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锋新材: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2019-04-10
证券代码:300163 证券简称:先锋新材 公告编号 2019-028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
事项,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26 日披露《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的提示性公告》(公
告编号:2018-086),于 2018 年 12 月 28 日披露《关于签署<股权转让意向书>
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8-087),于 2019 年 1 月 11 日披露《关于重
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01),于 2019 年 1 月 29 日披露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09),于 2019 年 2 月
19 日披露《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11),于 2019
年 3 月 5 日披露《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17),
2019 年 3 月 15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与本次重
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2019 年 3 月 28 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宁波先锋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创业板非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9】第 8
号),要求公司在 4 月 10 日前报送有关说明材料。公司自收到问询函后,立即
组织中介机构等相关各方对问询函中的问题准备回复工作,由于问询函回复涉
及的相关数据及事项需进一步核实和完善,目前公司已就问询函回复形成初
稿,后续仍需进行校对补充,待形成最终定稿文件后,相关中介机构仍需进行
内核流程。故向深圳交易所申请延期回复,预计将于 2019 年 4 月 17 日前向深
圳交易所提交回复。
本次交易尚需公司股东大会的审议及相关部门的备案核准。本次交易能否
取得上述审核通过以及最终通过审核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