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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先锋新材: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2020-03-19  

						证券代码:300163           证券简称:先锋新材           公告编号:2020-032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先锋新材”或“公司”)于2019
年9月12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
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124)。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卢先锋先生及其一致行
动人徐佩飞女士、卢亚群女士计划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的方式减持
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31,177,620股(即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6.58%)。其
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
内实施(即自2019年10月14日至2020年4月13日),且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
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
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实施(即自2019年9月19日至2020年3
月18日),且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的2%。
    公司于2019年9月27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股份转让协
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131),于2020年1月13日披露了《关于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07),于2020年3月6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
人通过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达到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7),于2020年3月
11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达到1%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29)。
    公司今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卢先锋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
实施完毕的告知函》,自上述减持计划实施以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卢
先锋先生已减持公司股份12,938,400股,减持股数占公司总股本的2.73%,一致
行动人徐佩飞女士已减持公司股份98,200股,减持股数占公司总股本的0.02%,
一致行动人卢亚群女士未减持公司股票。前述股东合计减持股份13,036,600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2.75%,减持数量未达到原计划减持的公司总股本的6.58%,由于
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5%,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在
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大宗交易方
式减持的期限已届满,上述减持计划实际已无法继续实施,该减持计划已实施完
毕。现将该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减持情况
    1. 股东股份减持的具体情况
                                                                              表1

                                            减持股数      减持均价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占总股本比例
                                             (股)       (元/股)
                           2020-02-17       2,952,700       3.43          0.62%
                           2020-02-18       1,099,000       3.46          0.23%
               集中竞价
                           2020-03-04        424,700        3.86          0.09%
                           2020-03-05        165,400        3.90          0.03%
                           2020-03-09       1,201,300       3.45          0.25%
  卢先锋
                           2020-03-10       3,582,500       3.59          0.76%
                           2020-03-11       1,418,500       3.76          0.30%
               大宗交易
                           2020-03-13        961,700        3.48          0.20%
                           2020-03-17        665,000        3.56          0.14%
                           2020-03-18        467,600        3.48          0.10%
  徐佩飞       集中竞价    2020-03-05        98,200         3.89          0.02%

   合计           —           —        13,036,600          —           2.75%

注:上表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据之和尾数不符的,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2. 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后持股情况
                                                                              表2

                                    实施前持有股份            实施完毕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                    占总股
                               股数(股)                    股数(股)
                                                 本比例                    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25,346,103      26.44%    112,407,703     23.71%

          其中:
 卢先锋                          27,781,526       5.86%     18,398,126      3.88%
              无限售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97,564,577      20.58%     94,009,577     19.83%


          合计持有股份            9,787,500       2.06%      9,689,300      2.04%

          其中:
 徐佩飞                           2,446,875       0.52%      2,348,675      0.50%
              无限售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7,340,625       1.55%      7,340,625      1.55%

          合计持有股份            3,796,875       0.80%      3,796,875      0.80%

          其中:
 卢亚群                             949,219       0.20%        949,219      0.20%
              无限售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2,847,656       0.60%      2,847,656      0.60%

    注1:上表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据之和尾数不符的,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注2:每年的第一个交易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以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
上一年度最后一个交易日登记在其名下的本公司股份为基数,按25%计算其本年度法定可转
让额度,同时对该部分可转让无限售流通股进行解锁。因此,上表2若出现与表1已减持股数
不符之处,为此原因所致。



    二、其他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已进行预披露,且截至公告日的实施情况未违反已披露的减
持计划,未超出减持计划的范围。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后,卢先锋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仍合计持有公司
126,493,87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69%。卢先锋先生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
    4.卢先锋先生于2019年9月27日与受让方刘勇先生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将
其持有的237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以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
刘勇先生,目前由于本次减持计划实际可减持余额已不足5%,以及其他各种情况
的影响,卢先锋先生经与受让方协商,双方确认前期已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不再
继续履行,协议项下不存在任何争议和纠纷,双方互不追究协议项下对方的违约
责任或其他损害赔偿责任。


    三、备查文件
    1.《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