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新光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 大华审字[2014]002148 号 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江苏新光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2012 年 1 月 1 日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止) 目 录 页 次 一、 审计报告 1-2 二、 已审财务报表 资产负债表 3-4 利润表 5 现金流量表 6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7-8 财务报表附注 9-47 江苏新光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止前二个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江苏新光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止前二个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历史沿革 江苏新光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前身印华空调配件(南京)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印华配件”),系 2002 年 04 月 15 日,由巴拿马 UNITED POINT CORP 公司出 资设立,获得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取得外经贸宁府外资字第【2002】1662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 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注册资本:110.00 万美元(实收资本:0 万美元)。股权结构如下: 本期实缴出资额 累计实缴出资额 出资人 认缴出资额(美元) 持股比例 (美元) (美元) 巴拿马 UNITED POINT CORP 1,100,000.00 --- --- 100% 合计 1,100,000.00 --- --- 100% 2002 年 6 月 9 日,印华配件变更公司名称为“印华科技(南京)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印 华科技”)。 2002 年 6 月 28 日,印华科技股东巴拿马 UNITED POINT CORP 公司,完成第一期(共三期) 出资 164,982.00 美元。变更后注册资本实收情况如下: 本期实缴出资额(美 累计实缴出资额 出资人 认缴出资额(美元) 持股比例 元) (美元) 巴拿马 UNITED POINT CORP 1,100,000.00 164,982.00 164,982.00 100% 合计 1,100,000.00 164,982.00 164,982.00 100% 本次出资业经南京天宏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宁天宏会验【2002】049 号《验资报告》验证。 2003 年 1 月 9 日,印华科技股东巴拿马 UNITED POINT CORP 公司,完成第二期(共三期)出 资 135,018.00 美元。变更后注册资本实收情况如下: 本期实缴出资额(美 累计实缴出资额 出资人 认缴出资额(美元) 持股比例 元) (美元) 巴拿马 UNITED POINT CORP 1,100,000.00 135,018.00 300,000.00 100% 合计 1,100,000.00 135,018.00 300,000.00 100% 本次出资业经南京天宏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宁天宏会验【2003】088 号《验资报告》验证。 9 江苏新光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止前二个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2004 年 9 月 21 日,印华科技股东巴拿马 UNITED POINT CORP 公司,完成第三期(共三期) 出资 800,000.00 美元。变更后注册资本实收情况如下: 本期实缴出资额 累计实缴出资额 出资人 认缴出资额(美元) 持股比例 (美元) (美元) 巴拿马 UNITED POINT CORP 1,100,000.00 800,000.00 1,100,000.00 100% 合计 1,100,000.00 800,000.00 1,100,000.00 100% 本次出资业经南京天宏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宁天宏会验【2004】036 号《验资报告》验证。 2004 年 12 月 20 日,印华科技股东巴拿马 UNITED POINT CORP 公司与深圳市中铁电气设备贸 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中铁”)、香港新光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新光”)签订《股 权转让协议》,约定巴拿马 UNITED POINT CORP 公司将其持有的印华科技 75.00%的股权转让给深 圳中铁,另外 25.00%股权转让给香港新光。原注册资本 110.00 万美元,折算为人民币 902.00 万 元。变更后股权结构如下: 出资人 出资额 持股比例 深圳市中铁电气设备贸易有限公司 6,765,000.00 75.00% 香港新光国际有限公司 2,255,000.00 25.00% 合计 9,020,000.00 100% 2005 年 1 月 26 日,印华科技股东深圳中铁和香港新光双方约定,公司名称变更为南京新光 环保科技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新光”),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 5,000.00 万元。其中, 深圳中铁认缴出资 3,75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75.00%;香港新光认缴出资 1,250.00 万元,占 注册资本的 25.00%。2005 年 1 月 28 日完成工商登记变更。变更后注册资本实收情况如下: 出资人 认缴出资额 本期实缴出资额 累计实缴出资额 认缴持股比例 深圳市中铁电气设备贸易有限公司 37,500,000.00 --- 6,765,000.00 75.00% 香港新光国际有限公司 12,500,000.00 --- 2,255,000.00 25.00% 合计 50,000,000.00 --- 9,020,000.00 100% 2005 年 6 月 30 日止,南京新光收到各股东第二期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 7,225,928.00 元,本次出资后注册资本实收情况如下: 出资人 认缴出资额 本期实缴出资额 累计实缴出资额 认缴持股比例 深圳市中铁电气设备贸易有限公司 37,500,000.00 5,686,500.00 12,451,500.00 75.00% 香港新光国际有限公司 12,500,000.00 1,539,428.00 3,794,428.00 25.00% 合计 50,000,000.00 7,225,928.00 16,245,928.00 100% 本次出资业经南京天宏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宁天宏会验【2005】046 号《验资报告》验证。 10 江苏新光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止前二个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2005 年 9 月 9 日止,南京新光收到各股东第三期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 10,000,000.00 元。2005 年 9 月 22 日完成工商登记变更。本次出资后注册资本实收情况如下: 出资人 认缴出资额 本期实缴出资额 累计实缴出资额 认缴持股比例 深圳市中铁电气设备贸易有限公司 37,500,000.00 10,000,000.00 22,451,500.00 75.00% 香港新光国际有限公司 12,500,000.00 --- 3,794,428.00 25.00% 合计 50,000,000.00 10,000,000.00 26,245,928.00 100% 本次出资业经南京中元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南中会验字【2005】096 号《验资报告》验证。 2005 年 12 月 6 日止,南京新光收到各股东第四期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 10,000,000.00 元。2005 年 12 月 19 日完成工商登记变更。本次出资后注册资本实收情况如下: 出资人 认缴出资额 本期实缴出资额 累计实缴出资额 认缴持股比例 深圳市中铁电气设备贸易有限公司 37,500,000.00 10,000,000.00 32,451,500.00 75.00% 香港新光国际有限公司 12,500,000.00 --- 3,794,428.00 25.00% 合计 50,000,000.00 10,000,000.00 36,245,928.00 100% 本次出资业经南京中元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南中会验字【2005】128 号《验资报告》验证。 2006 年 1 月 23 日止,南京新光收到各股东第五期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 5,048,500.00 元。2006 年 2 月 14 日完成工商登记变更。本次出资后注册资本实收情况如下: 出资人 认缴出资额 本期实缴出资额 累计实缴出资额 认缴持股比例 深圳市中铁电气设备贸易有限公司 37,500,000.00 5,048,500.00 37,500,000.00 75.00% 香港新光国际有限公司 12,500,000.00 --- 3,794,428.00 25.00% 合计 50,000,000.00 5,048,500.00 41,294,428.00 100% 本次出资业经南京德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宁德验(2006)第 V-302 号《验资报告》验证。 2006 年 10 月 31 日,香港新光与香港港峰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峰国际”) 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双方约定,香港新光将其持有的南京新光 25%的股权转让给港峰国际;港 峰国际按照前述香港新光与深圳中铁的《合资合同》约定,继续履行对南京新光的出资义务。2007 年 2 月 12 日完成工商登记变更。变更后注册资本实收情况如下: 出资人 认缴出资额 累计实缴出资额 认缴持股比例 深圳市中铁电气设备贸易有限公司 37,500,000.00 37,500,000.00 75.00% 香港港峰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2,500,000.00 3,794,428.00 25.00% 合计 50,000,000.00 41,294,428.00 100% 11 江苏新光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止前二个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2007 年 11 月 2 日,南京新光股东召开股东会议,表决并通过了将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5,000 万元变更为人民币 41,294,428.00 元的决议。2008 年 1 月 31 日完成工商登记变更。本次变更后 注册资本实收情况如下: 出资人 认缴出资额 累计实缴出资额 认缴持股比例 深圳市中铁电气设备贸易有限公司 37,500,000.00 37,500,000.00 90.81% 香港港峰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3,794,428.00 3,794,428.00 9.19% 合计 41,294,428.00 41,294,428.00 100% 2008 年 10 月 12 日,南京新光股东深圳中铁和港峰国际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港峰 国际将其持有的南京新光的 9.19%的股权,全部转让给深圳中铁。本次变更后股权结构如下: 出资人 出资额 持股比例 深圳市中铁电气设备贸易有限公司 41,294,428.00 100% 合计 41,294,428.00 100% 2009 年 5 月 18 日,深圳中铁和佘爱保、张咸立、盛晓培、赵艳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约 定深圳中铁将其持有的南京新光的 100%的股权分别转让给佘爱保 40.00%、张咸立 30.00%、盛晓 培 20.00%和赵艳 10.00%,并于 2009 年 6 月 18 日完成工商登记变更。转让后股权结构如下: 出资者名称 出资额 持股比例 佘爱保 16,517,771.20 40.00% 张咸立 12,388,328.40 30.00% 盛晓培 8,258,885.60 20.00% 赵艳 4,129,442.80 10.00% 合计 41,294,428.00 100.00% 2010 年 3 月 18 日,南京新光股东佘爱保、张咸立、盛晓培、赵艳和杨志峰、高琍玲、杨生 哲、高润之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原股东将其持有的南京新光合计 100%的股权分别转让 给杨志峰 40.00%、高琍玲 30.00%、杨生哲 20.00%和高润之 10.00%,并于 2010 年 4 月 29 日完成 工商变更事项,转让后股权结构如下: 出资者名称 出资额 持股比例 杨志峰 16,517,771.20 40.00% 高琍玲 12,388,328.40 30.00% 杨生哲 8,258,885.60 20.00% 高润之 4,129,442.80 10.00% 合计 41,294,428.00 100.00% 2012 年 8 月 1 日,南京新光召开股东会议,表决并通过由股东高琍玲增资 8,705,572.00 元 的决议。本次增资后注册资本由 41,294,428.00 元变更为 50,000,000.00 元。2012 年 8 月 1 日, 南京新光收到高琍玲缴纳的注册资本 200.00 万元。南京新光于 2012 年 8 月 2 日完成工商变更事 项,本次增资后注册资本实收情况如下: 12 江苏新光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止前二个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出资人 认缴出资额 本期实缴出资额 累计实缴出资额 认缴持股比例 杨志峰 16,517,771.20 --- 16,517,771.20 33.04% 高琍玲 21,093,900.40 2,000,000.00 14,388,328.40 42.19% 杨生哲 8,258,885.60 --- 8,258,885.60 16.51% 高润之 4,129,442.80 --- 4,129,442.80 8.26% 合计 50,000,000.00 2,000,000.00 43,294,428.00 100% 本次出资业经南京南审希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南京南审希地会验字【2012】第 031 号《验资报告》 验证。 2013 年 2 月 28 日,南京新光股东会议,表决并通过由股东高琍玲增资 10,000,000.00 元的 决议。本次增资后注册资本由 50,000,000.00 元变更为 60,000,000.00 元。2013 年 3 月 8 日,南 京新光收到高琍玲缴纳的注册资本 800.00 万元,并于 2013 年 3 月 12 日完成工商变更事项,本次 增资后注册资本实收情况如下: 出资人 认缴出资额 本期实缴出资额 累计实缴出资额 认缴持股比例 杨志峰 16,517,771.20 --- 16,517,771.20 27.53% 高琍玲 31,093,900.40 8,000,000.00 22,388,328.40 51.82% 杨生哲 8,258,885.60 --- 8,258,885.60 13.77% 高润之 4,129,442.80 --- 4,129,442.80 6.88% 合计 60,000,000.00 8,000,000.00 51,294,428.00 100% 本次出资业经南京南审希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南京南审希地会验字【2013】第 010 号《验资报告》 验证。 2013 年 7 月 9 日,南京新光收到高琍玲缴纳的注册资本 8,705,572.00 元。本次增资后注册 资本实收情况如下: 出资人 认缴出资额 本期实缴出资额 累计实缴出资额 认缴持股比例 杨志峰 16,517,771.20 --- 16,517,771.20 27.53% 高琍玲 31,093,900.40 8,705,572.00 31,093,900.40 51.82% 杨生哲 8,258,885.60 --- 8,258,885.60 13.77% 高润之 4,129,442.80 --- 4,129,442.80 6.88% 合计 60,000,000.00 8,705,572.00 60,000,000.00 100% 本次出资业经南京南审希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南京南审希地会验字【2013】第 045 号《验资报告》 验证。 13 江苏新光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止前二个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2013 年 9 月 12 日,经公司股东会决议,同意变更公司名称为江苏新光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2013 年 9 月 29 日在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2013 年 12 月 10 日,经公司股东会决议,股东高琍玲将所持有公司 5.45%的股权转让给镇江 新光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并于 2013 年 12 月 26 日完成工商变更事项。本次变更后股 权结构如下: 出资人 出资额 持股比例 高润之 4,129,442.80 6.88% 杨生哲 8,258,885.60 13.77% 高琍玲 27,827,200.40 46.37% 杨志峰 16,517,771.20 27.53% 镇江新光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3,266,700.00 5.45% 合计 60,000,000.00 100.00% 截止 2013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0,000,000.00 元。本公司现持有江苏省 句容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注册号为 320100400016328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公司注册地:句容市边城镇仑山湖南路 3 号,法定代表人:杨志峰。 (二)经营范围 本公司经营范围为:环保型声屏障、新型建材研发、生产;声屏障工程、铁路建设工程施工; 铁路建设配套设施生产。 二、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前期差错 (一)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颁布 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 38 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 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 财务报表。 (二)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 2013 年 12 月 31 日、2012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2013 年度、2012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 信息。 (三) 会计期间 自公历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14 江苏新光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止前二个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四) 记账本位币 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五)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 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 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被合并各方采用的会计政策与本公司不一致的,本公司在合并日按照本公司会计政策进行调 整,在此基础上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确认。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 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 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 行相关会计处理: (1)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 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 益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将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例如,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计 入资本公积的部分,下同)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2)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 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 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 购买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 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 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 誉。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经复核后合并 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六)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本公司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确认为现金。将同时 具备期限短(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四 个条件的投资,确定为现金等价物。 15 江苏新光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止前二个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七)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业务 外币业务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作为折算汇率折合成人民币记账。 外币货币性项目余额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 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均 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 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 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资本公积。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 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 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资产负债表所有者权 益项目下单独列示。 处置境外经营时,将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财务 报表折算差额,自所有者权益项目转入处置当期损益;部分处置境外经营的,按处置的比例计算 处置部分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八) 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包括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 1.金融工具的分类 管理层按照取得持有金融资产和承担金融负债的目的,将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和直接指定为以公允 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持有至到期投资;应收款项;可供出售 金融资产;其他金融负债等。 2.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 取得时以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 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期末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处置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 益。 (2)持有至到期投资 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 确认金额。 16 江苏新光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止前二个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持有期间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认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实际利率在取得时确 定,在该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保持不变。 处置时,将所取得价款与该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3)应收款项 公司对外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应收债权,以及公司持有的其他企业的不包括在活跃市 场上有报价的债务工具的债权,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以向购货方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 款作为初始确认金额;具有融资性质的,按其现值进行初始确认。 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应收款项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 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期末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将公允价值变动 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损益;同时,将原直接 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对应处置部分的金额转出,计入投资损益。 (5)其他金融负债 按其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采用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6)公司持有至到期投资出售或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如果持有至到期投资处置或重分类为其他类金融资产的金额,相对于本公司全部持有至到期 投资在出售或重分类前的总额较大,在处置或重分类后应立即将其剩余的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 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但是,遇到下列情况可以除外: ① 出售日或重分类日距离该项投资到期日或赎回日较近(如到期前三个月内),且市场利率变 化对该项投资的公允价值没有显著影响。 ② 根据合同约定的偿付方式,企业已收回几乎所有初始本金。 ③ 出售或重分类是由于企业无法控制、预期不会重复发生且难以合理预计的独立事件所引 起。 3. 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如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 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如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不终止确认该 金融资产。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 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 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7 江苏新光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止前二个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1)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及转移的金 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 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 期损益: (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 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 负债。 4. 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若 与债权人签定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 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或其一部 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时,终止确认的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对价(包括转出的非 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若回购部分金融负债的,在回购日按照继续确认部分与终止确认部分的相对公允价值, 将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 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本公司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以活 跃市场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采用估值技术(包括参 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 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确定其公允价值;初始取得或源生的金 融资产或承担的金融负债,以市场交易价格作为确定其公允价值的基础。 6. 金融资产(不含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计提 资产负债表日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的账面价 值进行检查,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减值准备: 期末如果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较大幅度下降,或在综合考虑各种相关因素后, 18 江苏新光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止前二个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预期这种下降趋势属于非暂时性的,就认定其已发生减值,将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 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一并转出,确认减值损失。 (2)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减值准备: 对于持有至到期投资,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账面价值与预计未来现金流 量现值之间差额计算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后如有证据表明其价值已恢复,原确认的减值损失可予 以转回,记入当期损益,但该转回的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金融资产在转 回日的摊余成本。 (九) 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计提方法 1.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的确认标准: 应收账款单项金额重大的具体标准为:金额在 200.00 万元以上;其他应收款单项金额重大的 具体标准为:金额在 50.00 万元以上。 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 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将其 归入相应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2.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应收款项: 按账龄划分为若干组合,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具体如下: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一年以内 5% 5% 一至二年 10% 10% 二至三年 20% 20% 三至四年 50% 50% 四至五年 50% 50% 五年以上 100% 100% 3.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有客观证据表明可能发生了减值,如债务人出现撤销、破产或死 亡,以其破产财产或遗产清偿后,仍不能收回、现金流量严重不足等情况的。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对有客观证据表明可能发生了减值的应收款项,将其从相关组合中分 离出来,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减值损失。 (十) 存货 1. 存货的分类 存货是指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 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存货分类为:原材料、工程施工、产成品、委 19 江苏新光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止前二个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托加工物资、低值易耗品、包装物、自制半成品等。 2. 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在取得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存货发出时按 加权平均法计价。 3.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 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 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 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 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 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 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 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 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 存货的盘存制度 采用永续盘存制。 5.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包装物均采用一次转销法。 (十一) 长期股权投资 1. 投资成本的确定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以及以发行权益 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 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合并对价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 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包括为进行合并而支付的审 计费用、评估费用、法律服务费用等,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被合并方存在合并财务报表,则 以合并日被合并方合并财务报表所有者权益为基础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 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本公司为进行企业合并而发生的各项 直接相关费用,包括为进行企业合并而支付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 20 江苏新光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止前二个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 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企业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应当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 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①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应当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 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 收益的,应当在处置该项投资时将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例如,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 动计入资本公积的部分,下同)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②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应当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 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 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 在合并合同中对可能影响合并成本的未来事项作出约定的,购买日如果估计未来事项很可能发生 并且对合并成本的影响金额能够可靠计量的,也计入合并成本。 (2)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 金股利或利润)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 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 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 (1)后续计量 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权益法进行调整。 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 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 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初始投资成本大 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 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 损益。 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其他变动的处理: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 21 江苏新光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止前二个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权益的其他变动,在持股比例不变的情况下,公司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或承担的部分,调整 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增加或减少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在持有投资期间,被投资 单位能够提供合并财务报表的,应当以合并财务报表,净利润和其他投资变动为基础进行核算。 (2)损益确认 成本法下,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 润外,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投资收益。 权益法下,投资企业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或净亏损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 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投资企业与联 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投资企业的部分,应当予以 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在公司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亏损时,按照以下顺序进 行处理:首先,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次,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 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冲减长期应 收项目等的账面价值。最后,经过上述处理,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 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 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盈利的,公司在扣除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按与上述相反的顺序 处理,减记已确认预计负债的账面余额、恢复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及 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确认投资收益。 3. 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按照合同约定对某项经济活动所共有的控制,仅在与该项经济活动相关的重要财务和经营决 策需要分享控制权的投资方一致同意时存在,则视为与其他方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对一 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 策的制定,则视为投资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 4. 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若因市价持续下跌或被投资单位经营状况恶化等原因使长期股权投资存在减 值迹象时,根据单项长期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长期股权投资预计未来现 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可收回金额。长期股权投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 账面价值时,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 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重大影响以下的、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减值 损失是根据其账面价值与按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之间的 差额进行确定。 除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以外的存在减值迹象的其他长期股权投资,如果可收回金额的计量 结果表明,该长期股权投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 22 江苏新光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止前二个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投资收益后, 考虑长期股权投资是否发生减值。 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不再转回。 (十二) 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 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除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之外,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根据固 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率确定折旧率。 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能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 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 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利用专项储备支出形成的固定资产,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 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本公司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并在年度 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 进行相应的调整。 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 折旧年限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20-40 年 5% 2.38%-4.75% 机器设备 10-15 年 5% 6.33%-9.50% 运输设备 5-8 年 5% 11.88%-19% 办公设备 5-8 年 5% 11.88%-19% 3.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公司在每期末判断固定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 固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根据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 置费用后的净额与固定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当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 记的金额确认为固定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23 江苏新光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止前二个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固定资产的折旧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固定资产在 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 固定资产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有迹象表明一项固定资产可能发生减值的,企业以单项固定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 企业难以对单项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固定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 组的可收回金额。 4.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方法 公司与租赁方所签订的租赁协议条款中规定了下列条件之一的,确认为融资租入资产: (1)租赁期满后租赁资产的所有权归属于本公司; (2)公司具有购买资产的选择权,购买价款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该资产的公允价值; (3)租赁期占所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4)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与该资产的公允价值不存在较大的差异。 (5)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本公司才能使用。 公司在承租开始日,将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 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的融资费用。在 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可归属于租赁项目的手续费、律师费、差旅费、印花税 等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入资产价值。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 分摊。 本公司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计提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 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 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使用寿命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十三)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的类别 本公司自行建造的在建工程按实际成本计价,实际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在建工程以工程项目分类核算。 2. 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入 账价值。所建造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 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 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3.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公司在每期末判断在建工程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 24 江苏新光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止前二个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在建工程存在减值迹象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根据在建工程的公允价值减去处 置费用后的净额与在建工程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当在建工程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在建工程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 记的金额确认为在建工程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在建工程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有迹象表明一项在建工程可能发生减值的,企业以单项在建工程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 企业难以对单项在建工程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在建工程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 组的可收回金额。 (十四) 借款费用 1. 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 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 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 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 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 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 本化。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时,该部分资产借 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可对外销售的, 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 3. 暂停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 3 个月 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 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25 江苏新光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止前二个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4. 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专门借款的利息费用(扣除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者进行暂时性投 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及其辅助费用在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 者可销售状态前,予以资本化。 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 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借款存在折价或者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者溢价金额, 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十五) 无形资产与开发支出 无形资产是指本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 和应用软件。 1. 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1)公司取得无形资产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 发生的其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 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 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以该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 并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该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 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无形资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 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 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 以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公允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 内部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包括:开发该无形资产时耗用的材料、劳务成本、注册费、 在开发过程中使用的其他专利权和特许权的摊销以及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利息费用,以及为使该无 形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其他直接费用。 (2)后续计量 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按直线法摊销;无法预见无 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26 江苏新光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止前二个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2.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项目 预计使用寿命 备注 土地使用权 50 相关法律规定使用年限 应用软件 5 合同或相关法律规定 每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 经复核,本年期末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未有不同。 3. 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判断依据 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 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4.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 对于使用寿命确定的无形资产,如有明显减值迹象的,期末进行减值测试。 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每期末进行减值测试。 对无形资产进行减值测试,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根据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 置费用后的净额与无形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当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 记的金额确认为无形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无形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无形资产的折耗或者摊销费用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 该无形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无形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 无形资产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有迹象表明一项无形资产可能发生减值的,公司以单项无形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 公司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无形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无形资产 组的可收回金额。 5. 划分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具体标准 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动的 阶段。 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 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6. 开发阶段支出符合资本化的具体标准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确认为无形资产: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 27 江苏新光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止前二个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 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十六) 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 (十七) 预计负债 本公司涉及诉讼、债务担保、亏损合同、重组事项时,如该等事项很可能需要未来以交付资 产或提供劳务、其金额能够可靠计量的,确认为预计负债。 1. 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确认为预计负债: 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 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本公司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 本公司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 因素。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 最佳估计数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则最佳估 计数按照该范围的中间值即上下限金额的平均数确定。 所需支出不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或虽然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但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 的可能性不相同的,如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如或 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本公司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 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十八) 收入 1. 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时间的具体判断标准 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买方;公司既没有保留与所有权相联系的 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 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商品销售收入实现。 本公司产品在现场安装调试完毕、经客户验收并取得客户确认的工程验收单时,确认收入的实现。 28 江苏新光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止前二个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2. 确认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的依据 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分别下列情况确定 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金额: (1)利息收入金额,按照他人使用本企业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2)使用费收入金额,按照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 (十九) 政府补助 1. 类型 政府补助,是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与非货币性资产。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 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 会计处理方法 与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按照所建造或购 买的资产使用年限分期计入营业外收入;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确认为递延收 益,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 得时直接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二十)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1. 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依据 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 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2. 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依据 公司将当期与以前期间应交未交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但不包括商誉、 非企业合并形成的交易且该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所形成的暂时性 差异。 (二十一) 经营租赁、融资租赁 1. 经营租赁会计处理 (1)公司租入资产所支付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摊, 计入当期费用。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 资产出租方承担了应由公司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总额中扣 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摊,计入当期费用。 (2)公司出租资产所收取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摊, 确认为租赁收入。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如金额较大的, 则予以资本化,在整个租赁期间内按照与租赁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收益。 29 江苏新光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止前二个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公司承担了应由承租方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收入总额中扣 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配。 2. 融资租赁会计处理 (1)融资租入资产:公司在承租开始日,将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 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 确认的融资费用。 公司采用实际利率法对未确认的融资费用,在资产租赁期间内摊销,计入财务费用。 (2)融资租出资产:公司在租赁开始日,将应收融资租赁款,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的差 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在将来收到租金的各期间内确认为租赁收入,公司发生的与出租交易 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初始计量中,并减少租赁期内确认的收益金额。 (二十二) 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 本报告期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未变更。 (二十三)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本报告期内无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三、主要税项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增值税 产品或劳务收入 17% 城建税 应纳流转税额 5% 教育费附加 应纳流转税额 3% 地方教育费附加 应纳流转税额 2%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25% 四、主要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以下金额单位若未特别注明者均为人民币元) (一) 货币资金 项目 币种 2013.12.31 2012.12.31 现金 人民币 92,386.71 98.55 银行存款 人民币 1,654,335.18 60,588.53 其他货币资金 人民币 2,577,476.40 1,443,899.80 合计 4,324,198.29 1,504,586.88 30 江苏新光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止前二个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其他货币资金中,受限制的货币资金明细如下: 项目 币种 2013.12.31 2012.12.31 履约保证金 人民币 2,577,476.40 1,443,899.80 合计 2,577,476.40 1,443,899.80 本公司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已将受限制的货币资金从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中扣除。 (二)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按种类列示如下: 2013.12.31 类别 账面金额 坏账准备 净额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 --- --- --- --- --- 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83,198,008.86 100% 6,119,503.25 7.36% 77,078,505.61 的应收账款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 --- --- --- --- --- 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合计 83,198,008.86 100% 6,119,503.25 7.36% 77,078,505.61 2012.12.31 类别 账面金额 坏账准备 净额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 8,052,708.08 11.24% --- --- 8,052,708.08 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63,563,355.30 88.76% 6,262,087.08 9.85% 57,301,268.22 的应收账款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 --- --- --- --- --- 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合计 71,616,063.38 100.00% 6,262,087.08 8.74% 65,353,976.30 组合中,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2013.12.31 2012.12.31 账龄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净额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净额 一年以内 70,255,071.96 84.44% 3,512,753.60 66,742,318.36 35,452,407.62 49.51% 1,772,620.38 33,679,787.24 一至二年 7,496,119.63 9.01% 749,611.96 6,746,507.67 18,800,385.69 26.26% 1,880,038.57 16,920,347.12 二至三年 3,203,840.16 3.85% 640,768.03 2,563,072.13 7,135,779.88 9.96% 1,427,155.98 5,708,623.90 三至四年 1,865,571.92 2.24% 932,785.96 932,785.96 1,985,019.92 2.77% 992,509.96 992,509.96 四至五年 187,643.00 0.23% 93,821.51 93,821.49 --- --- --- --- 五年以上 189,762.19 0.23% 189,762.19 --- 189,762.19 0.26% 189,762.19 --- 合计 83,198,008.86 100.00% 6,119,503.25 77,078,505.61 63,563,355.30 88.76% 6,262,087.08 57,301,268.22 2. 期末应收账款中无应收持本公司 5%以上(含 5%)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及其他关联方款 项。 31 江苏新光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止前二个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3.期末应收账款金额前五名单位情况如下: 与本公司 占应收账款总 单位名称 金额 账龄 关系 额的比例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宁杭铁路客运专线声屏障 非关联方 18,279,614.80 一年以内 21.97% 工程项目经理部 中铁十八局集团武黄城际铁路三标项目经理部 非关联方 16,162,708.43 一年以内 19.43% 中铁十二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大西客专工程指挥部 非关联方 7,317,031.24 一年以内 8.79% 南广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非关联方 6,814,784.44 一年以内 8.19%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湖北城际工程武咸指挥部 非关联方 5,333,814.62 一年以内 6.41% 合计 53,907,953.53 64.79% (三)预付款项 2013.12.31 2012.12.31 账龄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一年以内 9,092,680.33 100% 21,036,505.85 100% 1.截止 2013 年 12 月 31 日预付款项金额前五名单位情况如下: 单位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金额 账龄 未结算原因 张海玉--南广线 非关联方 2,012,042.29 一年以内 合同未履行完毕 成都中弘轨道交通环保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2,000,000.00 一年以内 合同未履行完毕 句容市城东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南广线 非关联方 1,089,758.34 一年以内 合同未履行完毕 江苏港峰亚太科技有限公司 关联方 667,408.50 一年以内 合同未履行完毕 谭振林—厦深线 非关联方 320,000.00 一年以内 合同未履行完毕 合计 6,089,209.13 2.预付款项期末余额中无持本公司 5%以上(含 5%)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款项,预付其他 关联方款项情况,详见附注五、(二)。 3. 预付款项期末较期初减少 11,943,825.52 元,减幅 56.78%,主要原因系期初未完工项目 在 2013 年已陆续完工结算所致。 (四)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按种类列示如下: 2013.12.31 类别 账面金额 坏账准备 净额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 --- --- --- --- --- 他应收款 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1,806,012.98 100% 148,989.77 8.25% 1,657,023.21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 --- --- 的其他应收款 合计 1,806,012.98 100% 148,989.77 8.25% 1,657,023.21 32 江苏新光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止前二个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2012.12.31 类别 账面金额 坏账准备 净额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 24,271,574.31 95.93% --- --- 24,271,574.31 他应收款 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1,030,122.83 4.07% 81,752.84 7.94% 948,369.99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 --- --- 的其他应收款 合计 25,301,697.14 100% 81,752.84 0.32% 25,219,944.30 组合中,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2013.12.31 2012.12.31 账龄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净额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净额 一年以内 1,619,703.01 89.69% 80,985.15 1,538,717.86 843,338.98 3.33% 42,166.95 801,172.03 一至二年 18,790.44 1.04% 1,879.04 16,911.40 122,378.80 0.48% 12,237.88 110,140.92 二至三年 119,826.48 6.63% 23,965.30 95,861.18 19,327.55 0.08% 3,865.51 15,462.04 三至四年 11,065.55 0.61% 5,532.78 5,532.77 8,190.00 0.03% 4,095.00 4,095.00 四至五年 --- --- --- --- 35,000.00 0.14% 17,500.00 17,500.00 五年以上 36,627.50 2.03% 36,627.50 --- 1,887.50 0.01% 1,887.50 --- 合计 1,806,012.98 100.00% 148,989.77 1,657,023.21 1,030,122.83 4.07% 81,752.84 948,369.99 2.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中无应收持本公司 5%以上(含 5%)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及其他关联 方款项。 3.截止 2013 年 12 月 31 日其他应收款金额前五名单位情况如下: 单位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金额 账龄 未结算原因 中铁九局杭长铁路客运专线浙 非关联方 700,000.00 一年以内 投标保证金 江段项目经理部 王玲 非关联方 60,000.00 一年以内 备用金 潘钢华 非关联方 116,725.00 二至三年 备用金 吴章桥 非关联方 113,769.78 一年以内 备用金 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沪 非关联方 100,000.00 一年以内 投标保证金 昆客专贵州段工程指挥部 合计 1,090,494.78 4.其他应收款期末较期初减少 23,495,684.16 元,减幅 92.86%,主要原因系本期收回股东 高琍玲的往来款所致。 33 江苏新光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止前二个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五)存货及存货跌价准备 2013.12.31 2012.12.31 类别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原材料 8,027,359.70 --- 8,027,359.70 254,846.59 --- 254,846.59 工程施工 17,453,119.51 --- 17,453,119.51 3,181,363.60 --- 3,181,363.60 产成品 25,417,245.59 --- 25,417,245.59 7,724,842.71 --- 7,724,842.71 委托加工物资 1,987,238.00 --- 1,987,238.00 596,856.53 --- 596,856.53 低值易耗品 95,984.49 --- 95,984.49 95,984.49 --- 95,984.49 包装物 21,286.70 --- 21,286.70 22,745.65 --- 22,745.65 自制半成品 5,610,721.73 --- 5,610,721.73 --- --- --- 合计 58,612,955.72 --- 58,612,955.72 11,876,639.57 --- 11,876,639.57 1.存货期末较期初增加 46,736,316.15 元,增幅 393.51%。主要原因是 2013 年 5 月 11 日江 苏港峰亚太科技有限公司与本公司签订销售协议,协议约定江苏港峰亚太科技有限公司将其和声 屏障业务相关的原材料、半成品和产成品按账面价值 31,509,143.83 元销售给本公司。 2.期末本公司存货不存在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情况,故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六)固定资产及累计折旧 项目 2012.12.31 本期增加额 本期减少额 2013.12.31 一、固定资产原价合计 18,843,464.11 7,815,568.47 3,696,217.31 22,962,815.27 房屋及建筑物 10,022,636.09 145,000.00 --- 10,167,636.09 机器设备 2,437,954.04 7,571,613.92 1,136,244.47 8,873,323.49 运输设备 5,514,395.00 64,585.00 1,871,019.00 3,707,961.00 办公设备 868,478.98 34,369.55 688,953.84 213,894.69 二、累计折旧合计 8,909,908.15 1,454,135.51 2,880,966.91 7,483,076.75 房屋及建筑物 3,466,453.71 458,974.97 --- 3,925,428.68 机器设备 1,718,446.30 236,807.34 897,415.33 1,057,838.31 运输设备 2,996,907.67 710,717.86 1,378,265.86 2,329,359.67 办公设备 728,100.47 47,635.34 605,285.72 170,450.09 三、固定资产净值合计 9,933,555.96 15,479,738.52 房屋及建筑物 6,556,182.38 6,242,207.41 机器设备 719,507.74 7,815,485.18 运输设备 2,517,487.33 1,378,601.33 办公设备 140,378.51 43,444.60 四、固定资产减值准备金额 --- --- --- --- 房屋及建筑物 --- --- --- --- 机器设备 --- --- --- --- 运输设备 --- --- --- --- 办公设备 --- --- --- --- 五、固定资产账面价值 9,933,555.96 15,479,738.52 房屋及建筑物 6,556,182.38 6,242,207.41 机器设备 719,507.74 7,815,485.18 运输设备 2,517,487.33 1,378,601.33 办公设备 140,378.51 43,444.60 34 江苏新光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止前二个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1.截止 2013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固定资产不存在减值情况,故未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2.截止 2013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固定资产无抵押的情况。 (七)无形资产 项目 2012.12.31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13.12.31 一、原值合计 1,785,674.20 33,893.16 --- 1,819,567.36 应用软件 65,600.00 33,893.16 --- 99,493.16 土地使用权 1,720,074.20 --- --- 1,720,074.20 二、累计摊销额合计 304,726.34 41,134.44 --- 345,860.78 应用软件 33,893.54 6,560.04 --- 40,453.58 土地使用权 270,832.80 34,574.40 --- 305,407.20 三、无形资产账面净值合计 1,480,947.86 1,473,706.58 应用软件 31,706.46 59,039.58 土地使用权 1,449,241.40 1,414,667.00 四、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 --- --- --- 应用软件 --- --- --- --- 土地使用权 --- --- --- --- 五、无形资产账面价值 1,480,947.86 1,473,706.58 应用软件 31,706.46 59,039.58 土地使用权 1,449,241.40 1,414,667.00 1.截止 2013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无形资产不存在减值情况,故未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2.截止 2013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土地使用权无抵押的情况。 (八)递延所得税资产 2013.12.31 2012.12.31 项目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 坏账准备 6,268,493.02 1,567,123.25 6,343,839.92 1,585,959.98 合 计 6,268,493.02 1,567,123.25 6,343,839.92 1,585,959.98 (九)资产减值准备 本期减少额 项目 2012.12.31 本期增加额 2013.12.31 转回 转销 坏账准备 6,343,839.92 --- 75,346.90 --- 6,268,493.02 合计 6,343,839.92 --- 75,346.90 --- 6,268,493.02 35 江苏新光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止前二个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十)短期借款 借款类别 2013.12.31 2012.12.31 抵押、保证借款 10,000,000.00 46,000,000.00 2013 年 8 月 13 日本公司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新港支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编号 XGZXJ102-20130813-01,借款金额人民币 1,000 万元,借款期限 6 个月,借款用于支付货款。杨志峰、高琍玲、 江苏港峰亚太科技有限公司分别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新港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本公司提供 担保。 杨志峰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新光支行签订了《最高额抵押合同》,以其自有房产为 本公司上述借款提供抵押担保。 (十一)应付票据 种类 2013.12.31 2012.12.31 银行承兑汇票 --- 10,000,000.00 (十二)应付账款 2013.12.31 2012.12.31 账龄 金额 占总额比例 金额 占总额比例 一年以内 45,647,777.46 98.50% 18,095,755.78 92.92% 一至二年 94,488.97 0.20% 721,324.07 3.70% 二至三年 --- --- 328,885.74 1.69% 三年以上 601,204.15 1.30% 329,593.90 1.69% 合计 46,343,470.58 100% 19,475,559.49 100% 1.截止2013年12月31日应付账款余额前五名单位情况如下: 单位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金额 账龄 款项性质 江苏港峰亚太科技有限公司 关联方 32,690,961.29 1 年以内 货款 无锡中铝铝业有限责任公司 非关联方 2,494,015.53 1 年以内 货款 常州市静远噪声控制材料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1,274,262.21 1 年以内 货款 上海瑞昌亚克力工业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1,025,886.00 1 年以内 货款 南京华龙臭氧设备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921,631.45 1 年以内 货款 合计 38,406,756.48 2. 期末应付账款中无应付持本公司 5%以上(含 5%)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款项,应付其他 关联单位款项情况,详见附注五、(二)。 3. 应付账款期末较期初增加 26,867,911.09 元,增幅 137.96%。主要原因系 2013 年江苏港 峰亚太科技有限公司将其和声屏障业务相关的存货、设备等销售给本公司,增加应付账款所致, 详见附注五、(三)。 36 江苏新光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止前二个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十三)预收款项 2013.12.31 2012.12.31 账龄 金额 占总额比例 金额 占总额比例 一年以内 12,486,749.00 33.71% 25,322,060.31 100.00% 一至二年 24,552,598.04 66.29% --- --- 合计 37,039,347.04 100.00% 25,322,060.31 100.00% 1.截止2013年12月31日预收账款余额前五名单位情况如下: 单位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金额 账龄 未结算原因 中铁十七局--京沪线 非关联方 14,605,634.56 1--2 年 货物未交付 武汉地铁公司 非关联方 11,486,749.00 1 年以内 货物未交付 中铁十八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9,203,110.40 1--2 年 货物未交付 江苏宝德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1,000,000.00 1 年以内 房地产转让定金 中铁大桥局五公司--向莆线 非关联方 343,357.13 1--2 年 货物未交付 合计 36,638,851.09 2. 期末预收款项中无预收持本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单位及其他关联方款项。 3. 预收款项期末较期初增加11,717,286.73元,增幅46.27%。主要原因系2013年新开工的武 汉地铁公司项目预收款项较大所致。 (十四)应付职工薪酬 项目 2012.12.31 本期发生额 本期支付额 2013.12.31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141,304.52 1,644,768.33 1,666,391.13 119,681.72 二、职工福利费 --- 287,409.12 287,409.12 --- 三、社会保险费等 --- 135,403.25 135,403.25 --- 合计 141,304.52 2,067,580.70 2,089,203.50 119,681.72 (十五)应交税费 税项 2013.12.31 2012.12.31 增值税 575,679.17 462,251.07 城市维护建设税 26,469.50 20,288.50 教育费附加 15,881.70 12,173.10 地方教育费附加 10,587.80 8,115.40 企业所得税 3,910,070.49 1,000,453.81 个人所得税 2,918.99 1,992.11 合计 4,541,607.65 1,505,273.99 37 江苏新光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止前二个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十六)其他应付款 2013.12.31 2012.12.31 账龄 金额 占总额比例 金额 占总额比例 一年以内 8,755,027.85 99.97% 386,667.66 97.08% 一至二年 --- --- 2,671.00 0.67% 二至三年 --- --- 5,966.96 1.50% 三年以上 3,000.19 0.03% 3,000.00 0.75% 合计 8,758,028.04 100% 398,305.62 100% 1.截止 2013 年 12 月 31 日,其他应付款主要为应付股东高琍玲的资金往来款 8,749,241.61 元。 2.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中应付持本公司 5%(含 5%)以上表决权股东单位款项情况详见附注 五、(二),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中无应付其他关联单位款项。 (十七)实收资本 股东名称 2013.12.31 2012.12.31 杨志峰 16,517,771.20 16,517,771.20 高琍玲 27,827,200.40 14,388,328.40 杨生哲 8,258,885.60 8,258,885.60 高润之 4,129,442.80 4,129,442.80 镇江新光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3,266,700.00 --- 合计 60,000,000.00 43,294,428.00 1、本公司实收资本变动情况见附注一、(一)所述。 2、以上出资业经南京南审希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南京南审希地会验字【2013】第 045 号《验资报告》 验证。 (十八)资本公积 项目 2013.12.31 2012.12.31 资本溢价 85,286.96 85,286.96 合计 85,286.96 85,286.96 (十九)盈余公积 项目 2013.12.31 2012.12.31 法定盈余公积 239,850.95 --- 合计 239,850.95 --- 38 江苏新光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止前二个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二十)未分配利润 项目 2013年度 2012年度 上年年末余额 (8,230,102.19) (11,754,258.68)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期初未分配利润 (8,230,102.19) (11,754,258.68) 加: 本期净利润 10,628,611.71 3,524,156.49 减: 提取盈余公积 239,850.95 --- 减: 应付利润 --- --- 减: 转增资本 --- --- 减: 净资产折股转出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2,158,658.57 (8,230,102.19) (二十一)营业收入与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与营业成本明细如下: 项目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营业收入 110,885,920.15 74,778,444.02 其中:主营业务收入 110,885,920.15 74,778,444.02 其他业务收入 --- --- 营业成本 77,545,954.19 54,555,298.60 其中:主营业务成本 77,545,954.19 54,555,298.60 其他业务成本 --- --- 2.主营业务收入及成本-按项目分类 2013 年度 2012 年 产品名称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营业毛利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营业毛利 湖北城际 37,347,125.01 25,117,000.47 12,230,124.54 --- --- --- 宁杭线 32,415,189.52 25,640,064.05 6,775,125.47 58,955,146.32 42,209,102.50 16,746,043.82 南广线 16,492,389.38 10,984,828.72 5,507,560.66 --- --- --- 大西线 6,363,565.87 4,153,612.16 2,209,953.71 --- --- --- 南京地铁 5,301,125.43 3,393,933.14 1,907,192.29 --- --- --- 一号南延 厦深线 3,720,828.16 2,474,239.42 1,246,588.74 --- --- --- 渝利线 3,397,951.39 2,158,568.35 1,239,383.04 --- --- --- 其他 5,847,745.39 3,623,707.88 2,224,037.51 5,276,814.68 4,555,157.60 721,657.08 广珠货运 --- --- --- 5,843,288.60 4,228,368.84 1,614,919.76 哈大线 --- --- --- 460,905.99 365,710.50 95,195.49 合蚌线 --- --- --- 2,649,981.45 1,911,601.82 738,379.63 向莆线 --- --- --- 1,592,306.98 1,285,357.34 306,949.64 合计 110,885,920.15 77,545,954.19 33,339,965.96 74,778,444.02 54,555,298.60 20,223,145.42 39 江苏新光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止前二个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3.公司各年度营业收入前五名客户如下: (1)2013 年度前五名客户的营业收入情况 客户名称 营业收入总额 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宁杭铁路客运专线声屏障工程 32,415,189.52 29.23% 项目经理部 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武黄城际铁路三标项目经理部 26,383,809.32 23.79% 南广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16,492,389.38 14.87%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湖北城际工程武咸指挥部 10,963,315.69 9.89% 中铁十二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大西客专工程指挥部 6,363,565.87 5.74% 合计 92,618,269.78 83.52% (2)2012 年度前五名客户的营业收入情况 客户名称 营业收入总额 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宁杭铁路客运专线声屏障工程 58,955,146.32 78.84% 项目经理部 中铁十二局集团公司广珠铁路二标段工程指挥部 5,049,011.17 6.75% 京福铁路客运专线安徽有限责任公司 2,649,981.45 3.54% 中铁大桥局五公司向莆铁路工程指挥部 1,592,306.98 2.13% 中铁二十二局广珠铁路三标段工程指挥部 794,277.43 1.06% 合计 69,040,723.35 92.32% (二十二)营业税金及附加 项目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营业税 148,618.10 --- 城市维护建设税 103,343.50 501,216.06 教育费附加 45,349.67 208,296.25 地方教育费附加 30,233.12 138,864.15 合计 327,544.39 848,376.46 (二十三)期间费用 1.销售费用 项目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试验检测费 2,411,871.38 740,552.28 业务招待费 1,602,949.27 1,118,697.48 差旅费 729,951.78 807,141.20 汽车使用费 546,326.54 649,062.42 其他 354,968.50 556,719.10 合计 5,646,067.47 3,872,172.48 40 江苏新光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止前二个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2.管理费用 项目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研发费用 6,676,635.17 8,216,554.55 工资 832,037.73 1,152,229.05 福利费 287,409.12 481,736.45 办公费 758,299.85 1,165,415.86 折旧费 895,645.18 1,045,444.35 税费 228,169.12 190,492.44 其他 251,812.23 33,406.91 合计 9,930,008.40 12,285,279.61 3.财务费用 项目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利息支出 2,496,500.00 1,873,828.90 减:利息收入 18,637.34 477,185.58 汇兑损益 734.94 2,141.51 金融手续费 27,634.03 128,643.68 合计 2,506,231.63 1,527,428.51 (二十四)资产减值损失 项目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坏账损失 (75,346.90) (3,709,868.80) 合计 (75,346.90) (3,709,868.80) (二十五)营业外收入 项目 2013年度 2012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5,252.79 --- 其他 --- 59,071.45 合计 5,252.79 59,071.45 (二十六)营业外支出 项目 2013年度 2012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374,743.54 --- 捐赠支出 30,000.00 --- 其他支出 46,628.14 4,350.00 合计 451,371.68 4,350.00 41 江苏新光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止前二个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二十七)所得税费用 项目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当期所得税费用 3,911,893.64 1,002,854.92 递延所得税费用 18,836.73 927,467.20 合计 3,930,730.37 1,930,322.12 (二十八)现金流量表附注 1.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利息收入 18,637.34 477,185.58 往来款项 14,323,628.55 3,136,862.50 投标保证金返还 5,101,902.34 800,175.00 收回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20,000,000.00 银行理财产品到期收回 --- 500,000.00 其他 86,810.79 97,381.04 小计 19,530,979.02 25,011,604.1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履约保证金 1,133,576.60 1,033,041.51 财务费用 28,368.97 130,785.19 往来款项 26,695,335.49 7,821,501.09 投标保证金 5,446,000.00 --- 日常支付费用 9,405,834.35 11,380,766.47 小计 42,709,115.41 20,366,094.26 2.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收股东高琍玲往来资金 48,477,166.10 2,428,053.01 小计 48,477,166.10 2,428,053.01 42 江苏新光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止前二个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二十九)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补充资料 2013年度 2012年度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 10,628,611.71 3,524,156.49 加:资产减值准备 (75,346.90) (3,709,868.80)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1,454,135.51 1,614,568.37 无形资产摊销 41,134.44 41,134.44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 369,490.75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 --- 财务费用 2,496,500.00 1,873,828.90 投资损失 ---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 18,836.73 927,467.20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 --- --- 存货的减少 (46,736,316.15) 47,550,565.22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 18,746,011.43 56,215,002.63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 (11,725,253.62) (117,951,559.2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4,782,196.10) (9,914,704.79)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现金的期末余额 1,746,721.89 60,687.08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60,687.08 23,820,409.76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686,034.81 (23,759,722.68) 2.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项目 2013年度 2012年度 一、现金 1,746,721.89 60,687.08 其中:库存现金 92,386.71 98.55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1,654,335.18 60,588.53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746,721.89 60,687.08 43 江苏新光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止前二个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五、关联方关系 (一)关联方关系 1. 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 2013.12.31 持股比例 关联方名称 与本公司的关系 直接持股 间接持股 合计 杨志峰 本公司股东 27.53% 2.83% 30.36% 高琍玲 本公司股东 46.37% 1.71% 48.08% 说明 1:以上两位股东系夫妻关系,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 说明 2:间接持股系通过镇江新光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持有本公司股权。 2.本公司其他的主要关联方情况 关联方名称 与本公司的关系 江苏港峰亚太科技有限公司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江苏南瓷绝缘子股份有限公司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二)关联方往来 往来项目 关联方名称 经济内容 2013.12.31 2012.12.31 应付账款 江苏港峰亚太科技有限公司 货款 32,690,961.29 --- 其他应付款 高琍玲 资金往来 8,749,241.61 --- 应收账款 江苏港峰亚太科技有限公司 货款 --- 8,052,708.08 其他应收款 高琍玲 资金往来 --- 24,271,574.31 预付账款 江苏港峰亚太科技有限公司 租赁费 667,408.50 --- (三)关联方交易 1. 销售业务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占同类交 占同类交 关联方名称 内容 定价方式 金额 易金额的 金额 易金额的 比例 比例 玻璃棉、亚 江苏港峰亚太科技有限公司 参照市场价格 1,904,399.80 100% 5,203,045.45 100% 克力板 44 江苏新光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止前二个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2.采购业务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占同类交 占同类交 关联方名称 内容 定价方式 金额 易金额的 金额 易金额的 比例 比例 江苏港峰亚太科技有限公司 工程物资 成本加成 11,404,011.10 12.34% 96,459,508.95 70.44% 原材料、半成 江苏港峰亚太科技有限公司 账面价值 33,569,685.91 36.33% --- --- 品、产成品等 2013 年 5 月 11 日江苏港峰亚太科技有限公司与本公司签订销售协议,协议约定江苏港峰亚太科技有限公司 将其和声屏障业务相关的原材料、半成品和产成品按账面价值销售给本公司。 3.经营租赁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关联方名称 占同类交易金 占同类交易金 内容 定价方式 金额 金额 额的比例 额的比例 江苏港峰亚太科技有限公司 房屋承租 协商价格 133,481.70 100% --- --- 2013 年 11 月江苏港峰亚太科技有限公司与本公司签订厂房租赁协议,协议约定江苏港峰亚太科技有限公司 将其坐落于句容市边城镇大华村 06 栋厂房等出租给本公司使用,面积 12,961.26 平方米,租赁期 2013 年 11 月 1 日起至 2018 年 10 月 31 日,年租金 800,890.20 元。 4.受让固定资产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关联交易 关联方名称 关联交易内容 占同类交易金 占同类交易金 定价方式 账面价值 账面价值 额的比例 额的比例 江苏港峰亚太科技有限公司 新增生产设备 账面价值 7,168,561.28 100% --- --- 2013 年 12 月 18 日,江苏港峰亚太科技有限公司与本公司签订生产设备转让协议,约定江苏港峰亚太科技有 限公司将声屏障生产相关的设备一批按照账面价值转让给本公司。 45 江苏新光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止前二个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四)对外担保事项 截止 201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如下: 2010 年 6 月 24 日,本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句容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 同编号 ZB2010051 号,担保金额人民币 5,000.00 万元。保证合同约定,本公司为江苏南瓷绝缘子 股份有限公司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句容支行在 2010 年 6 月 24 日至 2015 年 6 月 24 日期 间签订的人民币借款合同、外汇资金借款合同、银行承兑协议、信用证开证合同、出具保函协议 提供最高额保证。 2010 年 11 月 5 日,新光环保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句容支行签订编号为 ZB2010081 《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新光环保为港峰亚太在 2010 年 11 月 5 日至 2015 年 11 月 4 日期间对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句容支行发生的一系列债务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最高担保金额为人 民币 4,500 万。 2011 年 11 月 4 日,本公司与句容农村商业银行陈武支行签订编号为(630903)农商高保字 [2011]第 1104 号《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本公司为江苏港峰亚太科技有限公司自 2011 年 11 月 4 日至 2014 年 10 月 30 日对句容农村商业银行陈武支行发生的一系列债务提供最高额连带保证 责任,最高保证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2,000 万元。 截止本报告日,上述担保已解除;公司无对外担保。 (五)接受担保事项 2013 年 8 月 13 日本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新港支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合同编号 XGZXJ102-20130813-01,借款金额人民币 1,000.00 万元,借款期限 6 个月,借款用于 支付货款。杨志峰、高琍玲、江苏港峰亚太科技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新港 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本公司提供担保。杨志峰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新光支 行签订了《最高额抵押合同》,以其自有房产为新光环保上述借款提供担保。 六、或有事项 截止 2013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或有事项。 七、承诺事项 截止 2013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承诺事项。 八、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46 江苏新光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止前二个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截止报告日,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九、其他重要事项 2013 年 12 月 26 日本公司与江苏宝德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本公司将 位于南京市恒通大道 7-1 号的房屋及土地转让给江苏宝德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合同约定于 2014 年 2 月 15 日前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手续。截止报告日,转移登记手续尚未办理完毕。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江苏新光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三月七日 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