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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先锋新材: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2021-05-17  

                        证券代码:300163           证券简称:先锋新材         公告编号:2021-027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4、本次会议审议的7、8项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
    5、议案9为特别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人)
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2021年4月27日,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在巨潮资讯网以公告形式刊登了《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
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21年5月17日(星期一)下午1:30开始在公司
二楼会议室(宁波市海曙区汇士路8号)召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方式与网
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5 月 17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5
月 17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和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6
人,代表股份总数129,185,60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2543%。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2人,代表股份总数
105,424,60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2415%。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4人,代表股份总数23,761,000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129%。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白瑞琛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
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以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了
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129,124,50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527%;反对61,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473%;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3,699,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99.7429%;反对6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571%;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作出了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本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129,124,50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527%;反对61,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473%;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3,699,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99.7429%;反对6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571%;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129,124,50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527%;反对61,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473%;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3,699,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99.7429%;反对6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571%;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了《2020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29,124,50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527%;反对61,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473%;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3,699,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99.7429%;反对6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571%;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29,124,50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527%;反对61,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473%;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3,699,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99.7429%;反对6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571%;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29,124,50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527%;反对61,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473%;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3,699,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99.7429%;反对6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571%;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24,200,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7482%;反对61,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2518%;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3,699,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99.7429%;反对6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571%;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本议案获得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关联方收取担保费及2021年度预计收取关联担保费
用暨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24,200,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7482%;反对61,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2518%;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3,699,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99.7429%;反对6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571%;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本议案获得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29,124,50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527%;反对61,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473%;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3,699,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99.7429%;反对6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571%;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股数达到参加本次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
分之二以上,获得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29,124,50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527%;反对61,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473%;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3,699,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99.7429%;反对6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571%;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29,124,50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527%;反对61,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473%;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3,699,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99.7429%;反对6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571%;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29,124,50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527%;反对61,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473%;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3,699,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99.7429%;反对6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571%;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1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29,124,50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527%;反对61,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473%;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3,699,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99.7429%;反对6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571%;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1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29,124,50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527%;反对61,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473%;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3,699,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99.7429%;反对6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571%;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1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29,124,50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527%;反对61,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473%;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3,699,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99.7429%;反对6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571%;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范建红律师、宋欣豪律师见证会议并
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
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