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晟新材: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13-10-22
证券代码:300169 证券简称:天晟新材 公告编号:2013-045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
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10月18日以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并于2013年10月22
日上午9:30分在常州市龙锦路508号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以
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吕泽伟召集、主持,应参会董事8
名,实际参会董事8名,其中董事吕泽伟、孙剑、吴海宙、徐奕、独立董事应可
福参加现场会议,董事周光远、独立董事杜昌焘、孙永平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
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集、召开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
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13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3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
站披露,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同时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6,800.00万元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
金6,800.00万元已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次为公司第十三次使用其他与主
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公司本次使用后,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余
额为4,109,328.10元。
此次使用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
6,800.00 万元,未达到募集资金净额 688,206,328.10 元的 10%,也未达到其他
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总额 351,109,328.10 元的 20%,只需经公司董事会
审议通过,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关于使用部分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
告》以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所发表意见的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
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司公告。
特此公告。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十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