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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晟新材:关于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2012-07-24  

						证券代码:300169             证券简称:天晟新材       公告编号:2012-033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2年7月24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2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
    1、会议时间:2012年8月10日(星期五)上午10点
    2、股权登记日:2012年8月6日(星期一)
    3、会议地点:九洲环宇大酒店24楼日内瓦厅(常州市关河东路66号,常州火车
站东约300米)
    4、召集人: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6、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 2012 年 8 月 6 日(星期一)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委托代理人
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2 年-2014 年)》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后提交;《关于修订<投资者权益保护制度>的议案》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三、出席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
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代
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受托出席人的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他人出席的,代
理人需持委托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受托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地点:常州市中吴大道 985 号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
表办公室
    3、登记时间: 2012 年 8 月 9 日(星期四)上午 11:30 之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
信函登记以收到地邮戳为准。


    四、联系方式
    1、联系人:宋越 王莹
    2、电话:0519-88822688
    3、传真:0519-88866091
    4、邮编:213018
    5、公司办公地点:常州市中吴大道 985 号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五、其他事项
    会议会期半天,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附:
1、股东参会登记表
2、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二年七月二十四日
附件一: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姓 名                            身份证号
股东账号                         持 股 数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 编
是否本人参会                     备 注
                                   授 权 委 托 书


致: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
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
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说明:请在对议案投票选择时打“√”,“同意”“反对”“弃权”三个选择项下都不打

“√”视为弃权,同时在两个选择项中打“√”按废票处理。)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2
年-2014 年)》
《关于修订<投资者权益保护制度>的议案》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股东持股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票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授权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