财务数据影响:
    (1)2017 年一季度末合并资产负债表货币资金多计 15.75 亿元、预付款项
少记 15.75 亿元(预付 “湖北楚源”15.75 亿元),2017 年一季度合并现金流

量表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少记 15.75 亿元;
    (2)2017 年二季度末合并资产负债表货币资金多计 8.35 亿元、预付款项
少记 9.55 亿元(预付“湖北楚源”9.55 亿元)、应付账款少记 1.2 亿元,2017
年二季度合并现金流量表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少记 8.35 亿元;
    (3)2017 年三季度末合并资产负债表货币资金多计 12.47 亿元、应付票据

多计 2 亿元、预付款项少记 13.67 亿元(预付“湖北楚源”5.87 亿元、预付湖
北大道 7.8 亿)、应付账款少记 3.2 亿元,2017 年三季度合并现金流量表“购
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少记 12.47 亿元。
    3、就上述事项公司内部的追责情况:
    公司定期报告发生上述金额重大的差错,应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根据公

司管理制度,“除追究导致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的直接相关人员的责任外,董
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对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
性、公平性承担主要责任;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对公司财务报告的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公平性承担主要责任。责任追究的主要形式包括:
公司内通报批评;警告,责令改正并作检讨;调离原工作岗位、停职、降职、撤

职;经济处罚;解除劳动合同。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遗漏或与事实情况不符的,应
及时进行补充和更正。”
    鉴于因相关经办人员和管理人员均已离职,公司拟进一步自查该事项相关责
任人,并处以包括但不限于批评、警告、罚款的处分,并且公司有权要求其承担
损害赔偿责任。

    二、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将对 2017 年第一季度末、2017 年半年度末、2017 年第三
季度末货币资金及预付账款余额具有较大影响,对 2017 年第一季度、2017 年半
年度、2017 年第三季度经营成果没有影响。
    对相关期间定期报告的更正内容详见同日发布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

公告》(公告编号:2019-086)。
    三、董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
及会计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
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2018 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是对公司以往存在

问题的更正,能够更加客观、准确反应公司财务状况,有利于提高公司财务信息
质量。
    四、监事会意见
    经全体监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

的规定,程序符合要求。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处理。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进行认真审议,认为公司对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2017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财务数
据进行追溯调整符合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

更和差错更正》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
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有关规定,经调整后的会计报
表客观公允地反映了报告期公司财务状况,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独立
同意本次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希望公司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管,继续完善内
部控制,杜绝上述事件的发生,切实维护公司以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六、致歉整改说明
    本次更正对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末、2017 年半年度末及 2017 年第三季度
末的财务状况有较大影响,对 2017 年第一季度、2017 年半年度及 2017 年第三
季度的经营成果没有影响,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更正后)、2017 年半年度报告
和摘要(更正后)、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更正后)已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
    公司对于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深感自责,并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歉
意。
    公司今后将加强财务管理,修订完善财务相关内控制度,提高内部审计,公
司新一届管理层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强化相关责任

人的法律意识,吸取教训,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提升公司管理水平,
从而提高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和真实性,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敬请广大投资者
谅解。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0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