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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先锋新材: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2019-04-17  

						证券代码:300163            证券简称:先锋新材                 公告编号 2019-029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
事项,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26 日披露《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的提示性公告》(公
告编号:2018-086),于 2018 年 12 月 28 日披露《关于签署<股权转让意向书>
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8-087),于 2019 年 1 月 11 日披露《关于重
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01),于 2019 年 1 月 29 日披露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09),于 2019 年 2 月
19 日披露《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11),于 2019
年 3 月 5 日披露《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17),
2019 年 3 月 15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与本次重
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2019 年 3 月 28 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宁波先锋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创业板非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9】第 8

号),要求公司在 4 月 10 日前报送有关说明材料。

    公司自收到问询函后,立即组织中介机构等相关各方对问询函中的问题准

备回复工作。2019 年 4 月 10 日,因问询函回复涉及的相关数据及事项需进一

步核实和完善,公司就问询函回复仅形成初稿,后续仍需进行校对补充,因此

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回复,预计将于 2019 年 4 月 17 日前向深圳交

易所提交回复。
    截止公告日,公司已对问询函回复涉及的相关数据及事项进行了核实和完

善,并且已就问询函回复形成定稿文件,《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草案)》已更新修订稿,目前相关中介机构正在进行内核流程,待内核通过

之后,公司将发布重组问询函的回复及草案修订稿等相关文件。故向深圳交易

所申请延期回复,预计将于 2019 年 4 月 24 日前向深圳交易所提交回复。

    本次交易尚需公司股东大会的审议及相关部门的备案核准。本次交易能否

取得上述审核通过以及最终通过审核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