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0163 证券简称:先锋新材 公告编号:2020-087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 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先锋新材 股票代码 300163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熊军 焦贺莲 办公地址 宁波市海曙区集士港镇汇士路 8 号 宁波市海曙区集士港镇汇士路 8 号 电话 0574-88003135 0574-88003135 电子信箱 xj622972@sina.com jiao_hl032628@163.com 2、主要财务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减 营业收入(元) 137,474,703.69 278,301,907.86 -50.6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8,987,348.75 7,785,511.53 15.4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3,381,171.99 -10,860,174.20 131.13% 损益后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64,024,135.09 -9,957,671.30 742.9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190 0.0164 15.8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190 0.0164 15.8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54% 1.59% -0.05% 1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元) 721,340,592.77 809,725,739.53 -10.9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588,274,841.22 579,268,453.19 1.55%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18,653 0 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卢先锋 境内自然人 23.71% 112,407,703 112,407,703 质押 100,580,000 冯立东 境内自然人 5.00% 23,700,000 0 质押 23,699,900 徐佩飞 境内自然人 2.04% 9,689,300 9,689,300 质押 9,689,300 杨传莹 境内自然人 1.75% 8,275,800 0 林凡忠 境内自然人 1.61% 7,644,900 0 唐健 境内自然人 1.37% 6,511,600 0 李小俊 境内自然人 1.29% 6,113,900 0 孟宪鵬 境内自然人 1.06% 5,032,000 0 李荷英 境内自然人 0.84% 3,958,300 0 魏培榕 境内自然人 0.76% 3,582,500 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卢先锋先生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徐佩飞女士为卢先锋先生之配偶。公司未知其他前 的说明 十名无限售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公司股东魏培榕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 0 股,通过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 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3,582,500 股,实际合计持有 3,582,500 股。公司股东朱春福除通 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 1,319,100 股外,还通过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 保证券账户持有 2,092,300 股,实际合计持有 3,411,400 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2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20年1-6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747.47万元,同比下降50.60%;实现利润总额1165.34万元,同比上 升91.97%;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98.73万元,同比上升15.44%。 公司外销业务占比较高,公司整体业绩受外销影响波动大。2019年以来公司外销业务受到中美贸易关 税影响,今年年初,公司受到国内疫情影响造成公司无法复工复产,同时公司境内下游客户整体需求有所 放缓,后续国外疫情的影响对公司境内销售造成一定不利影响。随着全球范围内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 进一步爆发,公司境外销售订单亦受到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目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持续时间及影 响范围尚不明朗,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在全球范围内不能得到有效控制,国内外订单需求的降低将对 公司2020年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同比2019年半年度营收(剔除KRS收入),报告期内公司营收出现一定幅度下降,2019年6月4日公司披 露了《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二次修订稿)》,剥离控股孙公司KRS公司。2019年6月19 日,经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并于2019年6月25日披露了《重大资产出售 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报告书》,至此,出售KRS公司事项已完成。本报告期经营情况与上年同期变化的主要 原因系:本报告期数据不含有KRS公司数据,而上年同期包含KRS公司1-6月份的经营数据。 面对上述比较复杂的形势,公司主营收入面临下降的风险,公司制定了2020年相关计划: 1、积极开展内外销销售拓展 国际市场:公司持续围绕“产品对当地市场的适应性、与当地经销商共成长的能力、品牌国际影响力” 这3个关键因素开展工作: 一是重视终端消费者反馈的收集,提升对国际消费者了解,提供更多创新产品; 二是深挖渠道资源,给予新兴区域和空白区域经销商资源支持,提升订单响应速度,为经销商提供更 多当地化适销产品; 三是通过国际性展会平台加深客户对公司的品牌了解。 除此之外,由于今年疫情特殊情况,公司2020年半年度积极保持现有外销客户规模,保证外销客户订 单能保质保量的完成,与外销客户充分沟通,适当延长相应客户的回款期,与客户共度难关。 国内市场: 一是继续推进外遮阳成品市场攻坚工作,注重开展建筑设计阶段提前介入的相关工作,积累客户资源, 以寻求突破性进展;进一步扩充和调整经销商队伍,提升客户服务水平。产品价格竞争力方面:针对市场 的变化,主动调整产品价格,维护了公司在阳光面料市场的份额。 二是在稳住外销规模的前提下,适当提高内销比重,包括公司已经在初步尝试拓展内销销售渠道(比 如直播带货,电商直销等方式),扩大受众消费群体等,来降低外销收入波动对公司造成的影响。 三是公司也在尝试利用公司储备的技术,根据客户需求,尝试生产新的产品包括(户内外家居、汽车 自动或手动遮阳帘、遮阳伞等产品),应用在新的领域,扩大公司消费群体,争取新的利润增长点,新产 3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品目前尚未取得订单,公司会作为发展方向之一。 四是公司在尝试利用公司储备技术,往下拓展研究向高强复合材料、PP复合新材料等方向,形成受力 材料、热塑性的结构件等应用方向,目前该技术尚处于研究方向中,尚无应用领域订单,为公司目前主要 研究方向之一。 2、积极利用上市公司平台,扩展融资渠道 一是以现有公司正少量参与的煤炭供应链金融为切入点,学习相关公司成熟经验,计划发展大宗商品 供应链,计划进一步拓展多种金融融资服务,为公司多方位准备融资渠道,目前公司除少量开展煤炭供应 链金融以外,上述计划还未实施,为公司发展方向之一。 二是以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先锋互联公司为平台,未来计划跟踪、投资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以 私募股权基金投资目标企业,为公司储备未来。参与资本市场定增等业务,目前宁波先锋互联尚未开展实 质业务,为公司发展方向之一。 3、公司现有主营业务受到相关国际形势及疫情影响日益增大,公司管理层出于谨慎考虑,为了公司 可持续发展,在全力保持现有主营业务稳中有进的情况下,同时在保证上市公司相关利益不受损的情况下, 不排除通过合适时机拓展其它领域。 4、生产组织情况 密切配合销售需求,不断提升订单响应能力和非常规订单的承接能力。 5、技术创新情况 公司保持在“基础材料研究、创新产品设计、电控控制系统”等方面的研发投入比重,持续跟踪国际 先进技术并尝试开展超越性开发,重视技术保密和专利保护。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共累计拥有国内 专利授权89项(其中发明专利39项、实用新型35项、外观设计15项),共累计拥有国外专利授权44项(其 中发明专利22项,实用新型专利1项,外观设计21项)。 综上所述,公司2020年经营方针和未来发展战略方向为下图所示: 4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 会计机构负责人: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