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锋新材:关于公司聘任财务总监的公告2018-03-14
证券代码:300163 证券简称:先锋新材 公告编号:2018-015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聘任财务总监的公告
根据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经理卢先锋先生提
名,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13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公司决定聘任胡雷飞先生为财务总监,任期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胡雷飞先生简历见
附件)。
截止本公告日,胡雷飞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 5%
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也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发现有《公司
法》、《公司章程》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有关部
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
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就聘任胡雷飞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特此公告。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十三日
简历:
胡雷飞先生:出生于1981年12月,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会计师、注册会
计师、注册税务师。2004年至2011年间,担任过宁波亚洲浆纸业有限公司和宁波世
明会计师事务所成本会计、审计员等职务。2011年4月至2015年上半年,在北京东
蓝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担任财务经理职务;2015年上半年至2017年9月,担任宁波路
宝科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7年10月加入本公司财务部门。胡雷飞先生
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5%
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