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晟新材:独立董事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增资常州昊天塑胶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年产900吨功能性聚酯(PET)薄膜包装材料技术改造项目的独立意见2012-12-05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增资常州昊天塑胶科技有限
公司投资年产 900 吨功能性聚酯(PET)薄膜包装材料技术
改造项目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
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 号--超募资金使用》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及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章程》、《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内部治理制度的要求,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
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公司决定使用超募资金 1800 万元增资
常州昊天塑胶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年产 900 吨功能性聚酯(PET)薄膜包装材料技
术改造项目,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1800 万元增资常州昊天塑胶科技有限公司投
资年产 900 吨功能性聚酯(PET)薄膜包装材料技术改造项目是对公司现有业务
的强有力的补充,使公司现有业务得到深化,拓展新的市场空间同时也提高了公
司的核心竞争力;对于公司长期的战略发展、市场份额的提高有着较强的促进作
用,同时也是公司技术和研发成果的转化及后续投入的强有力支持;由于项目利
于锁定成本,能够降低运营风险,增加公司的营利能力。随着经济的发展,企业
运营的成本越来越高,竞争压力也越来越大,此事横向或纵向拓展业务,对公司
将会有非常积极的作用。
因此,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1800 万元增资常州昊天塑胶科技有限公司投
资年产 900 吨功能性聚酯(PET)薄膜包装材料技术改造项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使用超募资
金增资常州昊天塑胶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年产 900 吨功能性聚酯(PET)薄膜包装
材料技术改造项目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杜昌焘 孙永平 应可福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