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通源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8号: 股权激励计划》和《西安通源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西安通源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对公 司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宜的审核意见 因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原激励对象李斌先生和李鹏龙先生已经离职,且在首 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进行了权益分派,因此公司对已经授予该两 名原激励对象、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按照调整后的授予价格加银行同期存 款利息之和予以回购注销的事宜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创业板 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8号:股权激励计划》和《西安通源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西安通源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