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源石油: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23-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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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联储证券”)作为通源石油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源石油”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对通源石油及全资子公司
大庆市永晨石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庆永晨”)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44 号),同意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注册申请。根据发行结果,公司本次向 8 名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总数量为 46,647,230 股,发行价格为 3.43 元/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
为人民币 159,999,998.9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5,044,950.21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54,955,048.69 元。主承销商联储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以下简称“联储证券”)已于 2023 年 2 月 16 日将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共
计 3,000,000.00 元(含增值税)后的剩余募集资金 156,999,998.90 元汇入公司指
定账户。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由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 年 2
月 20 日出具的《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中审亚太验字
(2023)000008 号)审验确认。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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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
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联储证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以
下简称“北京银行西安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大庆永
晨与联储证券、北京银行西安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2022 年度创业板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
稿)》中披露的本次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投资 拟投入
序号 项目名称
总额 募集资金
1 非常规井口天然气模块化撬装柔性配置回收项目 7,540.72 7,000.00
2 二氧化碳高效驱油与封存技术研究项目 7,270.19 5,5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 3,500.00 3,500.00
合计 18,310.91 16,000.00
截至本核查意见披露日,公司及大庆永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如下表所
示:
开户主体 开户银行 银行账户 募集资金存储金额(元)
通源石油科技集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
20000016145300112694292 55,000,000.00
团股份有限公司 司西安丈八北路支行
大庆市永晨石油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
20000035394400112605568 66,750,400.00
科技有限公司 司西安丈八北路支行
合计 - - 121,750,400.00
目前,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由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实际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为提高募集资
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
规定,结合公司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的需要,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
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
民币 6,000 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在上述额度内,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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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
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会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
财务资助,也不会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建设进度,在确保不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6,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有利于
充实公司的营运资金,充分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同时可以降低财务费用,预
期 12 个月可为公司减少潜在利息支出约 219 万元(按一年期 LPR 利率 3.65%测
算),从而有利于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 年 3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
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6,000 万元(含本数)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二)监事会意见
2023 年 3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及
子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 6,000 万元(含本数)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
成本,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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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 6,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
司生产经营需求,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本次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因
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
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
程序。公司已承诺本次使用不超过 6,000 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仅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
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同
意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综上,联储证券对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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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李 尧 詹 辉
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