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晟新材:关于增加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暨召开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的公告2012-08-30
证券代码:300169 证券简称:天晟新材 公告编号:2012-047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
暨召开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临时提案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晟新材”)于 2012 年
8 月 20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2 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并于 2012 年 8 月 21 日发出了《关于召开 2012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公告》。201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的详细内容刊登在中国证
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股权登记日为 2012 年 9 月 6 日,现场会议的召开
时间为 2012 年 9 月 10 日上午 10:00。
2012 年 8 月 29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之一---吕泽伟先生《关于提
请补充天晟新材 201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相关议案内容的临时提案函》,且该提
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
权范围,本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临时提案作为 201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提
交该次股东大会审议。截止本公告发布日,吕泽伟先生持有公司 39,896,614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14.22%。
该提案内容如下:
2012 年 8 月 20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
经营范围的议案》,进行增加公司经营范围(最终以工商核准为准),现于原议案基
础之上补充增加以下内容:“轨道车辆配件、船舶配件、机械零部件加工”。
在补充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后,对《公司章程》第十三条进行补充修订(最终以
工商核准为准)。
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修改前 修改后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
营范围:塑料制品、橡胶制品制造(限 营范围:塑料制品、橡胶制品(限分支
分支机构经营);化工原料、普通机械 机构经营)、新型复合材料、新型墙体
销售;技术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 材料、保温材料、建筑用隔热及吸声材
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 料的研发、制造和销售;轨道车辆配件、
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 船舶配件、机械零部件加工;化工原料、
外)。 普通机械销售;技术咨询服务;自营和
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
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
和技术除外)。
二、现将召开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项重新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2年8月20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2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
1、会议时间:2012年9月10日(星期一)上午10点
2、股权登记日:2012年9月6日(星期四)
3、会议地点:九洲环宇大酒店24楼日内瓦厅(常州市关河东路66号,常州火车
站东约300米)
4、召集人: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6、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 2012 年 9 月 6 日(星期四)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委托代理人
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关
于修订<公司章程>及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的议案》由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关于补充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关于补充
修订<公司章程>及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的议案》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三、出席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
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代
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受托出席人的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他人出席的,代
理人需持委托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受托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地点:常州市中吴大道 985 号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
表办公室
3、登记时间:2012 年 9 月 7 日(星期五)上午 11:30 之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
信函登记以收到地邮戳为准。
四、联系方式
1、联系人:宋越 王莹
2、电话:0519-88822688
3、传真:0519-88866091
4、邮编:213018
5、公司办公地点:常州市中吴大道 985 号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五、其他事项
会议会期半天,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附:
1、股东参会登记表
2、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二年八月三十日
附件一: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姓 名 身份证号
股东账号 持 股 数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 编
是否本人参会 备 注
授 权 委 托 书
致: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
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
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说明:请在对议案投票选择时打“√”,“同意”“反对”“弃权”三个选择项下
都不打“√”视为弃权,同时在两个选择项中打“√”按废票处理。)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
续的议案》
《关于补充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关于补充修订<公司章程>及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
记手续的议案》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股东持股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票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授权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