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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晟新材: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收购常州美利晟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剩余25%股权的公告2014-01-10  

						证券代码:300169           证券简称:天晟新材        公告编号:2014-003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收购常州美利晟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剩余25%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权收购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2、本次股权收购事项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股权收购概述
    为了加强对子公司的控制力度,提高决策效率,整合资源实现整体价值最大
化,经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公司(以下简称 “天晟新材”、“本公司”或“公
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自有资金 420 万元人民
币,用于收购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常州美利晟塑胶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
利晟”)的另一股东---美国北美思明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美思明”)
25%股权,本次收购完成后,本公司对美利晟 100%控股。
    美利晟是本公司与北美思明共同出资设立的中外合资企业,在本次股权收购
前其股东构成为:天晟新材持有 75%股权、北美思明持有 25%股权。
    根据相关规定,本次收购股权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常州美利晟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2 年 11 月 7 日
           住所:常州市常遥路(原雕庄朝阳村委内)
           法定代表人:吴海宙
           注册资本:70 万美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塑胶制品的制造,销售自产产品。
           营业期限自2002年11月7日至2023年11月6日
           股东构成:天晟新材持有 75%股权、北美思明持有 25%股权。
           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2010 年 1-12 月       2011 年 1-12 月    2012 年 1-12 月      2013 年 1-11 月

营业收入                74,669,488.81        74,985,781.14        67,132,189.82        56,608,943.06

利润总额                 4,187,791.10         1,128,105.29        -2,442,056.51         2,694,659.27

净利润                   3,115,048.42           836,256.64        -1,927,988.58         2,375,792.80

                 2010 年 12 月 31 日    2011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1 月 30 日

资产合计                49,016,044.84        55,936,389.26        55,998,445.14        63,161,723.42

负债合计                33,735,181.52        39,819,269.30        41,809,313.76        46,596,798.99

股东权益合计            15,280,863.32        16,117,119.96        14,189,131.38        16,564,923.43

            注:2010 年 1-12 月、2010 年 12 月 31 日、2011 年 1-12 月、2011 年 12
    月 31 日、2012 年 1-12 月、2012 年 12 月 31 日数据经审计,2013 年 1-11 月、
    2013 年 11 月 30 日数据未经审计。


           三、 历次收购美利晟股权的情况
           (一)前次收购美利晟股权情况
           2007 年 4 月,经常州市外商投资管理委员会常外资委天(2007)第 023 号
    批复,同意北美思明将其持有的美利晟 25%股权转让给天晟新材,双方签订了股
    权转让协议,美利晟的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不变,转让详情具体如下:天晟新材
    以 17.5 万美元的总金额受让了北美思明持有的美利晟 17.5 万美元(占美利晟注
    册资本的 25%)的出资,转让价格为 1 美元/单位出资额,天晟新材已向北美思
明支付了股权转让款,共计 134.99325 万元人民币(按照当时汇率等于 17.5 万
美元),股权转让价格的确定依据为其注册资本。
    此次转让后美利晟的股权结构为:
                 股东         出资额(万美元)   出资比例(100%)

               天晟新材              52.50             75.00

               北美思明              17.50             25.00

                 合计                70.00            100.00



    (二)本次收购美利晟股权情况
    本公司使用自有资金 420 万元人民币收购美利晟的另一股东---北美思明的
25%股权。本次收购完成后,本公司对美利晟 100%控股。
    根据上海众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沪众评报字〔2013〕第 439 号评估报
告,该评估报告显示:评估前美利晟在评估基准日的总资产账面值为
63,161,723.42 元,负债账面值为 46,596,798.99 元,股东全部权益账面值为
16,564,923.43 元。
    经成本法评估,美利晟在评估基准日的总资产评估值为 63,426,147.19 元,
负债评估值为 46,596,798.99 元,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 16,829,348.20 元。评估
增值 264,423.77 元,增值率 1.60%。
    本次收购美利晟 25%股权的定价依据是根据净资产评估值 16,829,348.20 元
的 25%得出,即为 420 万元人民币,该资金全部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备注:评估基准日为 2013 年 11 月 30 日。2013 年 11 月 30 日数据未经审计。


    四、本次股权收购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由于美利晟非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在原料采购、生产、经营等方面独立进行,
缺少集团内全资子公司在采购、技术、资金等方面资源配置的优势;同时其产品
品种较为单一,当原材料市场波动较大时,其利润易发生显著变化。
    为避免公司投资损失,保障全体股东利益,根据公司未来战略发展规划,公
司决定收购由北美思明持有的美利晟 25%股权,从而将进一步提高公司对美利晟
的资源优化配置,从而使其紧密融入集团各公司形成供产销集团化网络,充分体
现自身价值,实现更多利润,为投资者争取更大的利益。


    五、相关审核和批准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收购常州
美利晟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剩余25%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420万元
人民币收购常州美利晟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剩余25%股权。
    本次收购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额度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之内,已经
董事会审议批准,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