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锋新材:独立董事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2022年半年报问询函的说明2022-09-09
独立董事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2 年半年报问询函的
说明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9月2日收到深
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半年报问询函》 创
业板半年报问询函【2022】第11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公司在2022
年9月9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并对外披露,
同时抄送宁波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同时要求异议董事对相关问题作出说明。
收到问询函后,本人即着手整理需要本人回复的部分;同时,因问询函要求
董事会作出回复,本人作为董事会一员准备参与对公司部分的问询函回复编制,
并根据公司部分回复内容补充完善需要本人独立作出的部分;但直至2022年9月9
日,公司通知本人需公司回复部分的相关编制工作已经完成,但整个编制过程未
允许本人参与。本人多次要求审阅以上部分的回复内容,但均遭拒绝,正常履职
严重受阻。
另外,考虑到以下原因,本人提出为免逾期回复,公司可以先行发布公告,
但遭拒绝,公司仍以本人未提交需要本人独立回复为由申请延期。
(1)此前公司对半年报所作出的说明内容中存在对事实经过刻意隐瞒并对
本人予以诋毁的情况;
(2)问询函中本人需要回复的部分是独立的,本人也已向证券事务代表明
确提出,请求公司如不愿本人参与编制、审阅问询函回复内容,可以直接发布公
告,载明本人将独立做出说明,如此可不影响公司回复的完整性。
综上,本人特此说明,公司延期回复问询函与本人无关,本人在公司允许正
常履职并向本人出具回复或公告后,将及时提交需要本人作出的回复。
独立董事:王涛
2022 年 9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