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锋新材: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8-29
证券代码:300163 证券简称:先锋新材 公告编号:2019-100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8 日在公
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公司
于 2019 年 8 月 16 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会议应参加董事 6
人,实际参加董事 6 人。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
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
司董事长卢先锋先生主持,经全体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2019 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2019 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19 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于 2019 年 8 月 29 日刊登在本公
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以 6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
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同日发布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议案以 6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