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锋新材: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在充分尽职调查和内核的基础上出具的承诺2019-06-04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在充分尽职调查和内核的基础上出具的承诺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独立财务顾问”)接
受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先锋新材”、“上市公司”)的委托,
担任其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宜之独立财务顾问。长江保荐在充分尽职调查和内核
的基础上作出以下承诺:
1、本独立财务顾问已按照规定履行尽职调查义务,有充分理由确信所发表
的专业意见与上市公司和交易各方披露的文件内容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2、本独立财务顾问已对上市公司和交易各方披露的文件进行充分核查,确
信披露文件的内容与格式符合要求;
3、本独立财务顾问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委托其出具意见的本次重大资
产重组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披露的信
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本独立财务顾问有关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专业意见已提交本独立财
务顾问内核机构审查,内核机构同意出具此专业意见;
5、本独立财务顾问在与上市公司接触后至担任独立财务顾问期间,已采取
严格的保密措施,严格执行风险控制和内部隔离制度,不存在内幕交易、操纵市
场和证券欺诈问题。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在充分尽职调查和内核的基
础上出具的承诺》之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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