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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先锋新材:关于拟向全资子公司圣泰戈(香港)贸易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2019-09-03  

						证券代码:300163              证券简称:先锋新材               公告编号:2019-113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向全资子公司圣泰戈(香港)贸易有限公司
                                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圣泰戈(香港)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或“香港圣泰戈”)为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先锋新材”)的全资子公
司,为优化香港圣泰戈的资产负债结构、降低资产负债率,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
香港圣泰戈进行增资,增资金额为 19,000 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香港圣泰戈

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7882.3 元变更为 190,007,882.3 元,公司持有香港圣泰戈
100%股权。
  一、担保情况概述
    1、2014 年 6 月 24 日,公司召开的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并由全资子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及《关于公司为

全资子公司圣泰戈(香港)贸易有限公司提供银行保函的议案》,该议案主要内
容为:公司向银行申请 22,000 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含流动资金贷款、开具
银行承兑汇票、保函、票据等形式的融资),并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圣泰戈新
材料有限公司为其提供资产抵押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该授信额度)。公司在上
述 22,000 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内为全资子公司香港圣泰戈提供了合计不

超过 3,456 万澳元的银行保函。
    2、2017 年 5 月 5 日,因上述保函即将到期,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
司拟向香港圣泰戈提供不超过 2,350 万欧元的银行保函。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
证,担保期限为 2017 年 5 月至 2020 年 5 月。
  (二)审议及表决情况
    2019 年 9 月 2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
向全资子公司圣泰戈(香港)贸易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三)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及关联交易
    公司本次向子公司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二、增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名称:圣泰戈(香港)贸易有限公司
       2、注册地点:中国香港
       3、注册资本:1 万港元
       4、出资方式:公司自有资金出资
       5、法定代表人: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法团法人)

       6、经营范围:特种复合新型阳光面料及窗帘批发、品牌推广、收购
       7、持股比例:公司持有香港圣泰戈 100%的股权
(二)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项目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未经审计)              (已经审计)

资产总额             62,953,301.15                  138,881,381.33

负债总额             263,385,637.7                  382,017,426.62

净资产               -200,432,336.55                -243,136,045.29

项目                  2019 年 1-6 月(未经审计)     2018 年度(已经审计)

营业收入             146,449,802.92                 320,664,832.29

净利润               -5,205,207.89                  -148,818,046.51

三、对子公司增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子公司增资意在优化香港圣泰戈资产负债结构、降低资产负债率。本
次增资有利于降低公司整体的负债情况,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升公司业绩,提
高公司综合竞争优势,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
    完成本次增资后,公司持股比例仍为 100%,不会影响公司合并报表的范围,
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
况。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九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