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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通源石油:通源石油2021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1-09-15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持续督
                                 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通源石油
        保荐代表人姓名:王家骥                    联系电话:010-60833040
        保荐代表人姓名:杨巍巍                    联系电话:010-60836984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
                                                         0次
                次数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
            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      公司按相关规定和要求制定并执行公司各项规
 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      章制度和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章
 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                        制度
                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保荐机构每月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资金变动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情况和大额资金支取使用情况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
                                                         是
          息披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0 次,计划下半年进行现场检查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
                                                       不适用
                报送

                                         1
               项目                                       工作内容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
                                                          不适用
                情况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4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
                                                            无
                意见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
               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
                                                            是
               合规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0次
           (2)培训日期                                  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无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无
         3.“三会”运作                         无                       无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无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无
           6.关联交易                            无                       无
           7.对外担保                            无                       无
                                    2021 年 6 月 7 日召开第七届董    持续关注资产出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售进展情况,督
        8.收购、出售资产
                                    了《关于美国控股子公司 TWG       促公司做好相关
                                    出售下属子公司 API 股权的议        信息披露工作
                                         2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案》。公司美国控股子公司 The
                                  Wireline Group, LLC 拟将其下属
                                    子公司 API Holdings,LLC 的
                                  100%股权出售。2020 年新冠疫
                                  情以来,API Holdings,LLC 整体
                                   处于亏损的状态,出售该公司
                                   有利于公司业绩整体向好。截
                                   至目前,公司已履行了必要的
                                           信息披露程序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
 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                 无                       无
       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
                                                无                       无
       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
 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                 无                       无
   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履行     未履行承诺的原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承诺       因及解决措施
  1.2020 年 2 月 3 日,陕西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纾困
  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具承诺:陕西省民营经
  济高质量发展纾困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不可撤
  销地授权公司控股股东张国桉作为陕西省民营经济高
                                                         是           不适用
    质量发展纾困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所持公司
 34,127,777 股股份的唯一、排他的代理人,全权在委托
  期限内,按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
  届时有效的公司章程行使各项股东提案及表决权利。
 2.2011 年 01 月 12 日,实际控制人张国桉出具关于同
 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1、本人、
  以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及其下属企业目前没有以任何形         是           不适用
  式从事与发行人及其下属企业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
       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
 3.2020 年 2 月 3 日,陕西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纾困
 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孙伟杰、联储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西安高新技术产业风险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是           不适用
  西安西高投基石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具
  股份限售承诺:非公开发行认购方承诺所获股份锁定
                       12 个月。

四、其他事项

                                        3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
                                              不适用
    及其理由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存在以下中国证监会(包括派出机
                   构)和贵所对本保荐机构或者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
                   1、2021 年 1 月 7 日,中国证监会厦门监管局对我公司保荐的盛屯
                   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屯矿业”)出具《厦门证监
                   局关于对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2021〕4 号),认为盛屯矿业 2015 年 5 月至 2019 年 4 月期间存
                   在关联交易未审议披露,2019 年至 2020 年 1 月存在个别贸易业务
                   不具备商业实质,2018 年、2019 年存在生产成本核算有误、合并
                   抵消有误、往来款抵消有误的情况,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40 号)第二条、第四十八条的规
2.报告期内中国证   定。我公司及盛屯矿业在收到上述监管函件后高度重视,仔细分析
 监会和本所对保    问题原因,并落实整改,督促相关人员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
 荐机构或者其保    习,完善信息披露工作,切实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杜绝类似情
 荐的公司采取监    况再次发生。2、2021 年 1 月 23 日,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对我公
 管措施的事项及    司出具《深圳证监局关于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
     整改情况      施的决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
                   定书〔2021〕5 号),上述监管措施认定:私募基金托管业务内部
                   控制不够完善,个别项目履职不谨慎;个别首次公开发行保荐项目
                   执业质量不高,存在对发行人现金交易等情况关注和披露不充分、
                   不准确,对发行人收入确认依据、补贴可回收性等情况核查不充分
                   等问题;公司个别资管产品未按《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实施
                   细则》规定。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管理办
                   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
                   业务管理办法》等规定。我公司在收到上述监管函件后高度重视,
                   对私募基金托管业务、投资银行业务和资产管理业务进行深入整
                   改,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内控制度和流程规范,保障业务规范开
                   展,谨慎勤勉履行职责。
3.其他需要报告的
                                              不适用
    重大事项




                                        4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王家骥                   杨巍巍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