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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晟新材: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摘要2014-03-11  

						天晟新材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证券代码:300169                                                   证券简称:天晟新材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
             (草案)摘要
    上市公司名称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天晟新材
      股票代码                                         300169




       交易对方                      住所                           通信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下关区黄家
        高琍玲
                                圩54号****
                          江苏省南京市下关区黄家
        杨志峰
                                圩 54 号****
                                                      江苏省句容市边城镇仑山湖南路3号
                          江苏省南京市下关区黄家
        杨生哲
                                圩 54 号****
                          江苏省南京市下关区黄家
        高润之
                                圩 54 号****
镇江新光股权投资基金      句容市边城镇大华村01幢      江苏省句容市边城镇大华村01幢9302
  企业(有限合伙)                9302号              号
   配套融资投资者                                        待定



                               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一四年三月
天晟新材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摘要




                                        声       明

    本报告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重组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本
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全文的各部分内
容。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全文同时
刊载于深交所网站(http://www.szse.cn/),并存放在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地址:常州市龙锦路508号)以供投资者查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
套资金报告书(草案)及摘要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及摘要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负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投资者若对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
业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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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对方的声明与承诺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高琍玲、杨志峰、杨生哲、高
润之、镇江新光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均已承诺,保证其为本次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所提供的有关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
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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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2
交易对方的声明与承诺................................................................................................ 3
目录................................................................................................................................ 4
释义................................................................................................................................ 7
重大事项提示.............................................................................................................. 10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10
      二、本次交易标的评估值................................................................................... 12
      三、本次交易涉及的股票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 12
      四、锁定期安排................................................................................................... 13
      五、业绩承诺与补偿安排................................................................................... 14
      六、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17
      七、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导致实际控制人变更........................... 18
      八、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18
      九、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19
      十、独立财务顾问的保荐机构资格................................................................... 19
重大风险提示.............................................................................................................. 20
      一、交易的审批风险........................................................................................... 20
      二、交易终止风险............................................................................................... 20
      三、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估值风险....................................................................... 20
      四、配套融资无法实施的风险........................................................................... 21
      五、本次交易形成的商誉减值风险................................................................... 21
      六、盈利承诺期内各年度承诺净利润的实现存在不确定性风险................... 21
      七、现金补偿无法实现的风险........................................................................... 21
      八、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所持上市公司股份解除限售的风险........................... 22
      九、标的公司面临的主要风险........................................................................... 22
第一节本次交易概述.................................................................................................. 25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 25
      二、本次交易的目的...........................................................................................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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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本次交易的决策过程................................................................................... 29
     四、交易对方、交易标的及交易价格与溢价情况........................................... 30
     五、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导致实际控制人变更........................... 30
     六、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30
第二节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32
     一、公司概况....................................................................................................... 32
     二、公司设立情况及首发上市以来股权变动情况........................................... 32
     三、最近三年控股权变动情况........................................................................... 34
     四、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35
     五、最近二年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36
     六、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概况........................................................... 38
     七、最近三年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39
第三节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40
     一、交易对方概况............................................................................................... 40
     二、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系及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情况....................................................................................................................... 48
     三、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之内受过的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
     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和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
     裁情况................................................................................................................... 49
     四、交易对方已经合法拥有标的资产的完整权利以及不存在限制或者禁止转
     让的情形............................................................................................................... 49
     五、交易对方及相关中介机构关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未泄露本次交易内
     幕信息以及未利用本次交易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说明................................... 49
     六、各交易对方之间是否存在一致行动关系的说明....................................... 50
第四节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51
     一、本次交易标的资产概况............................................................................... 51
     二、新光环保基本情况....................................................................................... 51
     三、新光环保历史沿革....................................................................................... 51
     四、新光环保控制关系....................................................................................... 59
     五、最近三年新光环保资产评估、股权交易、增资情况............................... 60
     六、新光环保组织机构和人员结构...................................................................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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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新光环保主要资产负债情况....................................................................... 61
     八、房屋和土地情况........................................................................................... 63
     九、商标和专利情况........................................................................................... 63
     十、新光环保对外担保情况............................................................................... 64
     十一、交易行为已经获得标的新光环保股东会批准....................................... 65
     十二、新光环保经营资质................................................................................... 65
     十三、新光环保主要财务情况........................................................................... 65
     十四、新光环保主营业务情况........................................................................... 68
     十五、交易标的评估值....................................................................................... 81
     十六、交易标的出资及合法存续情况............................................................... 98
     十七、债权债务转移情况................................................................................... 98
     十八、合规运营情况........................................................................................... 98
     十九、涉及诉讼情况........................................................................................... 99
第五节发行股份的情况............................................................................................ 100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100
     二、本次发行股份具体情况............................................................................. 101
     三、募集配套资金的用途及必要性................................................................. 103
     四、本次发行前后主要财务数据对比............................................................. 106
     五、本次发行股份对上市股权结构的影响..................................................... 106
     六、本次交易未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107
第六节财务会计信息................................................................................................ 108
     一、标的公司最近两年财务报表..................................................................... 108
     二、上市公司 2012 年-2013 年备考财务报告 ................................................ 113
     三、标的公司盈利预测主要数据..................................................................... 116
     四、上市公司备考合并盈利预测主要数据..................................................... 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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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释       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本公司、公司、上
                        指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市公司、天晟新材
 天晟有限               指     常州市天晟塑胶化工有限公司
 标的公司、新光环              南京新光环保科技工程有限公司,于 2013 年 9 月份更名为江
                        指
 保                            苏新光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新光股权投资           指     镇江新光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江苏港峰亚太科技有限公司,于 2014 年 2 月 19 日更名为江
 港峰亚太               指
                               苏港峰亚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江苏南瓷               指     江苏南瓷绝缘子股份有限公司
 标的资产、交易标              高琍玲、杨志峰、杨生哲、高润之和新光股权投资持有的新
                        指
 的、标的股权                  光环保 100%的股权
 交易对方               指     高琍玲、杨志峰、杨生哲、高润之和新光股权投资
 本次交易/本次重组
 /本次资产重组/本              天晟新材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标的资产,并
 次发行股份及支付       指     向符合条件的不超过 10 名(含 10 名)其他特定投资者发行
 现金购买资产并募              股票募集配套资金的行为
 集配套资金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指     天晟新材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标的资产
 金购买资产
                               天晟新材向不超过 10 名(含 10 名)符合条件的其他特定投
 募集配套资金           指
                               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天晟新材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最终核准发行股份及
 本次交易总金额         指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与募集配套资金之和
                               天晟新材与交易对方签署的《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
                               与高琍玲、杨志峰、杨生哲、高润之和镇江新光股份投资基
 现金购买资产协         指
                               金(有限合伙)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其补
 议》及其补充协议
                               充协议
                               天晟新材与交易对方签署的《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盈利预测补偿协
                        指     与高琍玲、杨志峰、杨生哲、高润之和镇江新光股份投资基
 议》及其补充协议
                               金(有限合伙)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
                               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就新光环保承诺
 《专项审核报告》       指
                               期内各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出具的专项审核报告
 《减值测试报告》       指     在承诺期届满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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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就新光环保 100%的股权价值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的《减值
                               测试报告》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评估报告》           指
                               江苏新光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股权项目评估报告》
                               交易对方在《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中承诺:标
                               的公司 2014 年度、2015 年度与 2016 年度经审计的税后净利
                               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 2,600 万元、3,600 万元、5,800 万元。
 承诺净利润             指
                               上述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为计算依据。若本次交易未在 2014 年交割完毕,则业绩承
                               诺期相应顺延。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本报告书               指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本报告书摘要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摘要
 定价基准日             指     天晟新材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评估基准日             指     2013 年 12 月 31 日
 独立财务顾问、广
                        指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证券
 国浩律师               指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天健会计师             指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大华会计师             指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天评估               指     江苏中天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重组办法》           指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若干规定》           指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
 《准则第 26 号》       指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
 《公司章程》           指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一种用来阻挡噪声与接收者之间直达声的一种屏障设备,是
 声屏障                 指     地面和高架城市轨道交通最常采用的降噪方法,广泛用于高
                               速铁路、城际快铁、地铁轻轨、高速公路周边。
                               一种特殊的绝缘控件,主要用于支持和固定母线与带电导体,
 绝缘子                指
                               并达到使带电导体间或导体与大地之间有足够的距离和绝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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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作用。
                               根据国务院批准的《中长期铁路网规划(2008 年调整)》,
                               中国规划建设“四纵四横”铁路快速客运通道,四纵包括北
                               京~上海客运专线、北京~武汉~广州~深圳客运专线、北
 四纵四横               指     京~沈阳~哈尔滨(大连)客运专线、上海~杭州~宁波~福
                               州~深圳客运专线;四横包括:徐州~郑州~兰州客运专线、
                               杭州~南昌~长沙~贵阳~昆明、南京~武汉~重庆~成都
                               客运专线、青岛~石家庄~太原
                               在我国,根据《铁路主要技术政策》(铁道部第 34 号令)规
 高速铁路               指     定,高速铁路为新建设计开行 250km/h(含预留)及以上动
                               车组列车,初期运营速度不小于 200km/h 的客运专线铁路。
                               在我国,根据《城市轨道交通技术规范》规定,城市轨道交
                               通采用专用轨道导向运行的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系统,包括地
 城市轨道交通           指
                               铁系统、轻轨系统、单轨系统、有轨电车、磁浮系统、自动
                               导向轨道系统、市域快速轨道系统。
 高速公路               指     在我国,一般设计时速 80-120 公里/时
 元、万元、亿元         指     分别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和人民币亿元

     本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

 四舍五入造成的。




                                             9
天晟新材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摘要




                                   重大事项提示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本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高琍玲、杨志峰、杨
 生哲、高润之和镇江新光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合法持有的江苏新光
 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合计100%股权。同时,上市公司拟向配套融资投资者非公开
 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和使用自有资金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募集配套资
 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总额(本次交易对价和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的25%。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将直接持有新光环保100%股权。

      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江苏新光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4月,是我国
 最早从事铁路、城市轨道交通环保降噪新型材料的生产、安装的企业之一。新
 光环保主要产品是应用于高速铁路、城市轨道交通等领域的声屏障,声屏障是
 一种用来阻挡噪声与接收者之间直达声的一种屏障设备,是地面和高架城市轨
 道交通最常采用的降噪方法,广泛用于高速铁路、城际快铁、地铁轻轨、高速
 公路。新光环保作为国内声屏障行业领先的企业,截止目前,已经参与过我国
 中长期铁路网规划的“四纵四横”高速铁路中纵向大动脉的京沪线、武广线和
 沪杭福深线、横向大动脉的沪昆线和沪汉蓉线等,以及重点区域高铁项目南广
 高铁、大西高铁,同时还参与了南京地铁、宁天城际、宁高城际、武汉地铁等
 城市轨道交通项目等。

      本次交易分为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与配套融资两个部分:

      (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本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高琍玲、杨志峰、杨生哲、
高润之、镇江新光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新光环保 100%的股权,
共支付交易对价为 40,000.00 万元,其中,以现金支付 20,000.00 万元,剩余部分
20,000.00 万元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发行股份价格为 6.22 元/股,共计发行
32,154,340 股。

      具体情况如下:


                                             10
 天晟新材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摘要



         1、本公司以现金方式分别向高琍玲、杨生哲和高润之支付对价11,741.12
  万元、5,505.92万元和2,752.96万元;

         2、本公司以发行股份方式向高琍玲、杨志峰和新光股权投资支付对价
  20,000.00万元,分别向高琍玲、杨志峰和新光股权投资发行10,949,132股、
  17,703,922股和3,501,286股。发行股份价格为6.22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即6.22元/股)。具体如下表:

交易对    持有新光环                     股份支付数量     占总支付    现金支付金    占总支付
                          对价(元)
  方      保股权比例                       (股)           比例        额(元)      比例
高琍玲       46.3787%   185,514,800.00       10,949,132   17.0259%    117,411,200   29.3528%
杨志峰       27.5296%   110,118,400.00       17,703,922   27.5296%         -           -
杨生哲       13.7648%    55,059,200.00                         -       55,059,200   13.7648%
高润之       6.8824%     27,529,600.00                         -       275,29,600    6.8824%
新光股
             5.4445%     21,778,000.00        3,501,286     5.4445%        -           -
权投资
 合计      100.0000%    400,000,000.00      32,154,340    50.0000%    200,000,000   50.0000%

         (二)配套融资
        为了提高本次交易的整合绩效,本公司拟向符合条件的不超过10名(含10
 名)其他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金额不超过本次交易总金额(交易
 对价与募集配套资金之和)的25%,为13,330.00万元。配套融资所募集资金拟用
 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拟发行股份数的计算公式如下: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拟发行
 股份数=拟募集配套资金总额/股票发行价格。根据上述计算公式及本次为募集配
 套资金而发行的股份底价5.60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
 易均价的90%,即5.60元/股)测算,公司需向不超过10名其他特定投资者发行股
 份的上限不超过23,803,571股,为募集配套资金而发行股份的最终数量将根据最
 终发行价格确定。募集配套资金拟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若募集配套资
 金未达13,330.00万元,缺口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具体募集配套资金数额将由中
 国证监会最终核准确定。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不以募集配套资金的成功实施为前提,最
 终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行为的实施。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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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本次交易标的评估值

     本次交易的评估基准日为2013年12月31日,评估机构中天评估采取收益法和
资产基础法对标的资产新光环保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评估报告》(苏中资评报字
(2014)第15号),最终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本次交易标的股权的评估结论。
     经评估,新光环保100%股权的评估值为40,400.00万元,较2013年12月31日
经审计的净资产价值6,248.38万元,评估增值率约为546.57%。
     估值详细情况参见本报告书“第四节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十四交易标的
评估值”部分和评估机构出具的有关评估报告和评估说明。

     三、本次交易涉及的股票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

      (一)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本次交易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为6.22元/股。

     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
票交易总量,即6.22元/股。

     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
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与配套融资的发行价格亦将按照中国证
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则作相应调整。

     上述定价原则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与配套融资的定价情况分别
如下:

     1、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所涉发行股份的定价

     本公司向新光环保股东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
票交易均价,即6.22元/股。

     2、配套融资所涉发行股份的定价

     本公司向符合条件的不超过10名(含10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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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不低
于5.60元/股。最终发行价格在本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重组的核准批文后,
由本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及市场情况,并根据询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原则,与本次发行的独立财务顾
问(保荐人)协商确定。

     上述发行价格及确定发行价格的原则尚需经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发行数量
     根据上述发行价格计算,本公司向高琍玲、杨志峰和新光股权投资发行
10,949,132股、17,703,922股和3,501,286股,共计32,154,340股。

     本公司通过询价的方式向符合条件的不超过10名(含10名)其他特定投资者
的发行23,803,571股。具体发行数量以标的资产成交价为依据,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根据询价结果确定。

     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期间,公司如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股份发行数量
将随发行价格的调整作相应调整。

     四、锁定期安排

      (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所涉股份的锁定期
      新光股权投资以所持新光环保股权所认购本公司股份自该股份发行结束之
 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高琍玲、杨志峰以所持新光环保股权所认购本公司股份自该股份发行结束
 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不得转让,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后,前述股
 东可在本公司依法公布2015年财务报表和新光环保2015年年度《专项审核报告》
 后,转让其以所持新光环保股权认购的本公司股份份额的50%,但前述股东按
 照《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应补偿股份数应在解禁时相应扣除。自股份发行结束
 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后,前述股东扣除按照《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应补偿股份数
 后的剩余股份可以转让。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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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的锁定期
       参与配套募集资金认购的其他特定投资者以现金认购的股份自股份发行结
 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发行完成后,由于上市公司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原因增持的公
 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待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次发行的股份将依据中
 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深交所交易。

       如中国证监会对股份限售有更为严格的规定,则适用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
 定。

     五、业绩承诺与补偿安排

        根据本公司与高琍玲、杨志峰、杨生哲、高润之和镇江新光股权投资等交
易对方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交易对方承诺新光环保2014
年、2015年、2016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
别不低于人民币2,600万元、3,600万元、5,800万元。
        交易各方同意,若本次交易未在2014年交割完毕,则业绩承诺期将相应顺
延。
        本次交易盈利补偿相关事宜具体如下:

       (一)实际净利润的确定
     1、在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完成后,本公司将聘请具有证券期
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承诺期内每一个承诺年度结束后标的公
司实际实现的净利润情况出具专项审核意见,该专项审核意见应当与本公司相应
年度的年度报告同时披露,以确定在上述承诺期内标的公司实际实现的净利润。
上述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计算依据。
     2、标的公司的财务报表编制应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法律、法规的
规定并与上市公司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保持一致;除非法律法规规定或上市公司
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改变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否则,承诺期内,未经标的公司
董事会批准,不得改变标的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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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在每个承诺年度,本公司应在其年度报告中对新光环保实现的截至当期
期末累计实际净利润与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的差异情况进行单独披露。

      (二)补偿金额的确定

     1、承诺年度补偿股份及现金的确定

     (1)如果在《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约定的业绩承诺期间内,标的公司实际
实现的净利润低于交易对方的业绩承诺,则各交易对方同意按照以下补偿原则向
本公司进行补偿:各交易对方承担的股份补偿价值总和(按照本次发行价格和发
行数量计算)和现金补偿价值总和比例为 50%∶50%。各交易对方分别根据其在
本次资产重组中合计获得的对价支付情况,相应承担股份补偿义务和现金补偿义
务。各交易对方补偿的股份和现金合计不超过其在本次交易中获得的股份对价和
现金总和。各交易对方之间互相承担连带责任。对于各交易对方股份补偿部分,
本公司有权以 1 元的总价格予以回购并注销。

     (2)补偿公式为:
     当期应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新光环保累计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
末新光环保累计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数)÷补偿期限内各年的新光环
保承诺净利润数总和×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补偿期内已补偿金额。其中,标的
资产的交易价格为 40,000.00 万元,承诺期限内各年的承诺利润总和为 12,000.00
万元。
     如依据上述计算公式在各年计算的当期应补偿金额小于 0,则按 0 取值,已
经补偿的股份和现金不冲回。
     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当期应补偿金额×50%÷发行价格。发行价格为 6.22 元
/股。股份不足以补偿的,可以对应现金进行补偿,现金替代补偿部分计入补偿
期内已补偿金额。
     当期应补偿现金金额=当期应补偿金额×50%。
     获得股份对价的交易对方以其因本次重组获得的股份数量占本次重组发行
股份总数的比例分担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业绩承诺期累计股份补偿数量以本公
司向交易对方发行的股份总数(含转增和送股的股份)为上限,股份不足以补偿
部分由补偿方以现金方式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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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获得现金对价的交易对方以其因本次重组获得的现金对价占本次重组现金
对价总额的比例分担当期应补偿的现金金额。业绩承诺期累计现金补偿数量以本
公司应向交易对方支付的现金对价为上限。
     (3)本公司在承诺年度内实施转增或股票股利分配的,则补偿股份数量相
应调整为: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调整后)=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1+转增或
送股比例);
     (4)若本公司在承诺年度内实施现金分配,获得股份对价的交易对方,对
应当期补偿股份所获得的现金分配部分随补偿股份一并返还给本公司,计算公式
为:返还金额=每股已分配现金股利×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

     2、标的公司减值测试

     在盈利承诺期届满后 3 个月内,上市公司应与标的公司协商一致聘请具有证
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依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则及要求,对标的
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减值测试报告》。如: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已补偿
股份总数×对价股份的发行价格+已补偿现金总额,则各交易对方应按其于《盈
利预测补偿协议》签署日对标的公司的持股比例以现金方式对上市公司另行补偿。
因标的资产减值应补偿金额的计算公式为:应补偿的金额=期末减值额-在盈利承
诺期内因实际利润未达承诺利润已支付的补偿额。无论如何,标的资产减值补偿
与盈利承诺补偿合计不应超过标的资产总对价。各交易对方之间互相承担连带责
任。

       (三)补偿方案的实施
     1、承诺年度内补偿的实施

     (1)本公司应当在专项审核意见出具之后的 7 个工作日内,召开董事会会
议,并按照《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确定各交易对方该承诺年度需补偿的股份数量
和现金数额,并由董事会召集股东大会审议股份回购注销事宜。

     (2)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股份回购注销方案,本公司于股东大会决议
公告后 5 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获得股份对价的交易对方,获得股份对价的交易对
方应在收到通知的 5 个工作日内向结算公司发出将其当年需补偿的股份划转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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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会设立的专门账户的指令。该部分股份不拥有表决权且不享有股利分
配的权利。
     (3)若因本公司股东大会未通过上述股份回购注销方案或其他原因导致股
份回购注销方案无法实施的,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后 5 个工作日内书面
通知获得股份对价的交易对方,获得股份对价的交易对方应在接到该通知后 30
日内,在符合相关证券监管法规、规则和监管部门要求的前提下,将相当于应补
偿股份总数的股份赠送给本公司上述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除交易对
方之外的其他股东,除交易对方之外的其他股东按照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股份数
量占扣除交易对方持有的股份数后本公司的股本数量的比例获赠股份。
     (4)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股份回购注销事宜时,获得股份对价的交易
对方持有的本公司股票不享有表决权。
     (5)本公司应当在董事会确定获得现金对价的交易对方应补偿的现金数额
后 2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其支付补偿金额,如本公司尚有未向交易对方支
付完毕的现金对价,本公司应先以尚未向交易对方支付的现金对价进行抵扣,不
足部分再通知交易对方补足。获得现金对价的交易对方收到本公司书面通知后 5
个工作日内,应将上述现金补偿款项支付至本公司指定银行账户,交易对方未能
按照约定日期支付的,每逾期一天应按照未支付补偿金额的万分之五向本公司支
付逾期违约金。

     2、标的资产期末减值补偿的实施

     承诺年度期限届满,在专项审核意见及减值测试结果正式出具后 7 个工作日
内,本公司应召开董事会会议确定承诺年度内交易对方应补偿的现金数额和股份
总数,并就定向回购该等补偿股份事宜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视股东大会审
议结果,按照上述相关规定处理补偿股份。本公司应当在董事会确定获得现金对
价的交易对方应补偿的现金数额后 2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交易对方支付
补偿金额。交易对方收到本公司书面通知后 5 个工作日内,应将上述现金补偿款
项支付至本公司指定银行账户,交易对方未能按照约定日期支付的,每逾期一天
应按照未支付补偿金额的万分之五向本公司支付逾期违约金。


     六、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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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交易中,公司拟购买标的公司股权的资产总额和资产净额均根据《重组
办法》的相关规定,取值本次交易标的公司股权的交易金额,即 40,000.00 万元。
根据《重组办法》的规定,本次重组相关计算指标及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3 年末/2013 年度          2012 年末/2012 年度

           本次交易金额                                         40,000.00
 天晟新材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                      156,308.00                  137,219.18
           资产总额占比                             25.59%                      29.15%
 天晟新材合并财务报表资产净额
                                                   86,471.80                   93,542.15
 (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资产净额占比                             46.26%                      42.76%
         标的公司营业收入                          11,088.59                    7,477.84
 天晟新材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                      60,586.19                   51,986.68
           营业收入占比                             18.30%                      14.38%
     本次交易中,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及营业收入占比均未超过 50%,本次交易
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重组办法》的规定,本次交易虽未构成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行为,但由于本次交易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故需提交中国证监会
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

     七、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导致实际控制人变更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及其关联方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
关联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仍然为吕泽伟、吴
海宙、孙剑,不发生变更。

     八、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本次交易向高琍玲、杨志峰和新光股权投资发行数量不超过32,154,340股。
同时,拟向不超过10名其他特定投资者发行不超过23,803,571股。本次交易完成
前后的股权结构如下: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吕泽伟               39,916,614                 14.23       39,916,614                1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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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海宙               39,916,614                  14.23    39,916,614    11.86
         孙剑              39,911,614                  14.23    39,911,614    11.86
本次交易前的社会
                          113,842,670                  40.59   169,800,581    50.47
公众股东
交易对方的股份               -                    -             32,154,340     9.56
其中:高琍玲                 -                    -             10,949,132     3.25
     杨志峰                  -                    -             17,703,922     5.26
   新光股权投资              -                    -              3,501,286     1.04
不超过 10 名的特定
                             -                    -             23,803,571     7.07
对象
     总股本               280,500,000                 100.00   336,457,911   100.00

    注:(1)假定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发行股份32,154,340股,拟向不超过10名(含

10名)符合条件的其他特定投资者发行23,803,571股测算。以上数据将根据天晟新材本次实

际发行股份数量而发生相应变化;(2)本次交易后社会公众股包括交易对方及特定对象所持

股份。


     九、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2014 年 3 月 10 日,本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相关议案。截至本报告书签
署之日,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1、本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中国证监会核准。

     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批准或核准以及最终取得批准或核准的时间均存在
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十、独立财务顾问的保荐机构资格

     上市公司聘请广发证券担任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广发证券经中国证监
会批准依法设立,具备保荐机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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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晟新材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摘要




                                   重大风险提示

     一、交易的审批风险

     本次交易尚需满足多项条件方可完成,包括但不限于取得本公司股东大会对
本次交易的批准、中国证监会对本次交易的核准等。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批准
及取得上述批准时间存在不确定性,方案的最终能否实施成功存在上述审批风险。

     二、交易终止风险

     公司制定了严格的内幕信息管理制度,公司在本次与交易对方的协商过程中
尽可能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范围,以避免内幕信息的传播,但仍不排除有关机
构和个人利用关于本次交易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行为,公司存在因股价异常
波动或异常交易可能涉嫌内幕交易而暂停、终止或取消本次交易的风险。此外,
如有权监管机构对协议的内容和履行提出异议从而导致协议的重要原则条款无
法得以履行以致严重影响任何一方签署协议时的商业目的,则经各方书面协商一
致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可以终止或解除。如交易双方无法就完善
交易方案的措施达成一致,则本次交易存在终止的可能。

     三、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估值风险

     本次标的资产交易作价的评估基准日为2013年12月31日,评估值为40,400.00
万元,较2013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价值6,248.38万元,评估增值率约为
546.57%。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的成交价格较账面净资产增值较高,主要是由于
铁路、城市轨道交通环保降噪行业具有良好的发展空间,标的公司具有较强的市
场竞争力,预计标的公司未来几年业绩将实现大幅度增长。本次对标的资产的评
估采用了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分别进行评估,按照收益法确定评估值,评估机构
结合标的公司发展的经营现状,综合考虑铁路、城市轨道交通环保降噪行业广阔
前景等各种影响因素,履行了勤勉、尽职的义务;但如果假设条件发生预期之外
的较大变化,可能导致资产估值与实际情况不符的风险,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交
易定价估值溢价水平较高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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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晟新材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摘要



     四、配套融资无法实施的风险

     本次交易方案中,拟向不超过10名其他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募集资金总额13,330万元,全部用于支付收购新光环保股权的现金对价款。

     受股票市场波动及投资者预期的影响,募集配套资金能否顺利实施存在不确
定性。如果最终配套融资不能成功实施,则上市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或债务融资等
方式支付上述款项。

     五、本次交易形成的商誉减值风险

     本次交易完成后,在本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将形成商誉。根据《企业会计
准则》规定,商誉不作摊销处理,需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由于标的资
产账面净资产较小,因此收购完成后上市公司将会确认较大金额的商誉。若标的
资产不能较好地实现收益,则本次交易形成的商誉将存在较高减值风险,如果未
来发生商誉减值,则可能对上市公司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六、盈利承诺期内各年度承诺净利润的实现存在不确定性风险

      新光环保承诺的年度净利润增幅均较大,系由于标的公司近两年业务快速
 发展、未来存在较为理想的发展前景、标的公司已具有了较强的竞争优势及完
 善的产品规划所致。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将严格按照评估的相关规定,履行
 勤勉尽责的职责,但仍存在因未来实际情况与评估假设不一致,特别是宏观经
 济的波动、国家法规及行业政策的变化、竞争环境变化等情况,使未来盈利达
 不到资产评估时的预测,导致出现标的资产在盈利承诺期内各年度的预测收入
 与实际情况不符进而影响标的资产估值的风险,从而可能对上市公司股东利益
 造成损害。为了保护上市公司股东的利益,本次交易已作出盈利预测补偿的相
 关安排,具体请参见“第六节 本次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之“九、新光环保的
 业绩承诺、补偿方案”。

     七、现金补偿无法实现的风险

     本次交易中,交易对方在股份补偿上市公司之外做出现金补偿的承诺。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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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晟新材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摘要



对方存在进行现金补偿的可能。标的公司的股东创业时间较长,积累了一定的个
人资产。还持有多处房产,其名下房产可在必要时进行抵押融资履行现金补偿承
诺,除此之外还可进行个人信用贷款、相关企业提供支持等多种渠道融资履行现
金补偿承诺。截至目前,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并未对现金补偿无法实现时采取其
他措施的事项签署相关协议,交易对方届时能否有足够的现金、能否通过资产抵
押融资或通过其他渠道获得履行补偿承诺所需现金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因此本
次交易仍存在当交易对方股份不足以对上市公司进行补偿时,需要现金补偿但无
支付能力的风险。


八、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所持上市公司股份解除限售的风险

     2011年1月25日,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23,50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并于2011
年1月25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交易。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吕泽伟、孙
剑和吴海宙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
除前述锁定期外,他们还同时承诺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
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和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
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九、标的公司面临的主要风险

      (一)产品单一的风险
     公司的产品为应用于铁路、城市轨道交通等领域的环保降噪材料声屏障,因
此铁路、城市轨道交通等的投资和建设是影响公司经营业绩重要的因素。国家宏
观经济政策的调整,特别是铁路、城市轨道交通等基础设施投资建设计划的调整,
将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直接影响。

     根据国务院印发的《“十二五”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以及国务院常务会
议,“十二五”期间发展高速铁路,基本建成国家快速铁路网,营业里程达4万
公里以上,运输服务基本覆盖50万以上人口城市。十二五期间铁路投资将达到3.3
万亿元,其中贯通北京至哈尔滨(大连)、北京至上海、上海至深圳、北京至深圳
及青岛至太原、徐州至兰州、上海至成都、上海至昆明等“四纵四横”客运专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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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晟新材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摘要



建设相关辅助线、延伸线和联络线。强化区际干线,新线建设与既有线改造相结
合,扩大快速铁路客运服务覆盖范围。

     “十二五”期间建设城际快速网络。以城市轨道交通和高速公路为骨干,以
国省干线公路、通勤航空为补充,加快推进城市群(圈、带)多层次城际快速交通
网络建设,适应城市群发展需要。建设京津冀、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三大城
市群以城市轨道交通为主的城际交通网络。市区人口超过1000万的城市,逐步完
善城市轨道交通网络。市区人口超过300万的城市,初步形成城市轨道交通网络
主骨架。

     目前,国家推进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高速铁路、城市轨道交通及高速公路
呈现快速发展趋势,以及随着环保意识的不断提高,降噪材料声屏障行业进入快
速发展的时期。但是,如果国家对相关产业政策进行调整,则会对公司单一产品
的经营模式带来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面临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调整的风险。

      (二)市场竞争风险
     铁路、城市轨道交通等环保降噪材料行业在我国发展历程较短,主要是伴随
国家高速铁路的建设迅速发展起来。目前,该行业生产企业众多,但是规模普遍
较小。目前规模较大的公司有新光环保、成都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新
筑股份”)、江苏远兴环保集团等。

     标的公司通过不断提升技术研发实力、持续改进管理水平、推进产品结构的
优化升级,产品运用到了我国中长期铁路网规划的“四横四纵”高速铁路中纵向
大动脉的京沪线、武广线和沪杭福深线、横向大动脉的沪昆线和沪汉蓉线等,以
及重点区域高铁项目南广高铁、大西高铁,和南京地铁、宁天城际、宁高城际、
武汉地铁等城市轨道交通项目等。但是在行业竞争日趋激烈的市场环境中,倘若
公司未能准确研判行业发展的市场动态及发展趋势,及时进行技术升级创新,伴
随着其他中小企业的不断发展壮大,公司面临的市场竞争风险将会加大。

      (三)应收账款增加引致的风险
     2012年末至2013年末,应收账款净额分别为6,535.40万元、7,707.85万元占各
期末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45.53%、47.36%。随着标的公司的营业收入增长,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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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晟新材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摘要



收账款有所增长,占总资产比例较高。

     截至2013年12月31日,标的公司的应收账款一年以内占84.44%,账龄较短,
且主要客户为信誉良好的铁路总公司下属公司以及城际地铁运营公司等,一般不
会发生货款不能收回情况。但未来受宏观经济环境变化、铁路总公司和城际地铁
运营公司资金偿付的总体安排等因素的影响,标的公司存在因货款回收时间变长
导致经营现金流压力较大、应收账款金额增多等因素引致标的公司盈利水平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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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

      (一)上市公司拟并购优质资产,提升上市公司价值
     上市公司为专业的高分子发泡材料研究生产企业,自成立以来一直从事高分
子发泡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经过多年的发展努力,在软质泡沫材料、结构
泡沫材料及上述材料的后加工产品领域,均处于市场领先地位。公司所从事的高
分子发泡材料行业作为国民经济重要的基础材料行业之一,产品广泛应用于家电、
汽车、电子、风电等各个领域,其行业发展与国民经济的发展密切相关。2013
年,风电市场持续了2012年的竞争态势,为了积极拓展市场,公司采取了较为积
极的市场政策,也压缩了销售毛利空间。
     针对经营形势的变化,一方面,上市公司在结构泡沫材料,继续与行业内大
型叶片制造企业进行紧密的合作,稳定并保持本公司在国内风电叶片成套芯材市
场的占有率,以及进一步拓展在城市轨道交通和船舶行业结构泡沫材料的销售;
软质发泡材料在原有的市场基础上,上市公司将进一步做强优势产品,扩大优势
产品的市场规模及销售占比,凭借材料制造商的竞争优势,大力发展后软质泡沫
材料、结构泡沫材料加工品业务。另一方面,上市公司自2011年上市以来,公司
产能、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都有了较大提高。为了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积极寻
找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产业链上的发展机会,优化拓展上市公司产品应用领域广度
和深度,提高上市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降低目前上市公司经营业绩波动的风
险,切实提升上市公司的价值,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二)标的资产行业发展前景良好,持续稳步发展
      本次上市公司收购的交易标的新光环保,其成立于2002年4月,是我国最早
 从事铁路、城市轨道交通环保降噪新型材料的生产、安装的企业之一。新光环
 保主要产品是应用于高速铁路、城市轨道交通等领域的声屏障,声屏障是一种
 用来阻挡噪声与接收者之间直达声的一种屏障设备,是地面和高架城市轨道交
 通最常采用的降噪方法,广泛用于高速铁路、城际快铁、地铁轻轨、高速公路。
 新光环保作为国内声屏障生产安装领先企业,截止目前,已经参与过我国中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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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晟新材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摘要



 期铁路网规划的“四横四纵”高速铁路中纵向大动脉的京沪线、武广线、沪杭
 福深线、横向大动脉的沪昆线和沪汉蓉线等,以及重点区域高铁项目南广高铁、
 大西高铁,同时还参与了南京地铁、宁天城际、宁高城际、武汉地铁等城市轨
 道交通项目等。

     根据国家铁路“十二五”发展规划,十二五期间铁路投资将达到3.3万亿元。
随着国家铁路建设的持续推进,用于铁路基建配套的声屏障等降噪产品将得到发
展。特别是高速铁路的投资开始回暖以及人民环保意识的提升,为了降低高速列
车对铁路周边带来的冲击力和噪音,对高速铁路两侧安装声屏障有着较大需求。
目前在欧洲各国、美国、日本绝大部分铁路两边设置声屏障,而国内高速铁路建
设中声屏障密度相对较低。同时国家对城际轨道和高速公路的投资和建设,也会
拉动声屏障的需求。

     因此,在铁路、城市轨道交通等行业投资和建设不断加大情况下,声屏障行
业将蓬勃发展态势,带动该行业领先企业新光环保持续稳定地向前发展。

      (三)上市公司和标的资产业务具备互补性
     上市公司和标的公司新光环保业务具备以下互补性:
     1、产品上具备一定互补性,在采用天晟新材的高分子材料后,新光环保声
屏障产品品质将获得较大改善,例如上市公司可通过提高结构泡沫材料的开口孔
孔隙率以及防火性能后可取代声屏障内置吸声纤维棉,提高金属声屏障的吸声效
果和使用寿命,并使得声屏障不会出现易变形和破裂,大幅度提升声屏障性能。
     天晟新材和新光环保产品的结合有助于提高新光环保声屏障产品品质和标
准,有助于提高产品竞争壁垒,进一步增强新光环保在高速铁路等优势领域的竞
争力。
     2、技术上具备一定互补性,新光环保其主要产品为声屏障,致力于研究具
备吸声、隔声并具备一定抗压、抗冲击等特点的材料;上市公司作为专业的高分
子发泡材料生产商,自成立以来致力于研究的高分子发泡材料。双方技术部门所
研究的材料具备相同的吸声、隔声、强度高特性,通过此次交易后,双方的技术
人员可以通过技术分享学习、技术合作开发、技术跨域融合等方式,互相提升双
方对自身产品的技术水平,实现产品品质和功效提升或跨越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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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业务产品应用领域具备一定互补性,新光环保的主要产品声屏障的应用
领域为铁路、城市轨道交通等,上市公司的主要产品可以广泛应用于风力发电、
城市轨道交通、建筑节能等行业,双方产品应用领域在城市轨道交通存在一定重
合。通过本次交易,上市公司将组建高速铁路与城市轨道交通事业部,通过该事
业部统一管理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机构泡沫材料产品与声屏障产品等相关产品,实
现对行业信息、客户资源、研发成果等方面的全面共享,有效地利用新光环保在
城市轨道交通领域的知名度和信誉度,加大公司产品进入城市轨道交通领域的比
例,完善公司在高铁及城市轨道交通行业的产品及服务链条,提升行业配套能力。

    鉴于双方较好的互补性,本公司收购标的公司后,本公司产品将在高速铁路
城市轨道等领域得到运用,并且将获取丰富的产品实践信息,有助于提升本公司
新型材料的研究水平,进一步增强本公司竞争能力。同时,本公司将凭借在新型
材料领域研发优势,推动标的公司新光环保的声屏障技术提升和创新,使其在市
场竞争中保持一定领先地位。

     因此,本次交易将同时推动本公司和标的公司的发展。

      二、本次交易的目的

      (一)发挥合作共赢的协同效应
     本次交易系上市公司利用资本市场实现纵向一体化战略。通过本次交易,上
市公司将对上市公司及标的公司的产品应用领域、技术、管理、财务等核心资源
进行深度整合,发挥合作共赢的协同效应。

     1、产品技术水平相互提升

     新光环保其主要产品为声屏障,致力于研究具备吸声、隔声并具备一定抗压、
抗冲击等特点的材料;上市公司作为专业的高分子发泡材料研究生产商,自成立
以来致力于研究的高分子发泡材料。目前主营业务主要有软质发泡材料、结构泡
沫材料。软质发泡材料质量轻、柔软度好,具备缓冲、吸音、吸震、保温、过滤
等功能,结构泡沫材料与软质发泡材料一样密度很低、但具有很高的强度,适用
于要求材料轻、强度高的高端领域。双方技术部门所研究的材料都具备相同的吸
声、隔声、强度高特性,通过此次交易后,双方的技术人员可以通过技术分享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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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技术合作开发、技术跨域融合等方式,互相提升双方对自身产品的技术水平,
进一步提升产品性能,增加其竞争优势。

     2、有利于上市公司产品应用领域扩大,标的公司产品应用领域进一步巩固

     本公司的主要产品新型材料的应用领域为风力发电、铁路、城市轨道交通、
汽车等领域,其中应用于风力发电领域的比重较高,标的公司新光环保的声障屏
产品目前主要运用于高速铁路和城市轨道等城市轨道交通领域,本公司通过收购
新光环保,将有利于扩大公司产品在铁路、城市轨道交通领域占比,降低风力发
电行业目前投资放缓的影响,进一步增强公司抵抗行业波动风险的能力。而新光
环保在吸收消化上市公司技术原理情况下,可以推出更好性能的声屏障产品,为
其客户提供更好附加值服务,进一步巩固其在铁路、城市轨道交通领域的领先地
位。

     3、管理协同

     通过本次交易,新光环保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市公司拥有了高铁、
城市轨道交通领域管理团队和高效运营团队。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按上市公
司运营标准和准则帮助新光环保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内部控制制度以及业
务流程。上市公司和新光环保各自都有不同领域的优秀管理经验和能力,可以得
到相互借鉴和学习,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的总体管理能力、管理效率和治理结构。


     4、财务协同

     新光环保自成立以来主要依靠自身盈利积累、银行贷款及股东借款来发展。
新光环保可研究的新项目较多,但受限于资金投入,使得进入实质性研究开发阶
段的项目较少。随着本次交易的完成,新光环保作为上市公司子公司的品牌和美
誉度将相应提高,同时上市公司的规模将进一步扩大,自身品牌影响力也进一步
提高。一方面,新光环保可以利用上市公司的平台,通过间接融资更好更快地能
获得银行贷款,另一方面,上市公司可以进行股权融资、债务融资等方式获取资
金,加大对新光环保研发项目的直接投入。在本次交易后,新光环保有竞争优势
的可行性研发项目和正在研发的项目将获得资金支持,为其研发项目较好的培育
以及最后量产推广市场提供了有力的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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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扩大业务规模,提升盈利水平
     本次收购的标的资产优良,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和较强盈利能力,有利于提
高上市公司的价值,并为上市公司的股东带来更好的回报。本次交易将进一步提
升上市公司的业务规模,构建新的盈利增长点。2013年新光环保实现的净利润为
1,062.86万元,另外交易对方承诺新光环保2014年、2015年、2016年经审计的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2,600万元、
3,600万元、5,800万元。

      (三)利用资本市场实现快速发展
    公司于201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上市
为公司发展获取了所需资金,也让公司更易于采用资本市场的多样化手段实现公
司业务规模的快速增长。本次交易系公司利用资本市场,通过并购具有一定客户
基础、业务渠道、技术优势和竞争实力的优质下游公司,实现公司的跨越式发展。

      三、本次交易的决策过程

      (一)已经履行的程序
     2013年11月4日,本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同意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2014年1月20日,新光环保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以其持有的新光
环保100%的股权转让给天晟新材,并同意股东与天晟新材签署《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2014年1月20日,本公司召开第二
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及相关议案。

     2014年3月10日,新光环保召开股东会并通过决议,审议通过了全体股东将
合计持有公司 100%的股权以人民币40,0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天晟新材的议案,
并同意股东与天晟新材签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
《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

     2014年3月10日,本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常
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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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草案)》及相关议案。

    (二)尚未履行的程序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1、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

     2、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交易。

      四、交易对方、交易标的及交易价格与溢价情况

     本次交易对方为新光环保的全体股东,即高琍玲、杨志峰、杨生哲、高润之、
镇江新光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本次交易的标的为高琍玲、杨志峰、杨生哲、高润之、镇江新光股权投资基
金企业(有限合伙)合法持有的新光环保合计100%股权。

     本次交易标的采取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评估机构选取了收益法的
评估结果作为对交易标的的最终评估结论。根据江苏中天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
司出具的《评估报告》(苏中资评报字(2014)第15号),截至评估基准日2013年
12月31日,新光环保100%股权的评估值为40,400.00万元,较2013年12月31日经审
计的净资产价值6,248.38万元,评估增值率约为546.57%。

     根据交易各方签订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与
交易标的的评估值,经协商一致,新光环保100%股权的作价最终确定为40,000.00
万元。

     五、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导致实际控制人变更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及其关联方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
关联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仍然为吕泽伟、吴
海宙、孙剑,不发生变更。

     六、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中,公司拟购买标的公司股权的资产总额和资产净额均根据《重组


                                             30
天晟新材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摘要



办法》的相关规定,取值本次交易标的公司股权的交易金额,即 40,000.00 万元。
根据《重组办法》的规定,本次重组相关计算指标及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3 年末/2013 年度         2012 年末/2012 年度

           本次交易金额                                        40,000.00
 天晟新材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                     156,308.00               137,219.18
           资产总额占比                            25.59%                   29.15%
 天晟新材合并财务报表资产净额
                                                  86,471.80                93,542.15
 (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资产净额占比                            46.26%                   42.76%
         标的公司营业收入                         11,088.59                 7,477.84
 天晟新材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                     60,586.19                51,986.68
           营业收入占比                            18.30%                   14.38%
     本次交易中,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及营业收入占比均未超过 50%,本次交易
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重组办法》的规定,本次交易虽未构成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行为,但由于本次交易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故需提交中国证监会
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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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晟新材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摘要




                        第二节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概况

                             中文名称: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中、英文名称
                             英文名称:Changzhou Tiansheng New Materials Co., Ltd.
公司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28,050.00 万元
实收资本                     28,05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吕泽伟
成立日期                     1998 年 7 月 27 日
                             住所:常州市龙锦路 508 号
住所及其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213028
上市地点                     深交所
股票代码                     300169
股票简称                     天晟新材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320400000003930
税务登记号码                 苏税常字 320400703606586 号
组织机构代码                 70360658-6
                             电话:0519-86929011
电话、传真号码
                             传真:0519-88866091
互联网网址                   http://www.tschina.com
电子信箱                     dongmi@tschina.com
                             塑料制品、橡胶制品制造(限分支机构经营);新型复合材料、
                             新型墙体材料、保温材料、建筑用隔热及吸声材料的研发、制
                             造和销售;轨道车辆配件、船舶配件、机械零部件加工;化工
经营范围
                             原料、普通机械销售;技术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
                             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
                             技术除外)
所属行业                     C29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二、公司设立情况及首发上市以来股权变动情况

      (一)1998 年 7 月天晟有限设立
     本公司前身为常州市天晟塑胶化工有限公司。1998 年 7 月,自然人吕泽
伟、孙剑、吴海宙和常州市天宁区水门经济发展公司以现金方式,共同出资成立
天晟有限,注册资本为 60.60 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吕泽伟。常州市审计师事务所
对上述出资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常审验(1998)字第 83 号验资报告。1998

                                              32
天晟新材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摘要


年 7 月 27 日,发行人在常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取了企业法人执照,注册号为
3204001103473。

      (二)2008 年天晟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2008 年 7 月,经天晟有限股东会审议通过,天晟有限以经审计的净资产
14,199.921605 万 元 , 按 2.02856022928 : 1 的 比 例 折 为 7,000 万 股 ( 余 下
7,199.921605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整体变更为天晟新材。天健华证中洲(北京) 会
计师事务所对上述变更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华证中洲验(2008)GF
字第 070003 号《验资报告》。2008 年 7 月 21 日,公司在常州工商行政管理局完
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注册资本为 7,000 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吕泽伟。

      (三)2011 年 1 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2010 年 12 月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1906 号)核准,本公司在
深交所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2,350 万股。此次发行完成后,本公司总
股本增至 9,350 万元。

     2011 年 1 月 19 日,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就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股本的实收情况进行了验证确认。
     2011 年 1 月 31 日,公司在江苏省常州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
手续,并取得了注册号为 320400000003930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注册
资本变更为 9,350 万元人民币。

      (四)2010 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011 年 4 月 15 日,公司召开的 201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0
年度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即以公司 2011 年上市后总股本 9,35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 5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同时,以资本公
积金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转增 5 股,共计转增股本 4,675 万股,转增后公司总
股本 14,025 万股。
     2011 年 4 月 27 日,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就公司本次转增股本情
况出具了天健正信验(2011)综字第 020059 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 2011
年 4 月 26 日止,公司已将资本公积 4,675 万元转增股本,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4,675 万元已缴足,公司变更后的注册资本实收金额为人民币 14,025 万元。

                                             33
天晟新材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摘要



     2011 年 5 月 26 日,公司在江苏省常州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
手续,并取得了注册号为 320400000003930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注册
资本变更为 14,025 万元人民币。

      (五)2011 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012年4月10日,公司召开的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度
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即以总股本14,025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5元(含税),同时,以现有总股本14,025万股为
基数,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10股,共计转增股本14,025万股。

     2012 年 6 月 1 日,天健会计就本次转增股本情况出具了天健验(2012)6-5
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 2012 年 5 月 31 日止,公司已将资本公积 14,025 万
元转增股本,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14,025 万元已缴足,其中计入实收资本人民
币 14,025 万元。公司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8,050 万元,累计实收资本为
人民币 28,050 万元。
     2012 年 8 月 31 日,公司在江苏省常州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
手续,并取得了注册号为 320400000003930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注册
资本变更为 28,050 万元人民币。

      (六)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前十大股东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吕泽伟                     境内自然人            14.23%       39,916,614
               吴海宙                     境内自然人            14.23%       39,916,614
                孙剑                      境内自然人            14.23%        39,911,614
                徐奕                      境内自然人             7.50%       21,044,946
江苏九洲投资集团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5.30%       14,874,998
               蒋念慈                     境内自然人             1.74%         4,886,423
无锡中科汇盈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1.46%         4,106,500
               林光焰                     境内自然人             1.27%         3,555,400
               朱艳云                     境内自然人             1.21%         3,400,468
                宋越                      境内自然人             1.19%         3,344,663


     三、最近三年控股权变动情况

      最近三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吕泽伟、孙剑和吴海宙,三人各
 持有公司14.23%股权,名列公司前三大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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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三人分别于2007年3月10日、2009年11月9月签订了一致行动协议,作
 为一致行动人,上述三人合计持有公司42.69%股权。

     最近三年公司控股权未发生变更。


     四、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本公司作为专业的高分子发泡材料生产商,自成立以来一直从事高分子发泡
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经过多年的发展努力,在软质泡沫材料、结构泡沫材
料及上述材料的后加工产品领域,均处于市场领先地位。

     目前主营业务主要有软质泡沫材料、结构泡沫材料及上述材料的后加工产品。
软质发泡材料是以塑料(PE、EVA 等)、橡胶(SBR、CR 等)等原材料,加以
催化剂、泡沫稳定剂、发泡剂等辅料,通过物理发泡或交联发泡,使塑料和橡胶
中出现大量细微泡沫,体积增加,密度减少,软质发泡材料质量轻、柔软度好,
具备缓冲、吸音、吸震、保温、过滤等功能,广泛应用于电子、家电、汽车、体
育休闲等行业。结构泡沫材料是以塑料(PVC、PET 等)等为基础,通过贯穿的
芳香酰胺聚合网络修正的发泡材料,与软质发泡材料一样密度很低、但具有很高
的强度,适用于要求材料轻、强度高的高端领域,主要应用于风力发电、城市轨
道交通、游艇、航空航天、建筑节能等行业。

     2012 年、2013 年,本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 50,847.75 万元、60,230.48
万元,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959.01 万元、-6,970.55 万元。上市公司
2013 年营业收入有所增长,但净利润下降幅度较大。净利润下降的主要原因系
风电市场持续了 2012 年的竞争态势,在公司的结构泡沫材料业务,公司为了积
极拓展市场,公司采取了较为积极的市场政策,也压缩了销售毛利空间;公司的
软质发泡材料业务,主要是市场需求不足但同时各项成本有所上升,导致毛利率
有一定的下降;公司的后加工业务方面,上市公司拓展很多业务,营业收入同比
有较大幅度的增长,但由于很多项目处于业务开发期,投入较大,造成报告期毛
利率同比下降。

     上市公司面对市场严峻的形势及时调整经营策略,凭借着高分子材料制造商
的竞争优势下,大力发展后加工业务。后加工业务承载公司系列结构芯材在市场


                                             35
天晟新材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摘要



中的应用及推广,目前仍旧是积累阶段,但后加工产品已经实现了从小件模切到
大结构部件制造的飞跃,将成为公司未来重要的增长来源。

     上市公司一直致力于“坚持以高分子发泡理论为指导,现代科学技术为手段,
以产学研合作的科研院校为技术依托,开发轻质、高强、质量可控、市场空白或
紧缺、有独立知识产权的高分子发泡新材料;针对高分子发泡新材料的特点,紧
紧围绕市场发展趋势,在替代性和创新性应用上加大研发的力度,开放性地推广
应用技术,从而带动行业和产业的社会投资,形成公司控制核心技术和目标市场、
行业投资带动制造规模之产业链”的企业发展战略。

     未来,上市公司将继续致力于各项高分子发泡技术的研究,同时寻找产业链
上或相关行业的技术水平和持续盈利能力较好的企业进行并购,实现技术和产品
的进一步储备,持续保持技术的领先,加强替代性市场和新的应用市场的开发力
度,加强与国际领先企业的合作及优势互补,并通过不断创新的理念,保持高分
子发泡技术的市场领先地位,寻求企业持续增长之路。

     五、最近二年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156,308.00                       137,219.18

          负债总额                                 68,713.91                        41,491.03

         所有者权益                                87,594.09                        95,728.15

 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86,471.80                        93,542.15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营业收入                                   60,586.19                  51,986.68

               营业利润                                   -8,866.03                       166.61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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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利润总额                                   -8,348.03                  1,664.78

                净利润                                    -8,034.26                  1,399.80

     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970.55                  1,959.01

            基本每股收益                                        -0.25                   0.07


     公司 2013 年实现营业收入 60,586.19 万元,同比增长 16.54%;营业利润
-8,866.03 万元,较 2012 年下降 9,032.64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970.55 万元,较 2012 年下降 8,929.56 万元。

     2013 年公司营业收入实现了稳定的增长,但期间费用有较大幅度增加,主
要原因为运营成本的增加,以及募投项目的效益未达预期;其次,负债规模的增
长,以及利息收入的减少导致总体财务费用的上升。2013 年,风电市场持续了
2012 年的竞争态势,为了积极拓展市场,公司采取了较为积极的市场政策,也
压缩销售毛利空间。报告期内,因公司业务开发形成费用较大增长等因素导致公
司业绩同比出现较大波动。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689.48                    -11,543.6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219.42                    -26,793.2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911.70                         6,570.12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772.06                   -31,710.82


      (四)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股

               项目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基本每股收益                                     -0.25                       0.0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3.0828                      3.3348

       每股经营性现金流量                                 -0.2385                    -0.4115


                                             37
天晟新材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摘要


    注:以上本公司之 2012 年、2013 年财务数据均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

     六、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概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自然人股东吕泽伟、孙剑和吴海宙各持有公司 14.23%
股权,名列公司前三大股东,合计持有公司 42.69%股权。
     作为一致行动人,上述三人分别于 2007 年 3 月 10 日、2009 年 11 月 9 月签
订了一致行动协议,承诺:“协议各方同意在行使常州天晟董事权利、股东权利
时,除资产收益权、知情权、股权处置权外,将采取一致行动,协议各方同意在
常州天晟重大问题决策上应事先沟通,取得一致意见。自协议各方签字之日起生
效,在协议各方为常州天晟股东时均对其有法律约束力。”因此,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股东吕泽伟、孙剑和吴海宙。
     截止 201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
图如下:




     上述三人基本情况如下:
     1、吕泽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2年9月出生,大专学历,高
级经济师。现任本公司董事长兼总裁。1983年至1987年,任职于常州市机械工业
局科技情报站,1987年至1993年,任常州兰和塑料化工有限公司销售部经理,1993
年至1998年,任常州市青龙塑料制品厂副厂长,1998年至2008年6月,任常州市
天晟塑胶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08年7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总裁。
吕泽伟先生为常州市政协第十一届、第十二届、第十三届委员,天宁区政协第五
届委员、第七届常委,常州市工商联副主席、天宁区工商联副主席,常州包装协
会副会长。

                                             38
天晟新材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摘要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吕泽伟持有本公司股份39,916,614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14.23%。其中14,050,000股质押给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5.01%。
     2、孙剑:男,中国国籍,有新西兰居留权,1964年8月出生,本科学历,现
任本公司董事兼副总裁。1987年至1993年,任常州兰和塑料化工有限公司销售部
科长,1993年至1998年,任常州市青龙塑料制品厂塑料经营部经理,1998年至2008
年6月任常州市天晟塑胶化工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2008年7月至今担任公司
董事、副总裁。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持有本公司股份39,911,61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4.23%。其中16,740,000股质押给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5.97%。
     3、吴海宙: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9年5月出生,本科学历,工
程师,现任本公司董事兼副总裁。1991年至1993年,任职于常州兰和塑料化工有
限公司,1993年至1998年,任职于常州市青龙塑料制品厂,1998年至2008年6月
任常州市天晟塑胶化工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及技术中心主任,2008年7月至
今担任公司董事、副总裁。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持有本公司股份39,916,61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4.23%。其中29,800,000股质押给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10.62%。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七、最近三年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本公司最近三年未进行过重大资产重组。




                                             39
天晟新材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摘要




                        第三节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概况

     本次交易对方系新光环保的全体股东,分别为高琍玲、杨志峰、杨生哲、高
润之和镇江新光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1、高琍玲

     (1)基本情况
      姓名:             高琍玲
      性别:             女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         32011319670416****
      住址:             江苏省南京市下关区黄家圩 54 号****
      通讯地址:         江苏省句容市边城镇仑山湖南路 3 号
      电话:             0511-87903899
     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无


     (2)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及任职单位产权关系
     高琍玲自 2004 年 12 月进入新光环保至今,曾任新光环保副总经理,现任新
光环保董事长、总经理;高琍玲还兼任江苏南瓷董事、港峰亚太的监事、港峰国
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港峰国际”)董事。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高琍玲持有新光环保 46.3787%股权、江苏南瓷 15.29%
股权、港峰亚太 10%股权、港峰国际 100%股权;分别认缴新光股权投资、镇江
南瓷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31.42%、19.49%出资额。

     (3)控制的核心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止报告书签署日,新光环保实际控制人高琍玲、杨志峰夫妻控制的核心企
业和关联企业如下图:




                                             40
天晟新材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摘要




注:高琍玲还通过张海玉等代持方式控制深圳市中铁电气设备贸易有限公司,该公司已多年
未实际经营,正在办理注销。
     1)新光环保的基本情况详见“第四节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2)镇江新光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的基本情况详见本节“(一)、
5、镇江新光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3)其他企业的基本情况如下:

     ①江苏南瓷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江苏南瓷绝缘子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1 年 5 月 14 日
     注册资本          5,100万元                          实收资本     5,100万元
     注册地址          江苏省句容市边城镇仑山湖南路1号
     主营业务          高低压绝缘子、电瓷电器、电瓷专用设备的购销

     ②港峰亚太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江苏港峰亚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8 年 2 月 26 日
  注册资本      2,000万元                                   实收资本   2,000万元
  注册地址      江苏省句容市边城镇仑山湖南路3号
  主营业务      投资管理、房屋租赁、物业管理

     ③镇江南瓷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      镇江南瓷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时间          2013 年 9 月 26 日


                                             41
天晟新材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摘要


                                                            执行事务
   出资额       326.67万元                                             杨志峰
                                                             合伙人
  注册地址      句容市边城镇大华村01幢9305号
  主营业务      投资、咨询

     ④港峰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港峰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6 年 9 月 8 日
     认缴资本          1万港元                            实收资本     1港元
     注册地址          香港诺干道中13-14号欧贸中心21楼
     主营业务          投资

     ⑤深圳市中铁电气设备贸易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中铁电气设备贸易有限
     公司名称                                             成立时间     2001 年 5 月 11 日
                       公司
     注册资本          300万元                            实收资本     300万元
     注册地址          深圳市盐田区沙头角镇44#小区翠景花园第一栋3-1C
     主营业务          铁路设备、电力设备的购销
        备注                                  目前正在办理注销手续




     2、杨志峰

     (1)基本情况
      姓名:             杨志峰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         32011319610408****
      住址:             江苏省南京市下关区黄家圩 54 号****
      通讯地址:         江苏省句容市边城镇仑山湖南路 3 号
      电话:             0511-87903999
     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无


     (2)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及任职单位产权关系


                                             42
天晟新材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摘要



     杨志峰,男,1961 年 4 月 8 日出生,高级经济师。2011 年 1 月至今曾任新
光环保执行董事、总经理;现任新光环保董事,兼任江苏南瓷董事长及总经理、
港峰亚太执行董事及总经理、新光股权投资和镇江南瓷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
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杨志峰持有新光环保 27.5296%股权、江苏南瓷 36.73%
股权和港峰亚太 90%股权;分别认缴新光股权投资、镇江南瓷股权投资基金企业
(有限合伙)52.04%、52.04%出资额。



     (3)控制的核心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杨志峰上述对外投资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新光环保的基本情况详见“第四节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镇江新光股权投
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的基本情况详见本节“(一)、5、镇江新光股权投资基
金企业(有限合伙)”;镇江南瓷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江苏南瓷、
港峰亚太的基本情况详见本节“(一)、1、高琍玲”的相关内容。




     3、杨生哲

     (1)基本情况
      姓名:             杨生哲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         32010619880711****
      住址:             江苏省南京市下关区黄家圩 54 号****
      通讯地址:         江苏省句容市边城镇仑山湖南路 3 号
      电话:             0511-87632199
     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否


     (2)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及任职单位产权关系
     杨生哲,男,1988 年 7 月 11 日出生,在读学生。

                                             43
天晟新材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摘要




     (3)控制的核心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杨生哲除持有新光环保 13.7648%股权外,还持有江
苏南瓷 9.18%股权。新光环保的基本情况详见“第四节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江苏南瓷的基本情况详见本节“(一)、1、高琍玲”的相关内容。




     4、高润之

     (1)基本情况
      姓名:             高润之
      性别:             女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         32010619911108****
      住址:             江苏省南京市下关区黄家圩 54 号****
      通讯地址:         江苏省句容市边城镇仑山湖南路 3 号
      电话:             0511-87632199
     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否


     (2)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及任职单位产权关系
     高润之,女,1991 年 11 月 08 日出生,在读学生。


     (3)控制的核心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高润之除持有新光环保 6.8824%股权外,还持有江苏
南瓷 9.18%股权。新光环保的基本情况详见“第四节交易标的基本情况”;江苏南
瓷的基本情况详见本节“(一)、1、高琍玲”的相关内容。




     5、镇江新光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1)基本情况


                                             44
天晟新材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摘要



         公司名称:            镇江新光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杨志峰
         出资额:              326.67 万元
         成立日期:            2013 年 9 月 29 日
         住所:                句容市边城镇大华村 01 幢 9302 号
         营业执照注册号: 321100000117699
         税务登记证:          镇国税登字 321123079850429 号
         组织机构代码证: 07985042-9
         公司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从事非证券股权投资活动以及相关咨询
                               服务。(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在
                               有效期内经营,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合伙期限:            2013 年 9 月 29 日至 2033 年 9 月 28 日

        (2)历史沿革

        新光股权投资由杨志峰、高琍玲等九名自然人于 2013 年 9 月 29 日设立。截
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该合伙企业合伙人认缴情况如下:

  序号            合伙人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杨志峰                        170.00                 52.04

    2               高琍玲                        102.67                 31.42

    3               吴章桥                        15.00                   4.59

    4               朱文浩                        15.00                   4.59

    5               张玉岁                         6.00                   1.84

    6               杨琦                           6.00                   1.84

    7               谭伟良                         6.00                   1.84

    8               蒋立新                         3.00                   0.92

    9               张丽萍                         3.00                   0.92

    -               合计                          326.67                 100.00

        镇江新光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的合伙人均自行出资,前述出资均


                                             45
天晟新材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摘要



为其个人自有财产。新光股权投资自设立以来,除 2014 年 1 月张学武因从新光
环保辞职退伙、杨琦入伙外,未发生其他入伙、退伙、合伙人认缴出资额变更等
情形。

     (3)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新光股权投资的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杨志峰(执行事务合伙人)和高琍玲

                                                       83.46%

                                          新光股权投资

     (4)合伙人情况

     1)杨志峰,执行事务合伙人,具体情况详见本节“(一)、2、杨志峰”的相
关内容。

     2)高琍玲,具体情况详见本节“(一)、1、高琍玲”的相关内容。

     3)吴章桥,男,身份证号 42060019680808****,中国国籍,无其他国家或
地区的居留权。住址:湖北省襄樊市城区中原路****。自 2005 年进入新光环保
至今,担任新光环保常务副总经理,主持并组织了武广高铁、京沪高铁、石郑高
铁、郑武高铁、杭宁高铁、郑西高铁、合武铁路、海南东环铁路、广珠城际、武
黄城际铁路等工程的实施;2008 年配合铁四院、铁道部鉴定中心、东南大学研
究高速铁路整体式预应力声屏障,并成功应运于武广高铁、甬台温客专、温福客
专、福厦客专、厦深客专等项目;现任新光环保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除认缴新光股权投资 4.59%出资额外,吴章桥不存在其他对外投资。

     4)朱文浩,男,身份证号 32010719710401****,中国国籍,无其他国家或
地区的居留权。住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太平门街 10 号****。自 2011 年至今,
担任新光环保副总经理;自 2013 年 12 月,担任句容市政协委员。

     除认缴新光股权投资 4.59%出资额外,朱文浩不存在其他对外投资。

     5)张玉岁

    张玉岁,男,身份证号 34112219841114****,中国国籍,无其他国家或地区

                                             46
天晟新材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摘要



的居留权。住址:江苏省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恒通大道****。助理工程师,国
家二级注册建造师,自 2007 年进入新光环保至今,历任新光环保技术员、施工
员、销售员;现任新光环保总经理助理、副总工程师。

    除认缴新光股权投资 1.84%出资额外,张玉岁不存在其他对外投资。

     6)杨琦,女,身份证号 32011319681027****,中国国籍,无其他国家或地
区的居留权。住址:南京市白下区苜蓿园东街 1 号 63 幢****。自 2011 年至今,
担任新光环保财务经理。

    除认缴新光股权投资 1.84%出资额外,杨琦不存在其他对外投资。

     7)谭伟良,男,身份证号 43010319741016****,中国国籍,无其他国家或
地区的居留权。住址: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仙林新村 38 栋****。自 2011 年 8
月进入新光环保至今,历任新光环保施工处处长;现任新光环保副总经理助理。

     除认缴新光股权投资 1.84%出资额外,谭伟良不存在其他对外投资。

     8)蒋立新,男,身份证号 32010219671027****,中国国籍,无其他国家或
地区的居留权。住址:天津市大港区胜利街双安里 52 号楼****。东南大学建筑
材料工程专业、工学硕士学位。2006 年进入新光环保至今,担任新光环保副总
经理兼总工程师,参与完成铁道部声屏障的研发工作和铁道部整体式声屏障通用
图的编制工作,主持多项高速铁路声屏障工程项目。曾任中国石油化工第四建设
公司技术骨干、中国石油化工隔热耐磨衬里公司技术部主任、东南大学高速轨道
工程技术研发中心材料研发部主任、东南大学苏州研究院土木工程材料与技术重
点实验室副主任。

     除认缴新光股权投资 0.92%出资额外,蒋立新不存在其他对外投资。

     9)张丽萍

     张丽萍,女,身份证号 42020319580105****,中国国籍,无其他国家或地
区的居留权。住址:广东省深圳市盐田区盐田 9 号小区****。自 2007 年至今,
担任新光环保会计。

     除认缴新光股权投资 0.92%出资额外,张丽萍不存在其他对外投资。

     (5)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47
天晟新材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摘要



     新光股权投资成立于 2013 年 9 月 29 日,除持有新光环保 5.4445%股权外,
成立以来无实际经营。2013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项目                                    2013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327.52 万元

           负债总额                                        1.22 万元

             净资产                                       326.30 万元

              项目                                          2013 年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0.37 万元

             净利润                                       -0.37 万元
    注:上表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6)核心人员的任职期限承诺及竞业禁止承诺

     新光股权投资作为新光环保管理层持股平台,新光环保现有核心人员已作为
新光股权投资合伙人间接持有新光环保的股权。

     作为标的公司目前主要的经营管理负责人,高琍玲除承诺不进行同业竞争外,
还进行如下承诺:自天晟新材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完成日起,其将
在标的公司持续服务不少于 48 个月。

     新光环保现有核心人员(包括吴章桥、朱文浩、张玉岁、谭伟良、蒋立新)
已经根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要求签署了服务期及竞业禁止
承诺,承诺在本次交易完成后在新光环保至少服务 48 个月,服务期满后若离职,
离职后的两年内不得从事与天晟新材及新光环保相同或类似的业务。


      二、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系及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或高

级管理人员情况

     1、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各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2、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各交易对方不存在向天晟新材推荐董事、监事及高级

                                             48
天晟新材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摘要



管理人员的情况。由于高琍玲主要专注于新光环保的运营,目前没有在上市公司
任职的打算,故本次交易协议未约定交易对方在上市公司任职的安排。

      三、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之内受过的行政处罚

(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和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

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高琍玲、杨志峰、杨生哲、高润之以及新光股权投资
及其合伙人最近五年不存在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
处罚和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况。

      四、交易对方已经合法拥有标的资产的完整权利以及不存在限制

或者禁止转让的情形

      (一)交易对方已经合法拥有标的资产的完整权利
     交易对方高琍玲、杨志峰、杨生哲、高润之以及新光股权投资已出具承诺函,
承诺其为所持有新光环保的股权最终和真实所有人,不存在以代理、信托或其他
方式持有标的公司股份的协议或类似安排,所持有的标的公司股份也不存在质押、
冻结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其已经合法拥有标的资产的完整权利,标的资产不存
在限制或者禁止转让的情形。

      (二)交易行为已经获得标的公司股东会批准
     新光环保已经召开股东会并通过决议同意全体股东高琍玲、杨志峰、杨生哲、
高润之以及新光股权投资向本公司出售其持有的新光环保 100%股权;新光环保
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放弃本次股权转让的优先购买权。因此,本次交易已经取得标
的公司章程规定的股权转让前置条件。


      五、交易对方及相关中介机构关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未泄露

本次交易内幕信息以及未利用本次交易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说明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所有交易对方高琍玲、杨志峰、杨生哲、高润之以
及新光股权投资均出具了声明,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内幕信息以及利用本次交易

                                             49
天晟新材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摘要



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相关中介机构均进行了自查并出具自查报告,不存
在泄露本次交易内幕信息以及利用本次交易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本次重组
相关主体没有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违法活动,不存在因涉嫌与本次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且尚未结案的情形,最
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因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
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从而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六、各交易对方之间是否存在一致行动关系的说明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为高琍玲、杨志峰、杨生哲、高润之以及新光股权投资。
其中,高琍玲和杨志峰为夫妻关系,杨生哲、高润之为高琍玲和杨志峰的子女,
新光股权投资实际控制人为杨志峰和高琍玲。




                                             50
天晟新材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摘要



                        第四节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交易标的资产概况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为高琍玲、杨志峰、杨生哲、高润之和新光股权投资合计
持有的新光环保 100%的股权。

       二、新光环保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江苏新光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住所                    句容市边城镇仑山湖南路 3 号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控股)
注册资本                6,000 万元
实收资本                6,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高琍玲
成立日期                2002 年 4 月 15 日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0100400016328
税务登记号码            镇国税登字 321123733187722 号
组织机构代码            73318772-2
                        特许经营项目:无。
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环保型声屏障、新型建材研发、生产;声屏障工程、
                        铁路建设工程施工;铁路建设配套设施生产。
营业期限                2002 年 4 月 15 日至 2022 年 4 月 14 日


       三、新光环保历史沿革

       新光环保前身为印华空调配件(南京)有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 2002 年 4
月 15 日,由巴拿马 UNITED POINT CORP 公司全资设立,主要从事空调通风系
统设备、风管及相关配件的制造、安装等相关业务。
       2004 年 12 月,巴拿马 UNITED POINT CORP 公司将其所持印华空调配件(南
京)有限公司股权分别转让给深圳市中铁电气设备贸易有限公司(75%)和香港
新光国际有限公司(25%);2005 年 1 月该公司更名为南京新光环保科技工程有
限公司,并开始从事声屏障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及相关工程施工业务。

       (一)印华空调配件(南京)有限公司的设立及出资
       1、公司设立情况

       经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宁开委招字[2002]17 号”《关于印华空

                                             51
天晟新材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摘要



调(南京)有限公司可行性研究报告(含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同意,由巴拿马
UNITED POINT CORP 公司投资设立印华空调配件(南京)有限公司。2002 年 2
月,该公司获得南京市人民政府核发的“外经贸宁府外资字第[2002]1662 号” 中
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并于 2002 年 4 月 15 日取得江苏省工商行
政管理局核发的“企独苏宁总字第 005809 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该公司设
立时注册资本为 110.00 万美元,经营范围为各类空调通风系统设备、风管及相
关配件的制造、安装,金属、玻璃制品加工及相关服务;销售自产产品。
     印华空调配件(南京)有限公司设立时,股东及认缴出资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美元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            认缴出资比例
     1       UNITED POINT CORP                              110.00            100.00%

                合计                                        110.00            100.00%

     2、股东出资情况

     根据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宁(开委)外经资改字[2002]第 4 号”
《南京市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批准通知单》批复,新光环保设立时注册资本为
110 万美元,其中 UNITED POINT CORP 以设备及美元现汇出资 110 万美元,首
次出资 15%在领取营业执照后三个月内投入,其他出资在两年内投入。

     2002 年 7 月 8 日,南京天宏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宁天宏会验[2002]049
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 2002 年 6 月 28 日止,新光环保已完成第一期(共
三期)入资共计 164,982 美元。

     2003 年 12 月 30 日,南京天宏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宁天宏会验
[2003]088 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 2003 年 1 月 9 日止,新光环保已完成
第二期(共三期)入资共计 135,018 美元,连同该公司第一期入资的 164,982 美
元,合计共入资 30 万美元。

     2004 年 9 月 22 日,南京天宏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宁天宏会验[2004]36
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 2004 年 9 月 21 日止,新光环保已完成第三期入
资共计 80 万美元,连同该公司前 2 期入资的 30 美元,合计共入资 110 万美元。

     至此,印华空调配件(南京)有限公司设立时股东认缴的注册资本 110.00


                                             52
天晟新材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摘要



万美元全部到位。

    (二)巴拿马 UNITED POINT CORP 公司退出及公司转变经营
范围
     1、股权转让暨增资情况(2005 年 1 月,注册资本 5,000 万元)

     2004 年 12 月 20 日,印华科技(南京)有限公司(2002 年印华空调配件(南
京)有限公司变更名称)董事会同意巴拿马 UNITED POINT CORP 公司将其持
有的新光环保 75%的股权转让给深圳市中铁电气设备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深圳中铁”),另外 25%股权转让给香港新光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
新光”);约定上述股权的转让价格为 1,074.35 万元。同日,三方签订《股权转
让协议》。
     其后,该公司召开董事会,同意公司名称变更为“南京新光环保科技工程有
限公司”注册资本由 110 万美元增加至 5,000 万元,其中深圳中铁出资 3,750 万
元,占注册资本的 75%,香港新光出资 1,25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25%;经营范
围变更为:CEMCOM 声控隔声屏障等新型环保建筑材料、预制构件的研究、生
产、销售及工程施工。
     本次股权转让、增资和经营范围变更经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宁
(开委)外经资改字[2005]2 号”《关于同意修改章程的通知》批准。2005 年 1
月 21 日,新光环保就本次股权转让暨增资取得南京市人民政府换发的“商外资
宁府合资字[2005]4823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2005 年 1 月 28 日,新光环保领取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
营业执照》(企合苏宁总字第 005809 号)。
     此次股权转让后,新光环保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          出资比例
     深圳中铁                  货币                         3,750.00         75.00%
     香港新光                  货币                         1,250.00         25.00%
                    合计                                    5,000.00        100.00%

     2、股东出资情况

     根据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宁(开委)外经资改字[2005]2 号”
《关于同意修改章程的通知》批准,新光环保注册资本由 110 万美元增加至 5,000

                                             53
天晟新材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摘要



万元,其中深圳中铁以 3,750 万元人民币出资,香港新光以美元现汇折合人民币
1,250 万元出资;注册资本新增部分,各投资方于换发营业执照后 3 个月内按出
资比例分别到位 15%,其余 3 年全部到位。
     2004 年 9 月 22 日,南京天宏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宁天宏会验
[2004]36 号验资报告,截止 2004 年 9 月 22 日,新光环保已收到全体股东认缴的
第一期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 902 万元。
     2005 年 7 月 1 日,南京中元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南中会验字
[2005]046 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 2005 年 6 月 30 日止,新光环保已完成
第二期入资合计 7,225,928.00 元,连同该公司第一期入资的 902 万元,合计共入资
16,245,928.00 元。
     2005 年 9 月 13 日,南京中元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南中会验字
[2005]096 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 2005 年 9 月 9 日止,新光环保已完成
第三期入资合计 1,000 万元,连同该公司前 2 期入资的 16,245,928.00 元,合计共
入资 26,245,928.00 元。
     2005 年 12 月 7 日,南京中元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出具南中会验字
[2005]128 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 2005 年 12 月 6 日止,新光环保已完成
第四期入资合计 1,000 万元,连同该公司前 3 期入资的 26,245,928.00 元,合计共
入资 36,245,928.00 元。
     2006 年 1 月 23 日,南京德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宁德验[2006]第
V-302 号,经审验,截至 2006 年 1 月 23 日止,新光环保已完成第五期入资合计
5,048,500.00 元 , 连 同 该 公 司 前 4 期 入 资 的 36,245,928.00 元 , 合 计 共 入 资
41,294,428.00 元。
     至此,新光环保股东及出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实缴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         出资比例       实缴出资
                                                                                 出资比例
 深圳中铁          货币             3,750.00          75.00%         3,750.00       75.00%
 香港新光          货币             1,250.00          25.00%          379.44         7.59%
            合计                    5,000.00        100.00%          4,129.44       82.59%

      (三)后续增资及股权转让情况


                                               54
天晟新材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摘要


       1、第二次股权转让(2007 年 2 月,注册资本 5,000 万元)

       2006 年 9 月 24 日,新光环保召开董事会并通过决议,同意香港新光转让其
拥有的新光环保 25%的股权给港峰国际投资集团(以下简称“港峰国际”)。2006
年 10 月 31 日,香港新光与港峰国际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香港新光向港
峰国际转让其拥有的新光环保 25%的股权,转让价款总计 404 万元。本次股权转
让经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宁(开委)外经资改字[2007]5 号”《关于
新光环保环保科技工程有限公司股权变更的批复》批准。2007 年 1 月 22 日,新
光环保就本次股权转让取得南京市人民政府换发的“商外资宁府合资字
[2005]4823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2007 年 2 月 12 日,新光环保履行了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手续。本次股
权转让后,新光环保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            出资比例     实缴出资         实缴出资比例
   1         深圳中铁             3,750.00           75.00%          3,750.00        75.00%
   2         港峰国际             1,250.00           25.00%           379.44          7.59%
           合计                      5,000          100.00%          4,129.44        82.59%

       2、新光环保减资(2008 年 1 月,注册资本 4,129.4428 万元)

       2007 年 11 月新光环保的实缴注册资本已达 4,129.4428 万元,由于当时股东
的资金有其他用途,并且 4,129.4428 万元的注册资本金与新光环保当时的发展规
模相匹配,已能满足当时新光环保的生产经营需求,2007 年 11 月 2 日,新光环
保董事会、股东会分别通过决议,同意新光环保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5,000 万元变
更为人民币 4,129.4428 万元。新光环保分别于 2007 年 12 月 19 日、2007 年 12
月 26 日、2007 年 12 月 29 日在新华日报刊登减资公告,上述减资事项经南京市
人民政府“宁府外经贸资审[2008]第 16006 号”《关于同意南京新光环保科技工
程有限公司减资并修改合同章程的批复》批准。2008 年 1 月 23 日,新光环保上
述减资事项取得南京市人民政府换发的“商外资宁府合资字[2005]4823 号”《中
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2007 年 12 月,新光环保在新华日报上三次发布与上述减资相关的公告。2008
年 1 月 31 日,新光环保就本次减资领取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


                                             55
天晟新材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摘要



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20100400016328)。
       至此,新光环保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 4,129.4428 万元,股权结构具体如
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出资额              出资比例

   1           深圳中铁             货币                       3,750.0000           90.81%

   2           港峰国际             货币                        379.4428             9.19%

                     合计                                      4,129.4428          100.00%

       3、第三次股权转让(2008 年 11 月,注册资本 4,129.4428 万元)

       2008 年 10 月 12 日,新光环保董事会、股东会通过决议,同意港峰国际将
其拥有的新光环保 9.19%的股权转让给深圳中铁,转让后深圳中铁拥有新光环保
100%股权。2008 年 10 月 12 日,港峰国际与深圳中铁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
约定港峰国际将其拥有的新光环保 9.19%的股权以 2,989,351.25 元转让给深圳中
铁。公司由中外合资企业变更为内资企业,上述股权转让经南京市人民政府“宁
府外经贸资审[2008]第 16061 号”《关于撤销南京新光环保科技工程有限公司外
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的批复》批准。
       2008 年 11 月 27 日,新光环保履行了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手续。本次
股权转让后,新光环保股东结构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                     出资比例
    1             深圳中铁                        4,129.4428                       100.00%
              合计                                4,129.4428                       100.00%

       新光环保由中外合资企业转为内资企业的过程履行了正当合法的程序,得到
了有权部门的批准,并办理了工商登记,程序合法、有效。新光环保在由中外合
资企业变更为内资企业时不涉及欠缴需要补缴税款等事宜。
       交易对方在《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中承诺:若未来新光环保
因交割日前所享税收优惠或税务违法事项被税务机关追缴或处罚,交易对方同意
在新光环保补缴相关税款及/或缴纳相关罚款后 10 个工作日内无条件地用现金足
额补偿新光环保遭受的经济损失。

                                             56
天晟新材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摘要



       4、第四次股权转让(2009 年 6 月,注册资本 4,129.4428 万元)
       2009 年 5 月 18 日,新光环保股东会通过决议,同意深圳中铁将拥有的新光
环保 10%、20%、30%和 40%股权分别转让给赵艳、盛晓培、张咸立、佘爱保。
2009 年 5 月 18 日,新光环保分别与上述四名自然人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
约定深圳中铁拥有的新光环保 10%、20%、30%和 40%股权分别转让给赵艳、盛
晓培、张咸立、佘爱保,转让价格分别为 344.00 万元、688.00 万元、1,032.00
万元和 1,376.00 万元。
       2009 年 6 月 18 日,新光环保履行了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手续。此次股
权变更后,新光环保股权结构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方式                出资额               出资比例

   1           佘爱宝              货币                           1,651.78         40.00%

   2           张咸立              货币                           1,238.83         30.00%

   3           盛晓培              货币                              825.89        20.00%

   4            赵艳               货币                              412.94        10.00%

                    合计                                          4,129.44        100.00%

       5、第五次股权转让(2010 年 4 月,注册资本 4,129.4428 万元)
       2010 年 3 月 18 日,新光环保股东会通过决议,同意新光环保股东佘爱宝、
张咸立、盛晓培、赵艳将其持有的新光环保股权分别转让给杨志峰、高琍玲、杨
生哲、高润之。同日,佘爱宝、张咸立、盛晓培、赵艳分别与杨志峰、高琍玲、
杨生哲、高润之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将其持有的 40%、30%、20%和 10%
股权转让给杨志峰、高琍玲、杨生哲、高润之,转让价格分别为 1,376.00 万元、
1,032.00 万元、680.00 万元、344.00 万元。
       2010 年 4 月 29 日,新光环保履行了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手续。本次股
权转让后,新光环保股权结构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方式              出资额              出资比例

    1            杨志峰               货币                      1,651.78           40.00%

    2            高琍玲               货币                      1,238.83           30.00%


                                             57
天晟新材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摘要



      3              杨生哲           货币                       825.89               20.00%

      4              高润之           货币                       412.94               10.00%

                         合计                                   4,129.44             100.00%

       根据佘爱宝、张咸立、盛晓培、赵艳的确认及对高琍玲、杨志峰夫妇的访谈,
佘爱宝、张咸立、盛晓培、赵艳系受高琍玲、杨志峰委托持有新光环保的股权,
并不实际享有新光环保任何权益。
       交易对方承诺:标的公司目前工商登记的股东是真实权益的持有人,不存在
任何股东权利和权益的代持、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类似的安排。如未来存在第
三方权利人主张权利,与天晟新材无涉,一切责任和后果由交易对方承担。
       6、第二次增资(2012 年 8 月,注册资本 5,000 万元)
          2012 年 8 月 1 日,新光环保股东会通过决议,决定将公司注册资本由
4,129.4428 万元增加至 5,000 万元;此次增资额 870.5572 万元全部由原股东高琍
玲认缴。
       2012 年 8 月,南京南审希地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南京南审希地会验字(2012)
第 031 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 2012 年 8 月 2 日止,新光环保收到原股东
高琍玲实缴的注册资本 200 万元,本次变更后累计实收资本为人民币 4,329.4428
万元。
       2012 年 8 月 2 日,新光环保履行了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手续。此次增资后,
新光环保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        出资比例    实缴出资         实缴出资比例

  1         杨志峰        货币       1,651.78        33.04%          1,651.78         33.04%

  2         高琍玲        货币       2,109.39        42.19%          1,438.83         28.78%

  3         杨生哲        货币         825.89        16.52%           825.89          16.52%

  4         高润之        货币         412.94         8.26%           412.94           8.26%

               合计                  5,000.00       100.00%          4,329.44         86.59%

       7、第三次增资(2013 年 7 月,注册资本 6,000 万元)
       2013 年 2 月 28 日,新光环保股东会通过决议,决定将公司注册资本由 5,000
万元增加至 6,000 万元;此次增资额 1,000 万元全部由原股东高琍玲认缴。

                                              58
天晟新材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摘要



       2013 年 3 月 8 日,南京南审希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南京南审希地
会验字 2013[010]号的《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 2013 年 3 月 8 日止,新光环
保收到原股东高琍玲实缴的注册资本 800 万元,本次变更后累计实收资本为人民
币 5,129.4428 万元。
       2013 年 7 月 10 日,南京南审希地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南京南审
希地会验字[2013]第 045 号),经审验,截至 2013 年 7 月 9 日,南京新光已收到
股东高琍玲的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870.5572 万元,均为货币出资,南京新光累
计收到股东认缴的注册资本合计 6,000.00 万元。
       2013 年 7 月 11 日,新光环保履行了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手续。此次增资后,
新光环保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出资额               出资比例

   1           杨志峰              货币                           1,651.78         27.53%

   2           高琍玲              货币                           3,109.39         51.82%

   3           杨生哲              货币                              825.89        13.76%

   4           高润之              货币                              412.94         6.88%

                    合计                                          6,000.00        100.00%

       8、第六次股权转让(2013 年 12 月)
       2013 年 12 月 10 日,新光环保股东会通过决议,同意新光环保股东高琍玲
将其持有的新光环保 5.4445%股权的按原注册资本的价格 326.67 万元转让给新
光股权投资。
       2013 年 12 月 26 日,新光环保完成本次股权转工商变更手续。

        四、新光环保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新光环保的股权结构如下图:
                                                                                单位:元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方式              出资额              出资比例

    1            高琍玲               货币                27,827,200.40          46.3787%

    2            杨志峰               货币                16,517,771.20          27.5296%



                                             59
天晟新材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摘要



    3            杨生哲               货币                  8,258,885.60    13.7648%

    4            高润之               货币                  4,129,442.80     6.8824%

    5        新光股权投资             货币                  3,266,700.00     5.4445%

                      合计                                60,000,000.00    100.0000%
注:高琍玲、杨志峰为夫妻关系;杨生哲、高润之为高琍玲、杨志峰子女;高琍玲、杨志峰
分别认缴新光股权投资 31.42%和 52.04%的出资额。


        五、最近三年新光环保资产评估、股权交易、增资情况

     除本次交易外,新光环保 100%股权最近三年未进行资产评估。新光环保最
近三年存在股权交易及增资情况,详见本节“三、新光环保的历史沿革”之“(三)
后续增资及股权转让情况”。

        六、新光环保组织机构和人员结构

        (一)新光环保组织机构图




                                             60
天晟新材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摘要



     根据交易双方约定,标的公司本次交易完成后,新光环保的董事会,由三名
董事组成,其中天晟新材委派一名董事,高琍玲委派一名董事,另外一名董事由
天晟新材提名但需经高琍玲认可,承诺期内新光环保董事人员变更需经天晟新材
和高琍玲双方一致同意。

      (二)新光环保人员结构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新光环保的员工人数为 88 人,按岗位和受教育程度
划分,具体情况分别如下:

     1、按岗位分布情况

              岗位情况                            人数                  占员工总数比例
            技术研发人员                           14                                15.91%
              销售人员                             13                                14.77%
           管理及行政人员                          25                                28.41%
              生产人员                             36                                40.91%
                合计                               88                               100.00%

     2、员工受教育程度

              学历情况                            人数                  占员工总数比例
                硕士                               2                                  2.27%
                本科                               17                                19.32%
                大专                               23                                26.14%
              大专以下                             46                                52.27%
                合计                               88                               100.00%


      七、新光环保主要资产负债情况

      (一)主要资产情况
     新光环保的资产结构以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存货等流动资产为主,非流动
资产占比相对较小,非流动资产的具体情况如下:

      1、固定资产
     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新光环保拥有固定资产共计 1,547.97 万元,主要
为厂房及建筑物、机器设备等,具体如下:
   序号                    固定资产明细                              金额(万元)

                                             61
天晟新材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摘要


       1                   房屋及建筑物                                              624.22
       2                       机器设备                                              781.55
       3                       运输设备                                              137.86
       4                       办公设备                                                4.34
                        合计                                                        1,547.97

       2、在建工程
     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新光环保不存在在建工程。

       3、无形资产
    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新光环保拥有无形资产 147.37 万元,主要为土地

使用权和应用软件等,具体如下:
   序号                    无形资产明细                              金额(万元)
       1                    土地使用权                                               141.47
       2                       应用软件                                                5.90
                        合计                                                         147.37

       (二)主要负债情况
     新光环保的负债主要为流动负债,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新光环保流动
负债主要包括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和短期借款,其中应付账款 4,634.35 万元,主
要为应付港峰亚太及其他供应商的货款;预收款项 3,703.93 万元,主要为预收中
铁十七局、武汉地铁公司等客户的款项;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1、截至2013年12月31日,新光环保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2013年8月13日,新光环保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新港支行签订《流
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编号XGZXJ102-20130813-01,借款金额人民币1,000.00
万元,借款期限6个月,借款用于支付货款。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上述借款已归
还。

     2、截至本报告签署日,新光环保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2014年2月18日,新光环保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新港支行签订《额
度授信协议》(编号:ZXE2014-XG31)和《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编号
XGZXJ102-20140218-01,借款金额人民币1,000.00万元,借款期限12个月,借款
用于支付货款。


                                             62
天晟新材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摘要



       八、房屋和土地情况

       (一)房屋建筑物
       截至2013年12月31日,新光环保拥有房屋建筑物4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房屋所有权证号                    地址                建筑面积(m2)     所有权人
            栖变字
 1                         南京经济开发区恒通大道 7-1 号              1,317.93   新光环保
         第 456311 号
            栖变字
 2                         南京经济开发区恒通大道 7-1 号              3,589.91   新光环保
         第 456304 号
            栖变字
 3                         南京经济开发区恒通大道 7-1 号              2,457.50   新光环保
         第 456299 号
            栖变字
 4                         南京经济开发区恒通大道 7-1 号                 38.30   新光环保
         第 456289 号

       另外,根据新光环保与港峰亚太签署的《房屋租赁协议》,新光环保自港峰
亚太租赁合计 12,961.26 平方米房产,作为行政办公、科研生产、开发培训用房,
租赁期限为 5 年,即从 2013 年 1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0 月 31 日,年租金为 80.09
万元。

       (二)土地使用权
       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新光环保拥有土地使用权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土地使用证号          宗地位置           用途   面积(m2) 使用权人     取得方式
        宁栖国用(2005) 南京经济开发区           工业
 1                                                         11,512.1   新光环保       出让
          第 01403 号    恒通大道 7-1 号          用地

       2013 年 12 月 26 日新光环保与江苏宝德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签订房地产
买卖合同,新光环保将其拥有的上述房屋和土地转让给江苏宝德汽车销售服务有
限公司,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转移登记手续尚未办理完毕。

       九、商标和专利情况

       (一)商标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新光环保拥有 3 项注册商标,具体如下:
                                                         核定使用
序号         权利人         注册号        注册商标                          有效期
                                                         商品类别




                                             63
        天晟新材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摘要



                  南京新光环保科
          1                         5329194                         第 17 类     2009.08.07-2019.08.06
                  技工程有限公司


                  南京新光环保科
          2                         7234748                         第 17 类     2010.07.28-2020.07.27
                  技工程有限公司


                  南京新光环保科
          3                         7771507                         第 17 类     2010.12.07-2020.12.06
                  技工程有限公司

        注:因南京新光环保科技工程有限公司已更名为江苏新光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目前正在办理
        上述商标的所有人的名称变更手续。

                (二)专利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新光环保拥有 1 项发明专利和 4 项实用新型,还有 3
        项发明专利的申请权。上述专利使用权不存在许可他人使用及质押等他项权利的
        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一、目前拥有的专利
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类型             申请日             专利所有人
 1     声屏障预应力立柱   ZL 2012 20711465.4       实用新型         2012.12.21      江苏新光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珍珠岩陶粒复合吸
 2                        ZL 2010 10256279.1         发明           2010.08.18      江苏新光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声板
 3     圆筒式金属声屏障   ZL 2012 20117302.3       实用新型         2012.03.27      江苏新光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4       组合式声屏障     ZL 2012 20117301.9       实用新型         2012.03.27      江苏新光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5     一种高强度声屏障   ZL2013 20442816.0        实用新型         2013.07.24      江苏新光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二、目前正在申请专利的情况
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申请号           专利类型             申请日            专利申请权人
       一种珍珠岩矿渣复
 1                        ZL2012 10309624.2          发明           2012.10.12      江苏新光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合声屏障
 2     一种高强度声屏障   ZL2013 10312962.6          发明           2013.07.24      江苏新光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一种用于高速铁路
 3     的整体式活性粉末   ZL20141004 2770.2          发明           2014.1.28       江苏新光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混凝土声屏障


                十、新光环保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2013年12月31日,新光环保对外担保情况如下:

                2010年6月24日,新光环保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句容支行签订最高
        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ZB2010051号,担保金额人民币5,000.00万元。保证合同
        约定,新光环保为江苏南瓷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句容支行在2010年6月
        24日至2015年6月24日期间签订的人民币借款合同、外汇资金借款合同、银行承

                                                       64
天晟新材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摘要



兑协议、信用证开证合同、出具保函协议提供最高额保证。

     2010年11月5日,新光环保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句容支行签订最高
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ZB2010081号,担保金额人民币4,500.00万元。保证合同
约定,新光环保为港峰亚太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句容支行在2010年11
月5日至2015年11月4日期间签订的人民币借款合同、外汇资金借款合同提供最高
额保证。

     2011年11月4日,新光环保与句容农村商业银行陈武支行签订编号为(630903)
农商高保字[2011]第1104号《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新光环保为港峰亚太自2011
年11月4日至2014年10月30日对句容农村商业银行陈武支行发生的一系列债务提
供最高额连带保证责任,最高保证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上述担保已解除;新光环保无对外担保。

      十一、交易行为已经获得标的新光环保股东会批准

     新光环保已经召开股东会并通过决议同意全体股东高琍玲、杨志峰、杨生哲、
高润之以及新光股权投资向本公司出售其持有的新光环保 100%股权;新光环保
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放弃本次股权转让的优先购买权。因此,本次交易已经取得标
的公司章程规定的股权转让前置条件。

      十二、新光环保经营资质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新光环保已获得的经营资质具体情况如下: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颁发单位                有效期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
                                                  江苏省住房和城
 书:二级环保工程专      B2213032118301                              2013.12.31-2018.12.30
                                                    乡建设厅
 业承包
                         (苏)JZ 安许证字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
 安全生产许可证                                                      2013.3.15-2016.03.14
                         【2006】010713          建设厅


      十三、新光环保主要财务情况

      (一)收入确认原则
     新光环保主要从事声屏障的生产、销售和安装。产品销售属于商品销售范畴,

                                             65
天晟新材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摘要



因此收入确认会计政策遵照《企业会计准则-收入》中关于销售产品的相关规定。
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予以确认:a、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
购货方;b、新光环保不再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不再对已
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c、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d、相关的经济利益
很可能流入;e、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具体确认时点为:新光环保产品在客户现场安装完毕并经客户验收后确认收
入,具体依据为客户盖章确认的验收单。
     具体验收程序如下:新光环保按与客户签订的合同或订单组织生产,产品在
新光环保工厂制造完成后,新光环保须负责将设备运输至客户工地指定地点,并
派人看管。产品运抵客户工地后,新光环保安排技术人员进行安装,客户每月对
已完成的安装数量进行验收确认,并出具盖章或签字的验收单。

      (二)重大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与上市公司差异情况
     交易标的新光环保的重大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与上市公司不存在较大差异。

      (三)最近两年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

     1、简要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16,928.59                      13,799.21
负债总额                                            10,680.21                      10,284.25
所有者权益                                           6,248.38                       3,514.96

     2012 年末至 2013 年末,新光环保资产总额分别为 13,799.21 万元、16,928.59
万元,新光环保资产规模呈逐年增长的趋势,与新光环保经营规模的扩大相适应。

     报告期内,新光环保资产主要由流动资产构成。2012 年末至 2013 年末,新
光环保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89.06%、90.58%。新光环保流动资产规
模占资产总额的比例较高且有所增长,主要因为随着新光环保业务规模扩大,存
货、应收账款等流动资产规模有所增长。


     2、简要利润表

                                                                                单位:万元


                                             66
天晟新材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摘要


             项目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营业收入                                             11,088.59                   7,477.84
利润总额                                              1,455.93                     545.45
净利润                                                1,062.86                     352.42

     2012 年至 2013 年,新光环保营业收入分别为 7,477.84 万元、11,088.59 万元,
新光环保营业收入呈逐年增长的趋势,主要受益于我国高速铁路投资建设开始回
暖以及城市轨道交通投资建设快速增长。

     新光环保 2013 年净利润较 2012 年净利润增加 710.44 万元,主要系 2013 年
新光环保营业收入增加 3,610.75 万元所致。

     3、简要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478.22                  -991.4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1.80                   -19.9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668.62                 -1,364.5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68.60                  -2,375.97

     2012 年新光环保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991.47 万元,主要系新光环保经
营规模扩大,相应购买原材料等经营性支出较大,导致当期经营性现金净流入为
负。2013 年新光环保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2,478.22 万元,主要系新光环保
经营规模继续扩大,投标保证金支付增长,以及为满足正常生产经营存货有所增
长所致。

     2012 年新光环保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364.58 万元,主要系新
光环保偿还银行贷款所致。2013 年新光环保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2,668.62 万元,主要系新光环保经营规模扩大迅速,资金需求较大,新光环保收
到股东高琍玲的增资和借款资金。


     4、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资产负债率                                              63.09%                    74.52%
毛利率                                                  30.07%                    27.04%


                                             67
天晟新材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摘要


销售净利率                                              9.63%                   4.71%


       2012 年至 2013 年,新光环保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74.52%、63.09%,2013 年
较 2012 年公司资产负债率有所下降,主要系归还银行短期贷款所致。2013 年的
新光环保毛利率较 2012 年略有增长,主要系主要原材料铝板的采购价格略有下
降。2013 年新光环保的销售净利率较 2012 年有所增长,主要由于 2013 年毛利
率较 2012 年高。

       十四、新光环保主营业务情况

       新光环保成立于 2002 年 4 月,是我国最早从事铁路、城市轨道交通环保降
噪新型材料的生产、安装的企业之一。新光环保主要产品是应用于高速铁路、城
市轨道交通等领域的声屏障,声屏障是一种用来阻挡噪声与接收者之间直达声的
一种屏障设备,是地面和高架城市轨道交通最常采用的降噪方法,广泛用于高速
铁路、城际快铁、地铁轻轨、高速公路。
       新光环保作为国内声屏障行业领先企业,截至目前,已经参与过我国中长期
铁路网规划的“四横四纵”高速铁路中纵向大动脉的京沪线、武广线和沪杭福深
线、横向大动脉的沪昆线和沪汉蓉线等,以及重点区域高铁项目南广高铁、大西
高铁,同时还参与了南京地铁、宁天城际、宁高城际、武汉地铁等城市轨道交通
项目等。
       新光环保目前主要产品为各类声屏障,主要可分为金属类和非金属类,目前
主要产品种类有:穿孔金属声屏障、圆筒型金属声屏障、珍珠岩陶粒复合吸声板、
木屑混凝土多孔吸声板、水泥多孔吸声板、整体式混凝土声屏障、FC 复合吸声
板等。

       (一)主要产品情况
       主要产品分类如下表所示:

序号             名称                     图片                       产品描述




                                             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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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穿孔金属声屏障背板及面板采用铝
                                                             合金材料,背板及面板厚度不小于
                                                             1.5mm,并需要进行铬酸钝化或类似
  1         穿孔金属声屏障                                   处理。一般地区声屏障单元板必须能
                                                             够抵抗 4Kpa 的表面压力,台风地区
                                                             声屏障单元板必须能够抵抗 8Kpa 的
                                                             表面压力。



                                                               百叶窗金属声屏障,是以玻璃棉为
                                                             吸声材料,采用彩钢夹芯板声学构件
            百叶窗金属声屏                                   组装成的吸、隔声屏障。百叶窗和穿
  2
                  障                                         孔的吸声彩钢复合板中、高频隔声性
                                                             能较好,不开槽孔的彩钢复合板声学
                                                             构件对中、低频隔声性能较好。
       金
       属
                                                               圆筒型金属声屏障一套由四个部
       类
                                                             分组成,底部两层是侧面成梯形的普
                                                             通金属声屏障,主要起到降噪作用;
            圆筒型金属声屏
  3                                                          再上一层是透明的亚克力板,主要起
                  障
                                                             到透光和降噪;最上面一层是圆筒型
                                                             金属声屏障,主要起到降噪和降低顶
                                                             端绕射声的传播。


                                                               尖劈型金属声屏障由基部和劈部
                                                             组成,是利用特殊阻抗的逐渐变化,
                                                             由尖劈端面特性阻抗接近空气的特
            尖劈型金属声屏
  4                                                          性阻抗,逐步过渡到接近吸声材料的
                  障
                                                             特性阻抗,从而达到最高的声吸收效
                                                             果,其平均吸声系数可达到一般可达
                                                             到 ≥0.9。


                                                               珍珠岩陶粒复合吸声板,其特征在
                                                             于采用珍珠岩为吸声材料的面层,陶
                                                             粒混凝土为底层。利用外界压力将两
            珍珠岩陶粒复合                                   种材料通过混凝土粘接力和不平整
  1
                吸声板                                       过渡面间咬合力连成一体。面层的珍
       非
                                                             珠岩主要起到降噪和降低顶端绕射
       金
                                                             声的传播。声屏障结构具备安全性,
       属
                                                             能够承受风载荷等。


                                                               珍珠岩吸声砖是利用珍珠岩通过
  2          珍珠岩吸声砖
                                                             压制而成。




                                             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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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木屑混凝土多孔吸声板由经过矿
                                                             化处理的木屑、特种外加剂及优质水
            木屑混凝土多孔                                   泥制成,除具有优异的吸声性能外,
  3
               吸声板、                                      还具有优异的耐候性和物理性能。并
                                                             具有重量轻、良好的加工性,可切断,
                                                             钻孔或用螺栓连接紧固。

                                                               水泥多孔吸声板是由粉煤灰、石粉
                                                             和水泥等,经过化学激发、高压设备
                                                             挤出成型,对原材料属性和配比要求
  4         水泥多孔吸声板                                   很严格,因此生产出来的成品强度和
                                                             外观尺寸更稳定,材料不仅高强、轻
                                                             质等特点,经过声学设计和加工处
                                                             理,成品具有较高吸声系数



            整体式混凝土声                                     整体式混凝土声屏障是由混凝土
  5
                 屏障                                        和钢筋浇注而成




                                                             FC 复合吸声板主要由硅酸钙板面
                                                             板、背板,喷塑过的龙骨,无纺布包
  6          FC 复合吸声板                                   裹的离心玻璃棉吸声材料是组成。主
                                                             要起到降噪和降低顶端绕射声的传
                                                             播。




      (二)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主要原材料包括钢柱、铝板、机械加工件等,新光环保主要采用“以产订采”
的采购管理模式,即根据通过招标最后获得的订单需求情况制订采购计划。同时,
为满足生产经营的需要,保证原材料的充分、合理供给,新光环保实行销售部门、
生产部门、采购部门联同作业的采购模式。销售部根据销售订单签订情况以及生
产部根据人员安排、生产效率情况综合制订需求表,提供给采购部门。采购部门
根据需求表制订相应的采购计划并结合安全库存情况进行需求调整。

      2、生产模式



                                             70
天晟新材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摘要



     新光环保主营业务为声屏障销售和安装施工。新光环保主要采用根据销售订
单“以销定产”的生产经营模式,即根据中标的订单情况,下达生产任务,实行
按单生产、按需生产,降低经营风险。
     新光环保建立了符合产品生产工艺的质量控制制度,在原材料入库、产品生
产、成品检测等环节设立质量控制点。在原材料方面,首先定期评审和筛选供应
商,其次根据相应的标准在材料入库前进行检验与试验;在生产过程中,质检部
门检验员严格按照过程控制质量标准对在产品进行抽检检验;在成品检测方面,
生产车间人员在成品完成后,完成自检,自检合格后报质检部门检验,合格后进
行包装,运输到施工地点。
     2012 年至 2013 年,新光环保主要负责生产非金属声屏障,港峰亚太主要负
责生产金属声屏障。随着港峰亚太设备、存货、专利等声屏障相关的资产全部转
让给新光环保后,港峰亚太将不再进行生产。

     3、销售模式

     新光环保的销售模式主要为参与客户招标模式,新光环保通过客户邀约、媒
体的信息等来获取市场业务信息,新光环保面对的主要客户为铁道总公司及其下
属的企业以及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施工单位,该等单位基本通过公开招标方式进行
集中采购。新光环保获得该等单位招标信息后,根据具体项目要求并综合考虑新
光环保的生产能力、交货期、盈利水平等因素,制定相应的投标书,参与投标,
并在中标后对其直接销售。
     新光环保通过参与招投标获取业务,招标主要分为业主方直接招标和施工方
招标两种,新光环保主要招标业务通过业主方直接招标获取。本行业没有季节性。

      (三)新光环保业务流程图

     1、招投标阶段




                                             71
天晟新材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摘要




     2、生产安装流程图




                                             72
天晟新材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摘要




      (三)主营业务情况
     新光环保主要业务为铁路、城市轨道交通环保降噪新型材料的生产、安装,

                                             73
 天晟新材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摘要


 目前主要产品为各种声屏障。报告期内主要收入和利润来源于铁路、城市轨道交
 通等各线路声屏障业务。报告期内,新光环保的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3 年                                      2012 年
产品名称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营业毛利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营业毛利
湖北城际          3,734.71      2,511.70        1,223.01             ---             ---           ---
宁杭线            3,241.52      2,564.01          677.51        5,895.51     4,220.91         1,674.60
南广线            1,649.24      1,098.48          550.76             ---             ---           ---
大西线             636.36         415.36          221.00             ---             ---           ---
南京地铁
                   530.11         339.39          190.72             ---             ---           ---
一号南延
厦深线             372.08         247.42          124.66             ---             ---           ---
渝利线             339.80         215.86          123.94             ---             ---           ---
其他               584.77         362.37          222.40         527.68           455.52         72.17
广珠货运               ---               ---            ---      584.33           422.84        161.49
哈大线                 ---               ---            ---       46.09            36.57          9.52
合蚌线                 ---               ---            ---      265.00           191.16         73.84
向莆线                 ---               ---            ---      159.23           128.54         30.69
  合计           11,088.59      7,754.60        3,334.00        7,477.84     5,455.53         2,022.31


           1、近年参与主要线路

   序号                    线路名称                                        级别
       1                   京沪高铁                              国家规划“四纵四横”
       2                   武广高铁                              国家规划“四纵四横”
       3                沪杭福深线                               国家规划“四纵四横”
       4                     沪昆线                              国家规划“四纵四横”
       5                   沪汉蓉线                              国家规划“四纵四横”
       6                   大西高铁                                      区际干线
       7                   南广高铁                                      区际干线
       8                   广珠货运                                      区际干线
       9            宁天城际、宁高城际                           省会城市重要交通组成
       10           武汉城市圈城际铁路                           城际快速网络重点工程
       11                  南京地铁                              城市轨道交通重点工程
       12                  武汉地铁                              城市轨道交通重点工程



           2、在手订单情况


                                                   74
天晟新材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摘要



       截止 2013 年末,标的公司尚未履行完的主要合同已达 15,398.21 万元,具体
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需求方                              线路                   合同金额
         中铁三、十七、二十三、二十五
 1                                                     夏深线                     878.03
                     局等
 2              四川中铁二院                          南宁枢纽                     75.63
 3            中铁十一、十八局                        湖北城际                   1453.45
 6          武汉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堤角至汉口北                 2,037.46
         武汉铁路局站场工程建设指挥
 7                                         鄂州地区三江货运站及港区铁路           400.96
                     部
 8          南广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南广线                     537.88
 9               中铁十二局                        十二局大西铁路                 715.18
 10      北京金富利机电发展有限公司               重庆-利川铁路项目               921.66
 11        中铁十七、十八、十九局                      京沪线                    3,228.20
 12              中铁十六局                        十六局沪昆客专                 849.28
 13             中铁电气化局                          宁天城际                   1,074.20
 14           中铁五局集团公司                         杭长线                    2,807.44
 15       南京元平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宁高城际南京南至禄口机场段            418.84
                                    合计                                        15,398.21

       随着国家在高铁、城市轨道交通、高速公路等行业加大投资,新光环保凭借
良好的竞争力,有能力获取到更多的订单。

       (四)报告期前五大客户
       报告期内,新光环保前五名销售客户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时间                    客户名称                       销售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例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宁杭铁路
                                                                3,241.52            29.23%
            客运专线声屏障工程项目经理部
            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武黄城际铁
                                                                2,638.38            23.79%
            路三标项目经理部
            南广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1,649.24            14.87%
2013 年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湖北城际工
                                                                1,096.33             9.89%
            程武咸指挥部
            中铁十二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大西客
                                                                 636.36              5.74%
            专工程指挥部
                             合计                               9,261.83           83.52%

                                             75
天晟新材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摘要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宁杭铁路
                                                               5,895.51                78.84%
            客运专线声屏障工程项目经理部
            中铁十二局集团公司广珠铁路二标段
                                                                 504.90                 6.75%
            工程指挥部
            京福铁路客运专线安徽有限责任公司                     265.00                 3.54%
 2012 年
            中铁大桥局五公司向莆铁路工程指挥
                                                                 159.23                 2.13%
            部
            中铁二十二局广珠铁路三标段工程指
                                                                     79.43              1.06%
            挥部
                            合计                               6,904.07                92.32%

     报告期中,除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宁杭铁路客运专线声屏障工程项目
经理部外,新光环保不存在向单个客户销售比例超过营业收入总额 50%的情况。
对客户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宁杭铁路客运专线声屏障工程项目经理部收
入较大,主要系 2012 年新光环保完成了宁杭铁路客运专线声屏障业务以及获得
客户验收,并确认收入。新光环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
主要关联方和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上述客户中没有占有权益的情况。

        (五)报告期前五大供应商
     报告期内,新光环保前五名供应商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时间                  供应商名称                       采购金额             占当期采购总额比例
           江苏港峰亚太科技有限公司                           4,497.37                   48.68%
           无锡中铝铝业有限责任公司                           1,264.32                   13.68%
           天津市宇润德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666.68                     7.22%
2013 年
           南京洲亚实业有限公司                                556.25                     6.02%
           南京骁拓钢材有限公司                                382.11                     4.14%
                           合计                              7,366.73                   79.73%
           江苏港峰亚太科技有限公司                           9,645.95                   71.93%
           江苏三和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150.64                    8.58%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有限公司                         1,003.79                    7.48%
2012 年
           佛山市粤优创钢结构有限公司                          171.95                     1.28%
           南京李盖物流有限公司                                130.21                    0.95%
                           合计                             12,102.54                   90.22%

     港峰亚太系新光环保的关联方。除港峰亚太以外,报告期新光环保不存在向
单个供应商采购比例超过同期采购总额 50%的情况。新光环保董事、监事、高级
                                             76
天晟新材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摘要



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主要关联方和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上述供应商
中没有占有权益的情况。

      (六)采购情况
     新光环保主要采购声屏障产成品、半成品以及钢力柱等。2012 年、2013 年
新光环保向关联方港峰亚太采购的声屏障类产成品、半成品等。新光环保向非关
联方采购钢力柱、铝板等原材料。

      (七)关于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说明

     1、安全生产

     新光环保制订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在实际经营中遵守
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规范。新光环保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为所在地安全生
产监督管理局。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句容市安
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分别出具证明,证明新光环保 2010 年至今,遵守国家及地方
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无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不良记录,未受过安监部
门行政处罚。


     2、环境保护

     新光环保主要从事声屏障的研发、生产、销售以及工程安装,具有二级环保
工程专业承包经营资质,不属于高污染行业。

     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土资源与环境保护局出具书面文件,证明新光环保
2010 年起至迁出本辖区之日止,不存在因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句容市环保局出具书面文件,证明新光环保在生产经
营中遵守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不存在因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八)质量控制情况说明
     自成立以来,新光环保逐步建立并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在设计、研发、制造、
安装服务等过程中实施标准化管理和控制,建立了一套较为完善的企业质量标准,
使产品质量得到持续改进。2011年,按照ISO9001:2008标准质量管理体系标准,
新光环保通过方圆认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77
天晟新材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摘要



     1、质量控制标准

     新光环保严格依据ISO9001:2008标准,建立起一套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
对设计、研发、制造、安装服务等过程中实施标准化管理和控制。新光环保主要
执行的质量标准如下表所示:

                                 产品执行的主要质量标准
         代码                                           名称
TB/T 3122-2010           《铁路声屏障声学构件技术要求及测试方法》
HJ/T90-2004              《声屏障声学设计和测量规范》
GB/T15227-2007           《建筑幕墙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检测方法》
GBJ 47                   《混响室法吸声系数测量规范》
GBJ75                    《建筑隔声测量规范》
TB10501-98               《铁路工程环境保护设计规范》
GB50111-2006             《铁路工程抗震设计规范》
GB/T 5464-2010           《建筑材料不燃性试验方法》
                          原材料及配套设备执行的主要质量标准
         代码                                           名称
GB8624-2006              《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方法》
GB/T8626                 《建筑材料可燃性试验方法》
GB/T3098.1-2000          《紧固件机械性能螺栓、螺钉和螺柱》
GB/T11263-2010           《热轧 H 型钢和部分 T 型钢》
JC/T 469-2005            《吸声用玻璃棉制品》
GB/T 18696.1-2004        《声学阻抗管中吸声系数和声阻抗的测量第一部分:驻波比法》
JC/T564.2-2008           《纤维增强硅酸钙板第 2 部分:温石棉硅酸钙板》
GB/T 3880-2006           《一般工业用铝及铝合金板、带材》
GB5237-2008              《铝合金建筑型材》
GJB5180-2003             《ENB 型三元乙丙橡胶规范》
GB/T 872-1986            《扁平头铆钉》


     2、质量控制措施

     新光环保总经理作为质量管理的负责人,监督新光环保整个质量控制制度的
运行成效,并负责审批新光环保重要的质量管理制度。品控部是新光环保的质量
管理部门,负责产品质量管理制度建设和运行,对新光环保的技术设计、开发、
采购、生产、销售等各相关部门的活动进行评价。


     3、质量纠纷情况

                                             78
天晟新材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摘要



     报告期内,新光环保未出现因重大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重大质量纠纷,同时
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和镇江市句容质量技术监督局分别
出具合规证明,证明新光环保 2010 年起至今,未有因违反质量控制相关法律法
规受到处罚的行为。

      (九)研发架构
     由于所在的下游高速铁路、城市轨道交通、高速公路等领域对所需声屏障具
有较高的综合要求,声屏障企业必须具有较强的产品研发创新能力、生产管理能
力、技术储备能力、技术实验经验和实践应用信息反馈整合提升的能力等。自成
立以来,新光环保非常重视产品研发,为保持市场竞争力和行业领先地位,新光
环保设置了研发技术部门,具体情况如下:




      研发部门                                       职能描述
                        1、负责项目投标方案书的编写
金属类声屏障研发组      2、制订金属类生产声屏障的生产工艺,研发新产品
                        3、为客户现场工程实施提供技术服务与支持。
                        1、负责项目投标方案书的编写
非金属类声屏障研发
                        2、制订非金属类生产声屏障的生产工艺,研发新产品
        组
                        3、为客户现场工程实施提供技术服务与支持。
                        研发降噪系数高、隔声量高、抗冲击等特性的新材料作为声屏障的
    新材料研发组
                        原材料的可行性研究以及进行试验
     技术委员会         负责研发整体战略的制订、技术成果的评价
     信息管理部         负责收集产品市场运用反馈信息、实地测试的数据、国外技术信息。

                                             79
天晟新材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摘要



     1、研发技术部门的核心技术人员的介绍

     蒋立新,东南大学建筑材料工程专业、工学硕士学位。2006 年进入新光环
保至今,担任新光环保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参与完成铁道部声屏障的研发工作
和铁道部整体式声屏障通用图的编制工作,主持多项高速铁路声屏障工程项目。
曾任中国石油化工第四建设公司技术骨干、中国石油化工隔热耐磨衬里公司技术
部主任、东南大学高速轨道工程技术研发中心材料研发部主任、东南大学苏州研
究院土木工程材料与技术重点实验室副主任。

     王卫东,河南理工大学,工学硕士学位,2012 年 4 月进入新光环保至今任
职于新光环保研发部门,参与、设计、完成南广线声屏障项目,并参与珍珠岩吸
声砖和非金属金属类其他新产品开发,具备丰富的铁路交通和新产品研发的经验。

     赵定刚,盐城工学院金属材料工程专业、学士学位。2011 年进入新光环保
至今,任职于新光环保研发部门,参与、设计并完成南京地铁、武汉地铁、武黄
城际、大西线、宁天线等多线路的声屏障项目,具备丰富城际城市轨道交通的经
验。


     2、研发技术部门正在研发的项目

 项目名称                         技术特性                           进展情况   开发方式
             复合吸声板为无机材料,具有较好的阻燃性,经国
             家权威机构检测,燃烧性能达到 GB8624 A 级,其
             他材料一般为 B 级,水浸受潮不变形、不软化。复
 复合吸声    合吸声板主材化学性能稳定,因而具有较好的耐腐
                                                                     研发阶段   自主研发
   板        蚀性能。利用空气的粘滞阻力和热传导作用,使噪
             音衰减,达到全频均匀吸声的最佳效果。吸声材料
             吸声频带宽、降噪效果好、吸声系数可以达到 0.9
             以上。
             根据铁路交通噪声源频率分布特点,分析、总结普
             通中玻璃低频隔声量不足的原因,经过多次优化设
  隔声窗     计,大大提高了低频隔声量,在通风状态下整体隔            研发阶段   自主研发
             声量超过 40dB,关闭状态下能超过 50dB,自然通
             风量达到 20m3/小时以上。
             外形类似于金属声屏障结构,较一般块状珍珠岩型
 非金属穿    非金属声屏障外观独特,是一种全新的设计理念。
                                                                     研发阶段   自主研发
 孔声屏障    吸声性能强;非金属穿孔声屏障有效降低顶端绕射
             声的传播,内部离心玻璃棉属于多孔吸声材料,具


                                             80
天晟新材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摘要


             有良好的吸声性能。玻璃棉能够吸声的原因不是由
             于表面粗糙,而是因为具有大量的内外连通的微小
             孔隙和孔洞。当声波入射到离心玻璃棉上时,声波
             能顺着孔隙进入材料内部,引起空隙中空气分子的
             振动。由于空气的粘滞阻力和空气分子与孔隙壁的
             摩擦,声能转化为热能而损耗。较金属声屏障有耐
             酸碱、不易腐蚀的优势。
             珍珠岩陶粒复合吸声砖,其特征在于采用珍珠岩为
             吸声材料的面层,陶粒混凝土为底层。利用外界压
 珍珠岩陶
             力将两种材料通过混凝土粘接力和不平整过渡面
 粒复合吸                                                            研发阶段   自主研发
             间咬合力连成一体。珍珠岩陶粒复合吸声砖吸声部
   声砖
             分为珍珠岩陶粒,外形采用表面是尖劈波浪形,且
             波浪形的波峰是削平的结构,新颖、吸声效果更强。
             波浪金属声屏障吸声部分为穿孔铝板吸声板,内部
             吸声材料是玻璃布包裹的离心玻璃棉,外形采用波
 波浪型金
             浪型结构,新颖、吸声效果更强。吸声板,平均吸            研发阶段   自主研发
 属声屏障
             声系数 NRC≥0.85,隔音指数 Rw≥25,声屏障结构
             具备安全性,能够承受风载荷等。


      十五、交易标的评估值

     本次重组的评估基准日为 2013 年 12 月 31 日。在评估基准日,新光环保资
产账面值为 16,928.59 万元,负债账面值为 10,680.21 万元,净资产账面值 6,248.38
万元。中天评估出具了苏中资评报字(2014)第 15 号《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江苏新光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股权项目评估报告》,
根据标的公司的特性以及评估准则的要求,确定使用资产基础法及收益法两种方
法对标的资产进行评估。
     资产基础法是从现时成本角度出发,以被评估企业账面记录的资产、负债为
出发点,将构成企业的各种要素资产的评估值加总减去负债评估值作为被评估企
业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价值。资产基础法固有的局限性使其难以单独准确地对被
新光环保拥有的非专利技术优势,产品及资质优势、客户关系、销售网络、管理
能力、商誉等进行量化估值,因此采用资产基础法无法涵盖新光环保整体资产的
完全价值。收益法从新光环保未来获利能力角度出发,考虑企业价值是一个有机
的结合体,更好的反映了新光环保的市场竞争优势和持续盈利能力。因此本次评
估采用收益法的评估结果作为委估江苏新光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结论。根据收益
法评估结果,本次标的资产新光环保股东权益价值为 40,400 万元,增值 34,151.62


                                             81
天晟新材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摘要



万元,评估增值率为 546.57%。

    (一)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
     经评估测算,评估基准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时,新光环保全部资产账面值
为 16,928.59 万元,评估值为 18,262.41 万元,增幅 7.88%;负债账面值为 10,680.21
万元,评估值为 10,680.21 万元,无增减;净资产账面值为 6,248.38 万元,评估
值为 7,582.19 万元,增幅 21.35%。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见下表:
                                                                                单位:万元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项目
                                   A                 B          C=B-A         D=C/A*100%
流动资产                         15,076.54         15,904.69         828.16          5.49%
非流动资产                        1,852.06          2,357.71         505.65         27.30%
其中:固定资产                    1,547.97          2,195.00         647.03         41.80%
       无形资产                     147.37               6.00    -141.37           -95.93%
     递延所得税资产                 156.71            156.71              -                -
           资产总计              16,928.59         18,262.41    1,333.81            7.88%
流动负债                         10,680.21         10,680.21              -                -
           负债合计              10,680.21         10,680.21              -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6,248.38          7,582.19    1,333.81           21.35%
    注:无形资产中的土地使用权并入固定资产房屋评估。

    (二)收益法评估情况

     1、收益法的应用前提及选择的理由和依据

     (1)收益法的定义和原理
     收益法是从企业整体出发,以企业的获利能力为核心,通过分析、判断和预
测企业未来收益,考虑企业的经营风险和市场风险后,选取适当的折现率,折现
求取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收益法是通过估算委估资产在未来的预期收益,并采用适当的折现率折现成
现值,然后累加求和,得出被评估资产的评估值的一种资产评估方法。其基本思
路是通过估算资产在未来预期的净现金流量和采用适宜的折现率折算成现时价
值,得出评估值。其适用的基本条件是:企业具备持续经营的基础和条件,经营


                                             82
天晟新材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摘要



与收益之间存有较稳定的对应关系,并且未来收益和风险能够预测及可量化。使
用现金流折现法的最大难度在于未来预期现金流的预测,以及数据采集和处理的
客观性和可靠性等。当对未来预期现金流的预测较为客观公正、折现率的选取较
为合理时,其估值结果具有较好的客观性。
     现金流量包括企业所产生的全部现金流量(企业自由现金流量)和属于股东
权益的现金流量(权益现金流量)两种口径,企业自由现金流量指的是归属于包
括股东和付息债务的债权人在内的所有投资者的现金流量,权益现金流量指的是
归属于股东的现金流量,是扣除还本付息以及用于维持现有生产和建立将来增长
所需的新资产的资本支出和营运资金变动后剩余的现金流量。以上两种现金流量
对应的方法分别为间接法和直接法。
     (2)收益法的应用前提
     ①能够对企业未来收益进行合理预测。
     ②能够对企业未来收益的风险程度相对应的收益率进行合理估算。

     2、收益预测的假设条件

     本次评估时,主要是基于以下重要假设及限制条件进行的,当以下重要假设
及限制条件发生较大变化时,评估结果应进行相应的调整。
     (1)江苏新光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在 2013 年 12 月 31 日后持续经营、各项经
营资产不改变现有用途;
     (2)江苏新光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完全是遵守有关的法律和法规合法经营的;
     (3)江苏新光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提供的财务报告和其他各项基础资料均真
实可靠;
     (4)江苏新光的历年财务资料所采取的会计政策和编写此报告时所采用的
会计政策在重要方面是一致的;
     (5)江苏新光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所在地及中国的社会经济环境不产生大的
变更,铁路建设“十二五”规划顺利实施,所遵循的国家和地方现行法律、法规、
政策和经济环境无重大改变;
     (6)江苏新光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的经营能力、经营方向、经营策略等不会
产生重大变化,不考虑本次经济行为实施后企业所作的改变;
     (7)江苏新光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的各项业务、经营计划的实施无重大失误;

                                             83
天晟新材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摘要



     (8)假设江苏新光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的市场渠道、客户资源在未来年度不
会发生重大变化;
     (9)假设被评估企业的经营者是负责的,且被评估企业管理层有能力担当
其职务;
     (10)江苏新光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对存量资产进行合理改进和重组改善获利
能力,应收应付款项在合理期限内收取或支付不影响经营;
     (11)现行的信贷、利率、汇率及市场行情无重大变化;
     (12)无其他人力不可抗拒及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13)本项评估结果是在充分考虑现时江苏新光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的发展状
况的能力,以及现有经营水平及能力的基础上编制的。
     请报告使用者关注:上述假设前提是本次评估结论成立的基础。当上述假设
前提发生变化时,将可能引起评估结论相应变化或不成立。

     3、评估计算及分析过程

     (1)收益模型的选取

                                = ′ + ′  ′  
     式中:
              P—标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
              P’—企业整体收益折现值
              D’—标的公司有息负债
              D —非经营性负债
              A’—非经营性资产及盈余资产
                                           
                                                  
                                  ′ =
                                               (1 + )
                                          =1
              i:收益计算年期。
              P:评估价值
              Ri:未来第 i 个收益期的经营性自由现金流量,当收益年限无限时,
              n 为无穷大;当收益期有限时,Rn 中包括期末资产剩余净额。
              r:折现率
     本次评估采用的收益类型为企业全部资本所产生的经营性自由现金流,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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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现金流量指的是归属于包括股东和付息债务的债权人在内的所有投资者的
现金流量,其计算公式为:
     企业自由现金流量 = 税后净利润 + 折旧与摊销 + 利息费用(扣除税务影
响后) +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资本性支出-净营运资金变动-递延所得税资产变
动。
     (2)折现率的确定
     本次评估采用企业的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作为自由现金流的折现率,
经计算,WACC 取值为 10.68%,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               + (1  )    
                                     +            +  
       式中:
              E:权益的市场价值
              D:债务的市场价值
              Ke:权益资本成本
              Kd:债务资本成本
              t:被评估企业的综合所得税税率
     其中:权益资本成本 Ke 运用 CAPM 模型计算权益资本成本计算:

                             =  +  ×    + 
     式中:
              Rf:无风险报酬率
              Rm-Rf:市场风险溢价(MRP)
              β:被评估单位的风险系数
              Rc:个别调整系数。
    相关参数计算及选取标准如下:
     ①无风险报酬率(Rf)的确定:
     无风险报酬率是对资金时间价值的补偿,这种补偿分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在
无通货膨胀、无风险情况下的平均利润率,是转让资金使用权的报酬;另一方面
是通货膨胀附加率,是对因通货膨胀造成购买力下降的补偿。由于现实中无法将
这两种补偿分开,它们共同构成无风险利率。本次估值采用债券市场评估基准日


                                             85
天晟新材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摘要



中长期(距到期日 5 年以上)国债的平均利率 4.0976%作为无风险报酬率。
     ②市场风险溢价 MRP(即 Rm-Rf)的确定:
     市场风险溢价反映的是投资者因投资于风险相对较高的资本市场与投资于
风险相对较低(或无风险)的债券市场所得到的风险补偿,是市场证券组合收益
率与无风险利率之间的差额。市场风险溢价的确定既可以依靠历史数据,又可以
基于事前估算。由于 A 股市场波动幅度较大,直接通过历史数据得出的股权风险
溢价不再具有可信度。因此本次评估以金融学家 Aswath Damodaran 有关风险溢
价研究作为参考,风险溢价取指 6.95%,具体如下:
     市场风险溢价包括两方面,即成熟的金融市场风险溢价加上由于国别的不同
所产生的国家风险溢价。
     其计算公式为:
     市场风险溢价=成熟股票市场的基本补偿额+国家风险补偿额
     其中:成熟股票市场的基本补偿额取成熟市场美国 S&P500 指数与国债的算
术平均收益差 5.75%确定。
     国家风险补偿额=国家违约补偿额×(σ 股票/σ 国债)
     国家违约补偿额:根据国家债务评级机构 Moody's Investors Service 最近一
期对我国的主权债务评级为 Aa3 级,相对应的国家违约补偿额为 0.8%。
     σ 股票/σ 国债:根据 Ibbbotson Associates 的统计结果,新兴市场国家证券市
场股票的波动幅度平均是债券市场的 1.5 倍。
     则:MRP=5.75%+0.8%×1.5=6.95%。
     ③确定可比公司相对于股票市场的风险系数β 的确定。
     评估对象新光环保产品为金属类声屏障和非金属类声屏障,分别对应金属制
品行业和非金属制品行业。本次评估选取国内金属制品和非金属制品类上市公司,
剔除 ST 股、B 股和 β 为负数的上市公司作为参照样本公司,由于这些样本公司
在经营规模和经营模式上同被评估企业具有可比性,具有一定的借鉴比较价值,
通过对其贝塔值及资本结构进行分析后确定被评估企业所适用的贝塔值。具体分
析计算方法如下:

                                           
                            = [1 + (1  ) × ] × 
                                           


                                             86
天晟新材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摘要



     式中:

                :有财务杠杆的权益的系统风险系数;

                :无财务杠杆的权益的系统风险系数;
               t:被评估企业的综合所得税税率
               E:权益的市场价值
               D:债务的市场价值
     经计算,风险系数 β 为 1.0808。
     ④个别调整系数Rc的确定:
     经过综合分析和考虑,设定被评估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 Rc 为 2.20%,具
体情况如下表:
                           项目                                      风险调整系数
企业规模                                                                0.10%
企业所处经营阶段                                                        0.30%
历史经营状况                                                            0.10%
企业的财务风险                                                          0.30%
主要产品所处发展阶段                                                    0.30%
企业经营业务,产品和地区的分布;                                        0.30%
公司内部管理及控制机制                                                  0.10%
管理人员的经验和资历                                                    0.10%
对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依赖程度                                            0.10%
企业股权流动性                                                          0.50%
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小计                                                2.20%


     ⑤权益资本成本Ke的确认

     根据上述数据计算权益资本的成本为13.8092%。

     ⑥债务成本 的确认
     本次评估采用评估基准日五年期贷款利率6.55%作为债务成本。

     ⑦资本结构的确认
     本次评估取可比上市公司资本结构的平均值54.33%作为被评估单位的目标


                                             87
天晟新材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摘要



资本结构,即D/E=54.33%。
     根据以上数据测算结果,计算WACC为:
                              
      =              + (1  )    
                 +            +  
     =13.8092%×64.80%+6.55%×(1-25%)×35.20%
     =10.68%

     (3)收益期限的确定
     资产的价值体现在获取未来收益的能力上,直接与未来收益期的长短相联系。
总体而言,应该涵盖被评估资产的整个收益期限。在企业持续经营假设条件下,
无法对将来影响企业所在行业继续经营的相关限制性政策或者相关限制性规定
是否可以解除做出预计,则在测算其收益时,收益期的确定可采用无限期(永续
法)。
     本次收益期限采用无限期,分两阶段划分收益期。其中,第一阶段为第 1
年(2014 年 1 月 1 日)至第 5 年(2018 年 12 月 31 日),共 5 年。在此阶段中,
根据江苏新光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公司将在此阶段完成其主要的结
构调整和投资规划,收益状况逐渐趋于稳定。第二阶段为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未
来永续年限,在此阶段中,江苏新光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主营业务将保持稳定的现
金获利水平。
     (4)自由现金流预测
     本次评估在综合考虑新光环保今年营业收入、成本、业务特点及现有订单的
基础上,通过对行业的市场调研分析,给出新光环保未来经营期内营业收入及自
由现金流的预测结果如下:
                                                                                  单位:万元
                     2014 年度     2015 年度      2016 年度      2017 年度       2018 年度-
         项目
                       (E)         (E)          (E)          (E)         永续(E)
    营业收入           27,857.44      30,643.18     33,707.50        37,078.25     37,078.25

    营业成本           20,057.36      22,030.75     24,204.38        26,628.19     26,636.55

 营业税金及附加           272.50        299.74         329.72          362.69         362.69

    销售费用            1,428.14       1,542.39      1,665.78         1,799.04      1,799.04

    管理费用            1,269.84       1,398.31      1,540.89         1,699.14      1,747.38

    财务费用              474.53        471.99         469.19          466.10         466.10

  资产减值损失            873.15        145.05         159.56          175.51              -

                                             88
天晟新材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摘要


      投资收益                   -                  -               -               -             -

      营业利润          3,481.92             4,754.96      5,337.99        5,947.57        6,066.49

      利润总额          3,481.92             4,754.96      5,337.99        5,947.57        6,066.49

   所得税费用             937.75             1,260.69      1,411.44        1,569.15        1,598.88

       净利润           2,544.17             3,494.26      3,926.55        4,378.42        4,467.61

   自由现金流           2,879.98             3,285.33      3,630.30        1,837.83        4,842.61


       ①营业收入的分析及预测:
      2014 年营业收入以新光环保已签订但尚未履行完毕的合同金额及本年度预
计新增合同金额为基础预测,2015 年至 2017 年收入以声屏障行业整体分析为基
础并结合新光环保市场地位及发展规划为基础预测。由于影响声屏障市场 2017
年后的发展趋势的政策性因素尚不明确,出于谨慎性考虑,假设 2018 年起新光
环保进入永续期间,营业收入保持 2017 年水平。
      根据上述思路,预计新光环保未来营业收入如下:
                                                                                         单位:万元
                     2014 年度         2015 年度        2016 年度       2017 年度       2018 年度-
       年度
                       (E)             (E)            (E)           (E)         永续(E)
 正在履行的合同        13,160.86                    -               -               -             -
 预计新增的合同        14,696.58        30,643.18        33,707.50       37,078.25        37,078.25
       合计            27,857.44        30,643.18        33,707.50       37,078.25        37,078.25
   收入增长率                    -              10%           10%             10%              0%


      截至评估基准日,新光环保已经签订但未执行完毕的销售合同主要为京沪线、
沪昆线、武汉地铁、湖北城际、宁天城际、渝利线、厦深线等线路,前述合同未
确认收入金额总计为 20,114.67 万元,根据执行进度,前述合同 2013 年度已实际
确认销售收入 6,732.19 万元,2014 年度预计可以全部完工并实现销售收入
13,160.86 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线路                                   合同未完工金额
  1                              湖北城际                                                   1,242.27
  2                                  南广线                                                   459.72
  3                                  大西线                                                   611.26
  4                                  厦深线                                                   750.45


                                                   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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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渝利线                                 787.75
  6                            南宁枢纽                                 64.64
  7                            武汉地铁                               1,741.41
  8              鄂州地区三江货运站及港区铁路工程                      342.70
  9                             京沪线                                2,759.15
  10                         沪昆线湖南段                              725.88
  11                           宁天城际                                918.12
  12                         沪昆线浙江段                             2,399.52
  13                           宁高城际                                357.98
                             合计                                    13,160.86


       截至评估基准日,已通过立项及环评等前期准备阶段,并将于 2014 年开展
招标工作的客运专线铁路、轨道交通及高速铁路线路声屏障需求约为 21.25 亿元,
根据新光环保历史中标率、项目投标预计竞争程度以及与招标方合作经验等多个
因素推算,2014 年公司将新增销售合同总金额为 2.56 亿元,于当年实现营业收
入 1.47 亿元。
       本次评估预计自 2015 年至 2017 年,新光环保营业收入将实现年均 10%增长,
具体依据如下:
       I、铁路建设投资的稳定增长是声屏障市场增长的基石
       声屏障产品主要应用于铁路、城市轨道交通和城市道路建设等领域,其中铁
路行业是现阶段公司环保降噪声屏障产品的主要应用领域。随着国民经济水平和
城镇化水平的提高,国家不断加大铁路行业投资,尤其是对声屏障需求数量较大
的高速铁路发展迅速,使得声屏障行业在近年来一直保持蓬勃发展态势。铁路声
屏障的市场需求主要由两部分构成:1、新竣工线路开通初期设计规划中的初始
需求。声屏障产品属于铁路建设后期所需产品,一般在竣工通车前安装完毕。该
类需求每年带来的市场容量与年内竣工线路里程直接相关。2、已通车线路运营
过程中增加声屏障密度的需求。
       自 2000 年至 2013 年,我国铁路投资规模从 781 亿元增长到 6,638 亿元,年
复合增长率 17.89%。我国铁路建设虽进入快速发展阶段,但在铁路规模上仍落
后于发达国家,按国土面积计算,我国每万平方公里有铁路仅为德国的 9%,英
国的 10%,日本的 11%,铁路建设在可预见的未来期间具有较大发展空间。短


                                             90
天晟新材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摘要



期政策上,根据“十二五”铁路固定资产投资计划,预计“十二五”末期铁路投
资将达到 1.3 万亿,期间将继续建设京沈、商合杭、京张、南昌至赣州等客运专
线,并逐步建成以京沪、京广、京哈、东南沿海、陇海、青太、沪昆、沪汉蓉为
主骨架的“四纵四横”高速铁路网,同时配套建成贵广、合福等高铁延伸线。中
长期政策上,根据最新的《中长期铁路网调整规划方案》,至 2020 年全国铁路营
业里程规划目标由 10 万公里调整为 12 万公里以上,其中客运专线由 1.2 万公里
调整为 1.6 万公里,电化率由 50%调整为 60%。上述各政策均为我国铁路建设发
展营造了有利的外部环境,而铁路建设的稳定增长也带动了声屏障行业的平稳发
展。
     除新建铁路线路带来的声屏障市场需求外,铁路竣工通车后,将根据实际运
行情况增加沿线的声屏障密度,部分人口稠密地区声屏障安装密度远高于上述预
测水平,如已投入运营的京沪高铁,实际建设声屏障长度为 325km,占全线里程
的比例高达 24.66%。1根据已开通的高速铁路线路基建数据,声屏障密度增加需
求是初始安装需求的 2 倍左右,在国内环保意识不断增强的背景下,扩建带来的
声屏障需求将逐步释放。
     结合上述分析,预计 2015 年至 2017 年期间铁路声屏障市场需求仍将保持稳
定增长趋势。

     II、城市轨道交通及高速公路建设是声屏障市场增长的重要驱动力
     在世界主要大城市中,轨道交通运输量占公交运量的 50%以上,一些城市甚
至达到 70%以上。我国目前轨道交通占比最高的城市上海也仅占 30%,全国平
均水平大概在 5%左右。城市轨道交通的发展,符合“十八大”关于大力推进城
镇化建设的政策背景和“绿色交通”低能耗、少污染的环保理念,未来发展空间
较大。根据国务院《“十二五”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北京、上海、广州、深
圳等城市将建设轨道交通网络化系统,天津、重庆、成都、沈阳、长春、武汉、
西安、南京、杭州、福州、南昌、昆明、大连、青岛、宁波、哈尔滨、苏州、无
锡、长沙、郑州、东莞、南宁等城市将建设轨道交通主骨架。据中国城市轨道交
通协会统计,2013 年末,中国累计已有 19 个城市建成投运城轨线路 87 条,运


1
数据来源:《我国高速铁路声屏障应用及效果》,《铁路运输与经济》,2012 年第 9 期,作者:辜小安,李耀
增,刘兰花,李晏良等(中国铁路部科学研究院节能环保劳卫所)

                                               91
天晟新材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摘要



营里程 2,539 公里。另据预测,至“十二五”结束,中国内地城市轨道交通运营
里程将增长到 3,500 公里左右。
     2002 年至 2012 年,中国公路固定资产投资金额从 3,491.5 亿元增长到
14,512.49 亿元,年复合增长率 15.31%。在公路投资规模不断增加的背景下,中
国高速公路里程数从 2002 年 2.51 万公里增加到 2012 年 9.62 万公里,年复合增
长率 14.38%。

     III、综合竞争力的不断提高是新光环保实现业绩稳定增长的保证
     新光环保是国内主要的铁路、城市轨道交通环保降噪材料研发、生产、销售、
安装并具备环保专业二级施工资质的综合型企业。通过持续不断的自主研发与产
品创新,新光环保逐渐掌握了高铁声屏障生产及安装的核心技术并在铁路声屏障
行业中积累了丰富的客户资源。先进的工艺技术、完善的产品质量和丰富工程运
营经验令新光环保在声屏障行业内形成了独特的竞争优势,为未来业绩的稳定增
长提供了重要保证。

     ②营业成本的分析及预测:
     新光环保 2012 年和 2013 年的毛利率分别为 27.04%和 30.07%,呈上升趋势,
未来随着销售收入的稳步增长,凭借规模化效应和新光环保较强的技术优势可以
较好控制成本水平,预计仍能保持较高的毛利水平。新光环保主营业务成本主要
由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和施工费构成,其中直接材料和施工费按历史
年份相关费用占收入的比重测算,直接人工在收入增长的基础上考虑人员的增加
和人均年工资总额增长测算,制造费用通过分析制造费用各项目内容性质及变化
趋势,结合销售收入增长、人员变化等情况得出。
                                                                                  单位:万元
                                                                                2018 年度-永
                        2014 年度     2015 年度     2016 年度    2017 年度
         年度                                                                        续
                          (E)         (E)         (E)        (E)
                                                                                   (E)
成本总计                 20,057.36     22,030.75     24,204.38   26,628.19          26,636.55
直接材料                 16,196.85     17,816.54     19,598.19   21,558.01          21,558.01
直接人工                    125.36        150.83        180.13        213.79           235.17
制造费用                    350.46        340.24        330.59        351.38           338.37
施工费                    3,384.68       3,723.15     4,095.46       4,505.01        4,505.01



                                             92
天晟新材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摘要


直接材料占收入比
                           58.14%          58.14%       58.14%        58.14%           58.14%
例
直接人工占收入比
                             0.45%          0.49%        0.53%         0.58%            0.63%
例
制造费用占收入比
                             1.26%          1.11%        0.98%         0.95%            0.91%
例
施工费占收入比例           12.15%          12.15%       12.15%        12.15%           12.15%
毛利率                     28.00%         28.11%       28.19%        28.18%            28.16%

     ③期间费用的分析及预测:
     I、销售费用
     新光环保销售费用主要由试验检测费、差旅费及业务招待费等构成。根据销
售费用随营业收入合理增长的原则,参考新光环保 2014 年至 2017 年营业收入变
动情况以及新光环保在控制费用支出方面的具体措施,可对新光环保未来的销售
费用作出预测,具体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2014 年度        2015 年度      2016 年度        2017 年度     2018 年度-永
     年度
                      (E)            (E)          (E)            (E)         续(E)
销售费用               1,428.14         1,542.39       1,665.78         1,799.04       1,799.04
占营业收入比例           5.13%            5.03%          4.94%            4.85%          4.85%


     II、管理费用
     新光环保管理费用主要由研发费用、人工费用、办公费及折旧摊销费等构成。
其中人工费用中的工资预测主要参考评估对象未来人员增长增长和薪酬政策预
测。折旧摊销费用的预测考虑了新光环保未来生产规模扩大后可能增加的土地厂
房及生产设备的折旧影响。研发费用等其他费用均遵循稳健原则以历史数据各费
用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计算。
                                                                                   单位:万元
                    2014 年度        2015 年度      2016 年度        2017 年度     2018 年度-永
     年度
                      (E)            (E)          (E)            (E)         续(E)
管理费用               1,269.84         1,398.31       1,540.89         1,699.14       1,747.38
占营业收入比例           4.56%            4.56%          4.57%            4.58%          4.71%


     III、财务费用
     新光环保财务费用主要为利息支出和手续费支出。对于利息收入和手续费支
出随着未来收入的增加预计仍将小幅增长,预测时 2014 年按 2012 年和 2013 年

                                              93
天晟新材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摘要



的平均数增加 50%预测,2015 年起按销售同比例增长。由于本次评估采用企业
整体现金流和目标资本结构,故利息支出的预测并不影响评估结果,对利息支出
按标的公司提供的预测数 500 万元列示。
                                                                                   单位:万元
                    2014 年度      2015 年度      2016 年度          2017 年度     2018 年度-永
     年度
                      (E)          (E)          (E)              (E)         续(E)
财务费用                 474.53         471.99          469.19           466.10          466.10
占营业收入比例           1.70%           1.54%          1.39%             1.26%          1.26%


     ④资产减值损失的分析及预测:
     历史年度新光环保资产减值损失主要为预计应收账款坏账损失。本次评估中
计提的坏账准备以 2012 年和 2013 年的实际发生额为基础,结合预测期间营业收
入的增长趋势确定,其中:2014 年坏账准备按 1,500 万元预计,当期需计提 873.15
万元。2015 年起计提的坏账准备按当年增加的销售收入的 5.21%(2014 年计提
的坏账准备与 2014 年销售收入增加数的比例)测算。
                                                                                   单位:万元
                    2014 年度      2015 年度      2016 年度          2017 年度     2018 年度-永
     年度
                      (E)          (E)          (E)              (E)         续(E)
资产减值损失             873.15         145.05          159.56           175.51            0.00


     ⑤营业外收支的分析及预测:
     历史年度新光环保营业外收支金额占比较小,且该项目不确定性较大,故本
次评估未对营业外收支进行预测。

     ⑥适用税率及所得税费用:
     遵循稳健原则,假定预测期内新光环保不享受任何税收优惠,本次评估按照
25%的税率计算所得税。
     考虑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减变化得出所得税费用如下:
                                                                                   单位:万元
                    2014 年度      2015 年度      2016 年度          2017 年度     2018 年度-永
     年度
                      (E)          (E)          (E)              (E)         续(E)
所得税费用               937.75       1,260.69        1,411.44          1,569.15       1,598.88

     ⑦现金流调整:
     A、折旧、摊销费用及资本性支出


                                             94
天晟新材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摘要



     折旧及摊销费用系根据企业在评估基准日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明细表和折
旧、摊销政策及未来各年资本性资出预测得出。
     持续稳定的资本性支出是是企业保持现有的经营规模和生产水平,获得永续
收益的保障。本次评估在综合考虑新光环保现有产能、生产设备成新率及未来发
展趋势的基础上,对预测期内各年度的资产增加和处置进行了预测并确定相应的
资本性支出。其中,根据新光环保计划,2017 年将按现租赁的生产经营场所规
模购置土地 50 亩及新建房屋 13,000 平方米,因此该年度资本性支出较高。具体
如下:
                                                                                   单位:万元
                    2014 年度      2015 年度      2016 年度          2017 年度     2018 年度-永
     年度
                      (E)          (E)          (E)              (E)         续(E)
折旧及摊销               149.63         123.77           97.22            99.73          182.64
资本性支出                50.00         100.00          100.00          2,280.00         182.64


     B、营运资金的追加预测
     营运资金增加额指被评估单位在不改变当前营业条件下,为维持正常经营而
需新增投入的营运性资金,即为保持企业持续经营能力所需的新增资金。如正常
经营所需保持的现金、应收款项等所需的基本资金以及应付的款项等。一般而言,
随着企业经营活动范围或规模的扩大,企业向客户提供的正常商业信用相应会增
加,为扩大销售所需增加的存货储备也会占用更多的资金,同时为满足企业日常
经营性支付所需保持的现金余额也要增加,从而需要占用更多的流动资金,但企
业同时通过从供应商处获得正常的商业信用,减少资金的即时支付,相应节省了
部分流动资金。
     本次评估营运资金按预测期销售收入,参照同行业上市公司营运资金占营业
总收入比例确定。
                                                                                   单位:万元
                    2014 年度      2015 年度      2016 年度          2017 年度     2018 年度-永
     年度
                      (E)          (E)          (E)              (E)         续(E)
营运资金余额           7,164.93       7,881.43        8,669.57          9,536.53       9,536.53
营运资金增加额           793.69         716.49          788.14           866.96            0.00

      (三)评估增值原因分析
     1、采用收益法评估增值

                                             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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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用收益法对评估基准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新光环保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的评估值为 40,400 万元,评估值较账面净资产增值 34,151.62 万元,预估增值率
546.57%。标的公司的净资产账面价值、预估值及预估增值率的具体情况如下:

       标的资产           评估值(万元)          账面值(万元)     评估增值率
新光环保 100%股权              40,400                6,248.38         546.57%

       2、采用收益法评估增值原因分析

     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考虑到新光环保企业价值是一个有机的结合体。除其账
面的资产价值外,还包括新光环保经过持续经营发展而形成的技术优势、产品质
量优势、客户资源优势、运营经验优势以及行业的知名度和信誉度等无形资产,
以及其所处行业前景较好等因素,由于新光环保从而导致收益法评估结果增值较
高。

       (1)新光环保将所处行业发展良好
       铁路、城市轨道交通环保降噪材料行业的发展主要得益于下游行业高速铁
路、城市轨道交通、高速公路行业的发展。根据铁路“十二五”发展规划,在十
二五期间,我国铁路营业里程将达到12万公里,其中高速铁路营业里程超过4万公
里以上,十二五期间铁路投资将达到3.3万亿元。随着国家铁路建设的持续推进,
提别是高速铁路的建设,高速铁路运营里程规模不断提升,该等线路建设将扩大
声屏障产品的市场需求。2013年末,我国累计有19个城市建成投运城轨线路87
条,运营里程2,539公里。根据“十二五”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提出的,建设
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城市轨道交通网络化系统,建成天津、重庆、成都、
沈阳、长春、武汉、西安、南京、杭州、福州、南昌、昆明、大连、青岛、宁波、
哈尔滨、苏州、无锡、长沙、郑州、东莞、南宁等城市轨道交通主骨架,规划建
设合肥、贵阳、石家庄、太原、厦门、兰州、济南、乌鲁木齐、佛山、常州、温
州等城市轨道交通骨干线路。随着国家相关政策的推动下,未来国内城市轨道交
通建设将持续高增长,相应地将带动声屏障行业快速发展。同时随着我国经济的
不断发展,国民经济水平和城镇化水平不断提升,我国不断加大高速公路投资,
也将带动声屏障产品的市场需求。随着上述行业快速发展,新光环保所处行业前
景良好。



                                             96
天晟新材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摘要



       (2)新光环保具备较强的竞争优势

       经过多年的研发积累,新光环保在消化吸收国外先进的声屏障技术的基础上,
通过持续不断的自主研发与产品创新,逐渐掌握了高铁声屏障生产及安装的核心
技术;通过多年的经营积累,新光环保在铁路声屏障行业中积累了丰富的客户资
源,其主要客户包括京沪客专公司、武广客专公司、沪昆客专公司、成渝铁路公
司、珠三角铁路公司以及南京地铁公司、武汉地铁公司等城市轨道运营单位;运
营经验优势,新光环保承接的工程项目有京沪高铁、宁天城际、沪昆铁路、南京
地铁、厦深线、大西线、武汉地铁、武汉枢纽、广珠城际等线路,凭借多年的丰
富工程运营经验,在声屏障行业具备一定知名度和信誉度,有利于进一步扩大客
户群,保持较好经营水平。

       (3)后续业绩支撑

       根据标的公司 2014 年、2015 年和 2016 年收入预测及相应合同情况,承诺
期内公司可实现收入较为确定,其中截止 2013 年末,标的公司尚未履行完的主
要合同已达 15,398.21 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需求方                              线路             合同金额
        中铁三、十七、二十三、二十五
 1                                                     夏深线               878.03
                    局等
 2              四川中铁二院                          南宁枢纽               75.63
 3            中铁十一、十八局                        湖北城际             1453.45
 6          武汉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堤角至汉口北           2,037.46
         武汉铁路局站场工程建设指挥
 7                                        鄂州地区三江货运站及港区铁路      400.96
                     部
 8          南广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南广线               537.88
 9               中铁十二局                        十二局大西铁路           715.18
 10      北京金富利机电发展有限公司               重庆-利川铁路项目         921.66
 11        中铁十七、十八、十九局                      京沪线              3,228.20
 12              中铁十六局                        十六局沪昆客专           849.28
 13             中铁电气化局                          宁天城际             1,074.20
 14           中铁五局集团公司                         杭长线              2,807.44
 15       南京元平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宁高城际南京南至禄口机场段       418.84
                                   合计                                   15,398.21

       随着国家在高铁、城市轨道交通、高速公路等行业加大投资,新光环保凭借

                                             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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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好的竞争力,有能力获取到更多的订单。

      十六、交易标的出资及合法存续情况

     根据高琍玲、杨志峰、杨生哲、高润之、新光股权投资和新光环保提供的资
料、验资报告及相关承诺:
     1、依据对新光环保历次出资验资报告的核查及高琍玲、杨志峰、杨生哲、
高润之和新光股权投资出具的承诺,截止本报告书公告之日,新光环保股东已全
部缴足新光环保的注册资本,实际出资与工商登记资料相符,不存在任何虚假出
资、延期出资、抽逃出资等违反作为股东所应当承担的义务及责任的行为。
     2、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及现金购买的资产为高琍玲、杨志峰、杨生哲、高
润之和新光股权投资持有的新光环保 100%股权。高琍玲、杨志峰、杨生哲、高
润之和新光股权投资合法拥有上述股权完整的所有权,不存在质押、冻结、司法
拍卖、受托持股、设置信托或其他股东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形,该等股权亦不存在
涉及诉讼、仲裁、司法强制执行等争议事项或者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3、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新光环保的股东高琍玲、杨志峰、杨生哲、高润
之和新光股权投资及其合伙人最近五年内没有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
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十七、债权债务转移情况

     本次交易不涉及债权债务转移的情况。

      十八、合规运营情况

      (一)工商证明
     2013 年 11 月,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出具的合规证明,
新光环保 2010 年起至迁出本辖区之日止未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等规范
性文件规定,未受到行政处罚;2014 年 1 月,镇江市句容工商局出具合规证明,
新光环保自迁入本辖区之日起至今,未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
件规定,未受到行政处罚。

      (二)税务证明

                                             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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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 年 11 月,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出具的合规证明,新光环
保 2010 年起至 2013 年 10 月,不存在偷税、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且未因税收
问题而受到任何处罚;2014 年 1 月,镇江市句容国家税务局出具合规证明,新
光环保自迁入本辖区之日起至今,不存在偷税、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且未因税
收问题而受到任何处罚。
     2013 年 11 月,南京市栖霞地方税务局出具的合规证明,新光环保 2010 年
起至迁出本辖区之日止,暂未发现因偷税、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处罚情形;
2014 年 1 月,镇江市句容地方税务局出具合规证明,新光环保自迁入本辖区之
日起至今,不存在偷税、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且未因税收问题而受到任何处罚。

      十九、涉及诉讼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本公司涉及尚未终结诉讼案件共 1 宗,详细情况如下:

     2011 年 8 月,佛山市汉世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因承揽合同纠纷起诉港峰亚太,
2012 年 8 月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后经佛山市中级人民
法院作出民事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在重审阶段,广东省佛山市南海
区人民法院认定新光环保为承揽合同当事方,故将新光环保列为被告,并于 2014
年 1 月 15 日作出民事判决((2013)佛南法民二重字第 1 号),被告港峰亚太和
新光环保应给付佛山市汉世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284,690.60 元。
     目前,港峰亚太和新光环保已经向佛山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针对新光环保可能因为上述诉讼承担的赔偿责任,港峰亚太出具了承诺函,
承诺如新光环保因上述诉讼需承担赔偿责任,相关责任由港峰亚太承担。

     根据新光环保出具的承诺,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除上述诉讼之外,新光
环保无作为一方当事人的诉讼、仲裁案件在审。




                                             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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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节 发行股份的情况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本次交易分为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与配套融资两个部分:

         1、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本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高琍玲、杨志峰、杨生哲、
 高润之、镇江新光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新光环保 100%的股权,
 共支付交易对价为 40,000.00 万元,其中,以现金支付 20,000.00 万元,剩余部分
 20,000.00 万元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发行股份价格为 6.22 元/股,共计发行
 32,154,340 股。

         具体情况如下:

        (1)本公司以现金方式分别向高琍玲、杨生哲和高润之支付对价11,741.12
 万元、5,505.92万元和2,752.96万元;

        (2)本公司以发行股份方式向高琍玲、杨志峰和新光股权投资支付对价
 20,000.00万元,分别向高琍玲、杨志峰和新光股权投资发行 10,949,132股、
 17,703,922股和3,501,286股。发行股份价格为6.22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即6.22元/股)。具体如下表:

交易对    持有新光环                     股份支付数量     占总支付    现金支付金    占总支付
                          对价(元)
  方      保股权比例                       (股)           比例        额(元)      比例
高琍玲       46.3787%   185,514,800.00       10,949,132   17.0259%    117,411,200   29.3528%
杨志峰       27.5296%   110,118,400.00       17,703,922   27.5296%         -           -
杨生哲       13.7648%    55,059,200.00                         -       55,059,200   13.7648%
高润之       6.8824%     27,529,600.00                         -       275,29,600    6.8824%
新光股
             5.4445%     21,778,000.00        3,501,286     5.4445%        -           -
权投资
 合计      100.0000%    400,000,000.00      32,154,340    50.0000%    200,000,000   50.0000%

         2、配套融资

        为了提高本次交易的整合绩效,本公司拟向符合条件的不超过10名(含10
 名)其他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金额不超过本次交易总金额(交易

                                             100
天晟新材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摘要



对价与募集配套资金之和)的25%,约为13,330.00万元。配套融资所募集资金拟
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拟发行股份数的计算公式如下: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拟发行
股份数=拟募集配套资金总额/股票发行价格。根据上述计算公式及本次为募集配
套资金而发行的股份底价5.60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
易均价的90%,即5.60元/股)测算,公司需向不超过10名其他特定投资者发行股
份的上限不超过23,803,571股,为募集配套资金而发行股份的最终数量将根据最
终发行价格确定。募集配套资金拟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若募集配套资
金未达13,330.00万元,缺口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具体募集配套资金数额将由中
国证监会最终核准确定。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不以募集配套资金的成功实施为前提,最
终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行为的实施。

      二、本次发行股份具体情况

     本次股份发行包括:向新光环保的股东高琍玲、杨志峰、新光股权投资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以及向不超过10名(含10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
集配套资金。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公司本次发行股份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

      (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本次交易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为6.22元/股。

     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
票交易总量,即6.22元/股。

     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
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与配套融资的发行价格亦将按照中国证


                                            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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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则作相应调整。

     上述定价原则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与配套融资的定价情况分别
如下:

      1、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所涉发行股份的定价

     本公司向新光环保股东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
票交易均价,即6.22元/股。

      2、配套融资所涉发行股份的定价

     本公司向符合条件的不超过10名(含10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
金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不低
于5.60元/股。最终发行价格在本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重组的核准批文后,
由本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及市场情况,并根据询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原则,与本次发行的独立财务顾
问(保荐人)协商确定。

     上述发行价格及确定发行价格的原则尚需经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三)发行数量
     根据上述发行价格计算,本公司向高琍玲、杨志峰和新光股权投资发行
10,949,132股、17,703,922股和3,501,286股,共计32,154,340股;各方同意,本公
司向高琍玲、杨志峰和新光股权投资最终发行数量,将以标的资产最终成交价为
依据,并需由本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以中国证监会最终核准的
发行数量为准。

     本公司通过询价的方式向符合条件的不超过10名(含10名)其他特定投资者
的发行23,803,571股。具体发行数量以标的资产成交价为依据,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根据询价结果确定。

     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期间,公司如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股份发行数量
将随发行价格的调整作相应调整。


                                            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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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发行股份的锁定期
      1、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所涉股份的锁定期

      新光股权投资以所持新光环保股权所认购本公司股份自该股份发行结束之
 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高琍玲、杨志峰以所持新光环保股权所认购本公司股份自该股份发行结束
 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不得转让,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后,前述股
 东可在本公司依法公布2015年财务报表和新光环保2015年年度《专项审核报告》
 后,转让其以所持新光环保股权认购的本公司股份份额的50%,但前述股东按
 照《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应补偿股份数应在解禁时相应扣除。自股份发行结束
 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后,前述股东扣除按照《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应补偿股份数
 后的剩余股份可以转让。

      2、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的锁定期

      参与配套募集资金认购的其他特定投资者以现金认购的股份自股份发行结
 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发行完成后,由于上市公司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原因增持的公
 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待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次发行的股份将依据中
 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深交所交易。

      如中国证监会对股份限售有更为严格的规定,则适用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五)发行股份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股份的上市地点为深交所创业板。

      三、募集配套资金的用途及必要性

      (一)募集配套资金的用途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 13,330.00 万元全部用于本次交易中现金的支付,不用于
补充上市流动资金及其他用途。



                                            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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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募集配套资金的必要性
       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部分,分期支付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标的公司股东          第一期               第二期              第三期              第四期
                                                          2014 年实际盈利 2015 年实际盈利情
                  中国证监会核准      在配套募集资金      情况出具《专项审 况出具《专项审核
  具体时点
                    本次交易后的          到位后          核报告》后 10 个 报告》后 10 个工作
                                                              工作日内           日内
高琍玲、杨生
                        500                12,500               2,000              5,000
哲、高润之

       本次交易总共需要现金支付 2 亿元,已安排分期支付,但募集配套资金支付
  一部分的现金对价有一定的必要性,具体如下:

        1、上市公司的稳健经营必须保持一定货币持有量
       截止 2013 年 12 月 31 日,上市公司天晟新材持有货币资金为 15,883.36 万元,
  上市公司作为一家制造业企业,其生产经营涉及原料采购、员工薪酬支付、能源
  动力、税费支出等方面成本费用的支付,须预留必要的流动资金,才能保证公司
  的正常运转。同时在日常经营之外公司还必须预留一定金额的预防性资金,作为
  预防偶发风险事件。如无募集配套资金,上市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完交易现金
  对价后,需通过增加银行贷款等方式满足公司所需的流动资金和预防性资金,前
  述方式将增加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公司财务风险,不利于上市公司的正常经营。
  因此,上市公司的稳健经营必须保持一定货币持有量。

        2、债务融资将使上市公司的资产负债率提升到较高水平
       截止 2013 年 12 月 31 日,天晟新材的资产负债率约为 43.75%,处于合理水
  平。创业板同行业上市公司的资产负债率情况如下:
                                                                                      注
          股票代码                        公司简称                     资产负债率(%)
  300021.SZ                    大禹节水                                                  65.69
  300325.SZ                    德威新材                                                  45.96
  300218.SZ                    安利股份                                                  39.31
  300221.SZ                    银禧科技                                                  33.04
  300321.SZ                    同大股份                                                  29.17
  300320.SZ                    海达股份                                                  18.34
  300031.SZ                    宝通带业                                                  16.19
  300230.SZ                    永利带业                                                  15.90

                                              104
天晟新材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摘要


300198.SZ                  纳川股份                                          13.93
300180.SZ                  华峰超纤                                           8.82
300305.SZ                  裕兴股份                                           4.10
                       算数平均值                                            26.41
                         中位值                                              29.17
    注:因上述上市公司并未全部公布审计报告,资产负债率用 2013 年 9 月 30 日的财务数
据进行计算。

     通过行业比较可见,天晟新材的资产负债率已处于较高水平,高于同行业上
市公司的平均数和中位数。本次交易的付现资金需求为 2 亿元,虽然上市公司具
有的银行授信额度,可以全部通过向银行借款形式进行筹集,但以 2013 年 12
月 31 日财务数据为参照,上市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将上升至 50.16%,高于同行业
上市公司,不利于上市公司的财务稳健,增加利息支出,降低上市公司税后利润。

      3、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字【2010】1906 号文《关于核准常州天晟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
所同意,本公司于 2011 年 1 月 14 日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2,350 万股,每股
发行价 32.00 元。共计募集资金 752,000,000.00 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上网
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合计 63,793,671.90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为 688,206,328.10 元。
     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1,808.88 万元(包括
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目前,公司对前次募集的资金已有明确使用用途,不足以支付本次交易的现
金对价部分。

      4、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符合现行的配套融资政策
     根据中国证监会 2013 年 7 月 5 日的《关于并购重组配套融资问题》规定:
     ①募集配套资金提高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整合绩效主要包括:本次并购重组
交易中现金对价的支付;本次并购交易税费、人员安置费用等并购整合费用的支
付;本次并购重组所涉及标的资产在建项目建设、运营资金安排;补充上市公司
流动资金等。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 13,330.00 万元用本次交易中现金的支付,符合上述规定,
属于提高上市并购重组的整合绩效情形。

                                            105
天晟新材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摘要



     ②属于以下情形的,不得以补充流动资金的理由募集配套资金:上市公司资
产负债率明显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效果明显未达到
已公开披露的计划进度或预期收益;并购重组方案仅限于收购上市公司已控股子
公司的少数股东权益;并购重组方案构成借壳上市。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 13,330.00 万元全部用本次交易中现金的支付,不存在补
充流动资金的情形。
     综上,本次交易中通过募集配套资金支付部分现金对价满足中国证监会现行
的配套融资政策,符合上市公司稳健经营的需要,有利于保障上市公司中小股东
权益。

      四、本次发行前后主要财务数据对比

     根据天健会计出具的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14〕6-15号)和备考
审计报告(天健审〔2014〕6-20),本次发行前后公司主要财务数据比较如下:
                                                                                 单位:万元
                                                                                          注
         项目               2013 年                 2013 年备考                增长金额
营业收入                          60,586.19                 71,674.78                11,088.59
营业利润                          -8,866.03                 -7,365.49                 1,500.54
利润总额                          -8,348.03                 -6,892.09                 1,455.94
净利润                            -8,034.26                 -6,971.40                 1,062.86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6,970.55                 -5,907.69                 1,062.86
的净利润
    注:增长金额=2013 年备考数-2013 年已审数


      五、本次发行股份对上市股权结构的影响

     本公司目前的总股本为280,500,000股,按照本次交易方案,本次交易向高琍
玲、杨志峰和新光股权投资预计发行数量为32,154,340股。同时,拟向不超过10
名其他特定投资者发行不超过23,803,571股。本次交易完成前后的股权结构如下: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吕泽伟               39,916,614               14.23         39,916,614                   11.86
      吴海宙               39,916,614               14.23         39,916,614                   11.86
         孙剑              39,911,614               14.23         39,911,614                   11.86


                                              106
天晟新材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摘要


本次交易前的社会
                          113,842,670                 40.59   169,800,581      50.47
公众股东
交易对方的股份               -                    -            32,154,340       9.56
其中:高琍玲                 -                    -            10,949,132       3.25
     杨志峰                  -                    -            17,703,922       5.26
新光股权投资                 -                    -             3,501,286       1.04
不超过 10 名的特
                             -                    -            23,803,571       7.07
定对象
    总股本             280,500,000           100.00%          336,457,911   100.00%
    注:(1)假定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发行股份32,154,340股,拟向不超过10名(含

10名)符合条件的其他特定投资者发行23,803,571股测算。以上数据将根据天晟新材本次实

际发行股份数量而发生相应变化;(2)本次交易后社会公众股包括交易对方及特定对象所持

股份。


     本次交易完成后,社会公众股东合计持有的股份不会低于发行后总股本的
25%,不会出现导致天晟新材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的情形。

      六、本次交易未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本次交易前,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吕泽伟、孙剑和吴海宙,三人
 各持有公司14.23%股权,名列公司前三大股东。

      上述三人分别于2007年3月10日、2009年11月9月签订了一致行动协议,作
 为一致行动人,上述三人合计持有公司42.69%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吕泽伟、
 孙剑和吴海宙合计持有上市公司35.59%股份,仍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
 制人。本次交易未导致公司控制权变化。




                                            107
天晟新材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摘要



                             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

      一、标的公司最近两年财务报表

     大华会计师对新光环保编制的2012年度、2013年度财务报表及附注进行了审
计,并出具了大华审字[2014]002148号《审计报告》,大华会计师认为,新光环
保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新光环保
2012年12月31日、2013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12年度、2013年度公司经
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新光环保经审计的2012年度、2013年度财务报表如下:

     1、资产负债表

     (1)简要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16,928.59                       13,799.21
负债总额                                            10,680.21                       10,284.25
所有者权益                                           6,248.38                        3,514.96

     2012年末至2013年末,新光环保资产总额分别为13,799.21万元、16,928.59
万元,新光环保资产规模呈逐年增长的趋势,与新光环保经营规模的扩大相适应。

     报告期内,新光环保资产主要由流动资产构成。2012年末至2013年末,新光
环保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89.06%、90.58%。新光环保流动资产规模
占资产总额的比例较高且有所增长,主要随着新光环保业务规模扩大,存货、应
收账款等流动资产规模有所增长。

     (2)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资产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4,324,198.29                1,504,586.88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77,078,505.61               65,353,976.30


                                            108
天晟新材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摘要


预付款项                                             9,092,680.33            21,036,505.85
应收利息                                                          -                         -
其他应收款                                           1,657,023.21            25,219,944.30
存货                                                58,612,955.72            11,876,639.57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
流动资产合计                                       150,765,363.16           124,991,652.90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15,479,738.52              9,933,555.96
在建工程                                                          -                         -
工程物资                                                          -                         -
固定资产清理                                                      -                         -
无形资产                                             1,473,706.58              1,480,947.86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1,567,123.25              1,585,959.98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18,520,568.35            13,000,463.80
资产总计                                           169,285,931.51           137,992,116.7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0,000,000.00            46,000,000.00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10,000,000.00
应付账款                                            46,343,470.58            19,475,559.49
预收款项                                            37,039,347.04            25,322,060.31
应付职工薪酬                                           119,681.72               141,304.52
应交税费                                             4,541,607.65              1,505,273.99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                                           8,758,028.04               398,305.6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106,802,135.03           102,842,503.93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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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晟新材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摘要


应付债券                                                          -                       -
长期应付款                                                        -                       -
专项应付款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
负债合计                                             106,802,135.03       102,842,503.93
所有者权益:
实收资本                                              60,000,000.00        43,294,428.00
资本公积                                                  85,286.96               85,286.96
减:库存股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239,850.95                       -
未分配利润                                             2,158,658.57        -8,230,102.19
所有者权益合计                                        62,483,796.48        35,149,612.7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69,285,931.51       137,992,116.70


     2、利润表

     (1)简要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营业收入                                             11,088.59                     7,477.84
利润总额                                              1,455.93                      545.45
净利润                                                1,062.86                      352.42

     2012年至2013年,新光环保营业收入分别为7,477.84万元、11,088.59万元,
新光环保营业收入呈逐年增长的趋势,主要受益于我国高速铁路投资建设开始回
暖以及城市轨道交通投资建设快速增长。

     新光环保2013年净利润较2012年净利润增加710.44万元,主要系2013年新光
环保营业收入增加3,610.75万元所致。

     (2)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一、营业收入                                         110,885,920.15        74,778,444.02



                                            110
天晟新材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摘要


  减:营业成本                                       77,545,954.19           54,555,298.60
营业税金及附加                                           327,544.39             848,376.46
销售费用                                                5,646,067.47          3,872,172.48
管理费用                                                9,930,008.40         12,285,279.61
财务费用                                                2,506,231.63          1,527,428.51
资产减值损失                                              -75,346.90         -3,709,868.80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
投资收益                                                             -                      -
二、营业利润                                         15,005,460.97            5,399,757.16
加:营业外收入                                             5,252.79              59,071.45
减:营业外支出                                           451,371.68                  4,350.00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374,743.54                         -
三、利润总额                                         14,559,342.08            5,454,478.61
减:所得税费用                                          3,930,730.37          1,930,322.12
四、净利润                                           10,628,611.71            3,524,156.49
五、其他综合收益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10,628,611.71            3,524,156.49


     3、现金流量表

     (1)简要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478.22                       -991.4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1.80                       -19.9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668.62                 -1,364.5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68.60                  -2,375.97

     2012年新光环保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991.47万元,主要系新光环保经营
规模扩大,相应购买原材料等经营性支出较大,导致当期经营性现金净流入为负。
2013年新光环保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2,478.22万元,主要系新光环保经营规
模继续扩大,投标保证金支付增长,以及为满足正常生产经营存货有所增长所致。

     2012年新光环保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364.58万元,主要系新光
环保偿还银行贷款所致。 2013年新光环保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2,668.62万元,主要系新光环保经营规模扩大迅速,资金需求较大,新光环保收
到股东高琍玲的增资和借款资金。


                                            111
天晟新材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摘要



     (2)现金流量表

                       项目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08,300,277.68    209,024,930.68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9,530,979.02     25,011,604.12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27,831,256.70    234,036,534.8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05,003,378.19    206,891,061.52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2,116,291.17     2,448,005.81

支付的各项税费                                            2,784,668.03     14,246,078.00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2,709,115.41     20,366,094.26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52,613,452.80    243,951,239.5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4,782,196.10    -9,914,704.79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
                                                            429,000.00
金净额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29,000.00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
                                                            647,007.19       199,242.00
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47,007.19       199,242.0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18,007.19       -199,242.00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16,705,572.00      2,000,0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32,000,000.00     58,400,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8,477,166.10      2,428,053.01


                                            112
天晟新材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摘要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97,182,738.10        62,828,053.01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68,000,000.00        74,6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2,496,500.00         1,873,828.90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0,496,500.00        76,473,828.9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6,686,238.10       -13,645,775.89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686,034.81       -23,759,722.68
加: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60,687.08        23,820,409.76

六、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746,721.89            60,687.08


      二、上市公司 2012 年-2013 年备考财务报告

     天健会计师对天晟新材编制的2012年、2013年的备考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
出具了天健审〔2014〕6-20号《备考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天健会计师认为,天
晟新材备考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以及备考财务报
表所述的备考财务报表编制基础、方法编制,公允反映了天晟新材2012年12月31
日、2013年12月31日的备考财务状况以及2012年度、2013年度的备考经营成果。

     1、备考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和编制方法

     本备考财务报表系本公司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范和
要求,假设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交易于报告期初已经完成,新光环
保自2012年1月1日起即已成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以本公司历史财务报表及购
并日新光环保可辨认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编制。

     由于本公司拟通过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收
购新光环保的全部股权,本次发行股份的价格为人民币6.22元/股,本次交易各方
确认标的资产的价格为人民币40,000.00万元。本公司在编制备考合并报表时,按
照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份 32,154,340 股 ( 发 行 价 格 为 人 民 币 6.22 元 / 股 ) 及 应 付 现 金
20,000.00万元共计40,000.00万元合并对价,并扣减新光环保股东自2012年1月1
日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增 资 18,705,572.00 元 后 , 确 定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成 本
381,294,428.00元,并据此增加本公司股本、资本公积及其他应付款。

                                             113
天晟新材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摘要



       鉴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交易尚未实施,本公司尚未实质控制
新光环保,本次交易评估基准日可辨认净资产账面价值并非新光环保2012年1月1
日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故在编制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时以2012 年1月1日的
新光环保账面净资产并参考本次评估资产大额增值情况调整后作为可辨认净资
产的公允价值。

       截至本备考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方案尚未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批准。

       2、上市公司 2012 年-2013 年备考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资产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62,857,783.22             140,909,459.12
交易性金融资产                                       300,900.00                            -
应收票据                                           55,570,365.65              17,624,913.83
应收账款                                          386,370,997.84             294,882,585.67
预付款项                                           24,104,861.45              28,701,113.88
其他应收款                                          4,379,514.44              26,813,937.90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376,491,763.95             345,502,966.82
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21,578,042.27              37,931,221.17
流动资产合计                                  1,031,654,228.82               892,366,198.39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515,145,140.80             249,434,338.94
在建工程                                           12,029,656.83             184,724,481.28
无形资产                                          136,551,185.28             140,294,893.67
开发支出                                           27,696,722.26              20,318,474.31
商誉                                              333,314,373.37             328,655,000.45
长期待摊费用                                        2,685,310.94               2,178,424.98
递延所得税资产                                     24,673,834.35              13,041,196.05
其他非流动资产                                       284,430.00               28,839,853.51
非流动资产合计                                1,052,380,653.83               967,486,663.19
资产总计                                      2,084,034,882.65             1,859,852,861.5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负债:

                                            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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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借款                                          273,000,000.00             325,990,528.06
应付票据                                           15,558,933.13              13,903,535.59
应付账款                                          213,602,666.09             102,125,806.93
预收款项                                           40,776,228.74              28,193,192.79
应付职工薪酬                                       10,406,509.61                7,127,562.58
应交税费                                           10,298,336.07                5,518,557.23
应付利息                                            4,252,829.67                 504,311.15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                                        211,841,850.46             188,277,292.47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779,737,353.77             671,640,786.80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189,083,333.33
长期应付款                                                     -                           -
专项应付款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25,120,531.31              27,406,425.23
非流动负债合计                                    214,203,864.64              27,406,425.23
负债合计                                          993,941,218.41             699,047,212.03
所有者权益:
股本                                              312,654,340.00             312,654,340.00
资本公积                                          719,287,923.06             719,287,923.06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13,228,701.70              13,228,701.70
未分配利润                                         34,727,047.21              93,803,952.11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1,027,280.34                  -29,263.5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1,078,870,731.63              1,138,945,653.37
少数股东权益                                       11,222,932.61              21,859,996.18
所有者权益合计                                1,090,093,664.24              1,160,805,649.5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084,034,882.65              1,859,852,861.58


       3、上市公司 2012 年-2013 年备考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716,747,805.18    594,645,222.28
其中:营业收入                                             716,747,805.18    594,645,222.28
二、营业总成本                                             790,403,558.45    587,579,384.69
其中:营业成本                                             559,791,444.42    429,959,035.34

                                            115
天晟新材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摘要


营业税金及附加                                              3,075,051.00       2,868,275.08
销售费用                                                   55,606,931.14      41,124,099.44
管理费用                                                  112,249,188.65      83,757,684.12
财务费用                                                   29,546,655.81      13,177,063.48
资产减值损失                                               30,134,287.43      16,693,227.23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900.00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73,654,853.27       7,065,837.59
加:营业外收入                                              6,361,519.12      17,633,619.21
减:营业外支出                                              1,627,602.66       2,597,139.78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571,778.65        141,745.73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68,920,936.81      22,102,317.02
减:所得税费用                                                793,031.66       4,580,124.48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69,713,968.47      17,522,192.5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59,076,904.90      23,114,269.70
少数股东损益                                              -10,637,063.57      -5,592,077.16
六、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19            0.08
(二)稀释每股收益                                                    -0.19            0.08
七、其他综合收益                                             -998,016.84         -29,263.50
八、综合收益总额                                           -70,711,985.31     17,492,929.0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60,074,921.74      23,085,006.20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10,637,063.57      -5,592,077.16


      三、标的公司盈利预测主要数据

     1、盈利预测编制基础

     新光环保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2012年度、2013年度业经中国注册会计师
审计的财务报表,以及新光环保2014年度生产经营计划、投资计划及营销计划等
资料,编制了新光环保2014年度的盈利预测表。编制该盈利预测表系按照《企业
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其他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及准则解释的规定进
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要求的财务报
表需要使用估计和假设,这些估计和假设会影响到财务报告日的资产、负债和或
有负债的披露,以及报告期间的收入和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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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基本假设

     (1)新光环保所遵循的国家及地方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和经济政策无重
大变化;

     (2)新光环保生产经营业务涉及的信贷利率、税收政策以及外汇市场汇价
将在正常范围内波动;

     (3)新光环保所属行业的市场状况及市场占有率无重大变化;

     (4)新光环保生产经营计划、投资计划及营销计划等能如期实现,无重大变
化;

     (5)新光环保预测期内的经营运作,不会受到人力、能源、原材料等严重
短缺的不利影响;

     (6)新光环保预测期内采用的会计政策及其核算方法,在所有重大方面均
与新光环保以前一贯采用的会计政策及核算方法一致;

     (7)无其他人力不可预见及不可抗拒因素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3、审核意见

     大华会计师审核了新光环保编制的2014年度的盈利预测,其审核依据是《中
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11号——预测性财务信息的审核》。新光环
保管理层对该盈利预测及其所依据的各项假设负责。这些假设已在盈利预测的编
制基础和基本假设中披露。

     根据大华会计师对支持这些假设的证据的审核,大华会计师认为:我们没有
注意到任何事项使我们认为这些假设没有为预测提供合理基础。而且,我们认为,
该盈利预测是在这些假设的基础上恰当编制的,并按照盈利预测编制基础的规定
进行了列报。由于预期事项通常并非如预期那样发生,并且变动可能重大,实际
结果可能与预测性财务信息存在差异。

     4、标的公司 2014 年盈利预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2 年          2013 年度   2014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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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审               已审           预测
一、营业收入                                  7,477.84         11,088.59      27,857.44
二、营业总成本                                6,937.87           9,588.05     24,375.51
其中:营业成本                                5,455.53           7,754.60     20,057.35
营业税金及附加                                     84.84              32.75      272.50
销售费用                                          387.22             564.61    1,428.14
管理费用                                      1,228.53               993.00    1,269.84
财务费用                                          152.74             250.62      474.53
资产减值损失                                   -370.99                -7.53      873.15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           -
投资收益                                               -                  -           -
三、营业利润                                      539.98         1,500.55      3,481.93
加:营业外收入                                      5.91               0.53           -
减:营业外支出                                      0.44              45.14           -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                  -           -
四、利润总额                                      545.45         1,455.93      3,481.93
减:所得税费用                                    193.03             393.07      937.75
五、净利润                                        352.42         1,062.86      2,544.18


      四、上市公司备考合并盈利预测主要数据

     1、备考合并盈利预测编制基础

     上市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本备考合并盈利预测表系本公司根据《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范和要求,假设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交易于报告期初已经完成,新光环保自2012年1月1日起即已成为本公司的全资
子公司,以本公司历史财务报表及购并日新光环保可辨认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
为基础、以预测期间经营环境及经营计划等的最佳估计假设为前提,编制了本公
司2014年度备考合并盈利预测表。


     2、备考合并盈利预测假设

     (1)上市公司所遵循的我国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上市公司所在地区的社
会经济环境仍如现实状况,无重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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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上市公司经营业务涉及的税收政策以及外汇市场汇价将在正常范围内波
动;

     (3)上市公司所属行业的市场状况及市场占有率无重大变化;

     (4)上市公司经营计划、投资计划及营销计划等能如期实现,无重大变化;

     (5)上市公司预测期内的经营运作,不会受到人力、能源、原材料等严重短
缺的不利影响;

     (6)上市公司盈利预测期内组织结构、股权结构及治理结构无重大变化;

     (7)上市公司预测期内采用的会计政策及其核算方法,在所有重大方面均与
上市公司以前一贯采用的会计政策及核算方法一致;

     (8)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不发生重大变化;

     (9)无其他人力不可抗拒及不可预见因素对上市公司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10) 其他具体假设详见本盈利预测说明之盈利预测表项目说明所述。


     3、审核意见

     天健会计师审核了上市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14年度盈利预测表及其说明(以
下简称盈利预测)。天健会计师的审核依据是《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
则第3111号——预测性财务信息的审核》。上市公司管理层对该盈利预测及其所
依据的各项假设负责。这些假设已在盈利预测说明中披露。

     天健会计师认为,根据其对支持这些假设的证据的审核,没有注意到任何事
项使其认为这些假设没有为盈利预测提供合理基础。而且,该盈利预测是在这些
假设的基础上恰当编制的,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了列报。


     4、上市公司备考盈利预测表

     根据天健会计师出具的天晟新材《2014年度备考合并盈利预测审核报告》 天
健审〔2014〕6-27号),按照本次交易完成后的架构编制的上市公司备考合并盈
利预测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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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 年度备考             2014 年度
                   项目
                                                    已审实现数               备考预测数
一、营业总收入                                               71,674.78           97,940.22

其中:营业收入                                               71,674.78           97,940.22

二、营业总成本                                               79,040.36           95,207.58

其中:营业成本                                               55,979.14           73,147.92

      营业税金及附加                                            307.51              571.73

      销售费用                                                 5,560.69           5,507.45

      管理费用                                                11,224.92          10,479.73

      财务费用                                                 2,954.67           4,176.16

      资产减值损失                                             3,013.43           1,324.60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0.09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7,365.49           2,732.64

加:营业外收入                                                  636.15            2,138.50

减:营业外支出                                                  162.76               76.96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6,892.09           4,794.18

减:所得税费用                                                       79.30        1,745.17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6,971.40           3,049.0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5,907.69           3,049.01

少数股东损益                                                  -1,06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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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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