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锋新材:独立董事关于2022年度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4-24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2022年度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及《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作为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了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
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向公司提交了《宁波先锋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23)0100014号),该审计报告
为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经过对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报告及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的认真审阅,并对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的有关内容与
注册会计师、公司管理层等进行交谈沟通,我们尊重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对审计报告出具的保留意见,同意公司董事会对2022年度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相关说明。此外,我们已持续关注并监督公司董事会和管理
层采取有力措施,以期公司能够妥善处理相关事项,有效化解风险,切实维护公
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杨光 周世兴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