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晟新材: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2-08-10
证券代码:300169 证券简称:天晟新材 公告编号:2012-036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2 年 8 月 10 日(星期五)上午 10 点
2、股权登记日:2012 年 8 月 6 日(星期一)
3、会议召开地点:九洲环宇大酒店24楼日内瓦厅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5、召集人: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徐奕先生(经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
7、会议出席情况: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计9名,代表股份总数为148,958,9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3.10%。本公司及其
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
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律师到会见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以下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最新《公司章程》请见于 2012 年 7 月 25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
露网站披露的《公司章程(2012 年 7 月)》。
审议表决结果:同意 148,958,900 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
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2012年—2014年)》
详情请见于 2012 年 7 月 25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2 年—2014 年)》。
审议表决结果:同意 148,958,900 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
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投资者权益保护制度>的议案》
最新《投资者权益保护制度》请见于 2012 年 6 月 9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
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投资者权益保护制度(2012 年 6 月)》。
审议表决结果:同意 148,958,900 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
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谢杨燕律师、刘曦律师现场见证并
出具了《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如下:公司本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二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