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天晟新材: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2013年度跟踪报告2014-03-18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天晟新材

保荐代表人姓名:陈建                      联系电话:18606260063

保荐代表人姓名:赵宏                      联系电话:13564820518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保荐代表人根据相关规定,审阅公司发布的三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会公告、定期报告及其他事项公告等在内的有
                                          关信息披露文件。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无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
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
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
                                          是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
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本年度保荐期内,保荐机构每月通过查阅银行
                                          对账单、电话询问开户银行等方式对募集资金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专户进行查询,并通过核对明细账、原始凭证
                                          及募集资金项目投资所涉及合同的方式核查募
                                          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
                                          是
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未列席,公司在历次会议召开前就有关议案征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集了保荐机构的意见,保荐代表人在会议召开
                                        前对会议议案进行了核查,保证会议召开程序、
                                        表决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未列席,公司在历次会议召开前就有关议案征
                                        集了保荐机构的意见,保荐代表人在会议召开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前对会议议案进行了核查,保证会议召开程序、
                                        表决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未列席,公司在历次会议召开前就有关议案征
                                        集了保荐机构的意见,保荐代表人在会议召开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前对会议议案进行了核查,保证会议召开程序、
                                        表决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开展核查共 3 次。
                                        按照深交所规定,本年度在现场检查结束后向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交易所报备了现场检查报告。
                                        2013年,保荐代表人在对公司的现场检查中,
                                        重点关注公司生产经营、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
                                        内部控制制度完善、信息披露、关联交易等情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况。现场检查所发现的主要问题,保荐代表
                                        人均要求公司进行整改,并制定整改计划按
                                        期完成。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本年度报告期内,保荐机构就公司使用部分其
                                        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公司募投项目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 2013 年上半年度跟踪报告 2012 年度跟踪
                                        报告、公司 201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公司 201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为
                                        子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公司使用部分其
                                        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等事项合计发表了 9
                                        次独立意见。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无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无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无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是

                                              1、持续关注公司董监高股份管理事项;
                                              2、持续关注媒体报道情况;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3、关注公司年报审阅事项;
                                              4、关注公司内审部门人员设置;
                                              5、关注公司专业委员会工作情况。
                                              保荐机构就董监高股份管理的规范事项专门做
                                              过宣导,并及时抵企业对董监高进行培训。
                                              就媒体关注事项要求企业进行自查。
                                              要求企业根据谨慎性原则进一步加强对定期报
                                              告尤其是年度报告的审阅工作。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要求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合理设置部门
                                              结构,真正发挥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职能,持
                                              续提高法人治理水平。
                                              要求公司专业委员会参与相关工作建立相应工
                                              作底稿。
                                              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根据证监会及深交所相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关规定编制保荐业务工作底稿,并进行合理保
                                              管。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13 年 5 月 30 日
                                              《创业板上市规则和规范运作指引解读》
(3)培训的主要内容                           《董监高股份管理及信息披露》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监管和实践》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制度基本完备,但制定及实施     要求企业尽快建立健全相关
                              方面存有以下瑕疵:             制度,明确责任、建立机制、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     1)《信息披露制度》中需明      定期更新完善并确保各项制
行                            确与投资者、证券服务机构、     度有效实施。公司在后续制定
                              媒体等的信息沟通的要求。       的《投资者权益保护制度》第
                              2)公司未严格落实与内幕知      六十四至七十条详细明确了
                             情人签订保密协议或约定保     与投资者、证券服务机构、媒
                             密责任。                     体等的信息沟通的要求;明确
                             3)公司内审部门人员设置不    了负有职责的部门及人员在
                             足,日常工作报告中未充分揭   信息沟通中的责任;明确了对
                             示公司存在的风险或给出建     外部单位沟通信息的管理要
                             议;对于公司报告期内重大项   求等。
                             目,内审部未进行专项审计。   对于公司前期未严格落实与
                                                          内幕知情人签订保密协议或
                                                          约定保密责任的情况,经督导
                                                          公司已进一步细化、充实工作
                                                          要求,做到在日常工作中严格
                                                          落实公司制度,完善内幕信息
                                                          知情人登记表、保密协议,完
                                                          善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信息
                                                          公开前有否买卖公司股票的
                                                          检查留痕资料等。
                                                          要求企业进一步加强内部审
                                                          计工作,合理设置部门结构。
                                                          内审部门加强工作力度,充分
                                                          揭示公司内控缺陷,督促相关
                                                          责任部门制定整改计划、监督
                                                          整改落实情况,做好重大项目
                                                          的专项审计和内部控制的后
                                                          续审查,及时形成相关报告。
                                                          公司目前已在加强内部审计
                                                          工作,完善部门结构,增加重
                                                          大项目的专项审计和内部控
                                                          制的后续审查。
3.“三会”运作                         无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
                                        无
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6.关联交易                             无
7.对外担保                             无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
(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
                                        无
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
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
                                        无
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
                                        无
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
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
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解决措施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吕泽伟、孙剑、吴海宙
向公司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协议》,内容如下:“本
人作为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之一,就避免同业竞争事项,特做出如下承诺:截
止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
的公司或能够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不从事与天晟新
材构成实质性同业竞争的业务和经营,并保证将来
亦不在天晟新材以外的公司、企业增加投资,从事
与天晟新材构成实质性同业竞争的业务和经营。若           是
本人及相关公司、企业与天晟新材产品或业务出现
相竞争的情况,则本人及相关公司、企业将以停止
生产或经营相竞争业务或产品的方式、或者将相竞
争的业务纳入到天晟新材经营的方式、或者将相
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的方式、或
者采取其他方式避免同业竞争。本人愿意承担由于
违反上述承诺给天晟新材造成的直接、间接的经济
损失、索赔责任及额外的费用支出。”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吕泽伟先生、孙剑先生和吴
海宙先生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           是
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
分股份。
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自然人股
东吕泽伟先生、孙剑先生、吴海宙先生、徐奕先生、
刘灿放先生及其妻子刘定妹女士、罗实劲先生和宋
越先生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在其                       是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和间接持有
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
不转让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为消除上海新祺晟可能出现的补缴税款事项对本公
司的影响,公司实际控制人吕泽伟先生、孙剑先生、
吴海宙先生承诺:“如以后上海市虹口区国家税务局
或其他政府有关部门要求上海新祺晟高分子材料有
限公司补缴因上述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而少缴的税           是
款,我们将代为承担补缴责任,确保上海新祺晟高
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及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不会因此受到损失”。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作出承诺,
若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因未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社会保
险和住房公积金而被有关主管部门责令补缴、追缴
或处罚的,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承担相应的经济责
任。公司及其下属企业若因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未按规定缴纳受到员工追诉,并进而被判令承担经
济赔偿责任的,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承担相应的经济
责任。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
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          无
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本页无正文,为《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跟踪报告》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陈 建




                                                        赵 宏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4 年 3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