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晟新材:关于控股股东进行股票补充质押及部分解除质押的公告2014-06-19
证券代码:300169 证券简称:天晟新材 公告编号:2014-059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进行股票补充质押及部分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 2014 年 6 月 18 日
接到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孙剑先生的通知,其于 2014 年 6 月 16
至 17 日进行了所持本公司股票补充质押及部分解除质押。
一、股票补充质押
2014 年 6 月 16 日,孙剑先生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高管锁定股 9,962,904
股以股票质押回购补充质押的方式质押给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股票质押
式回购业务进行融资,初始交易日为 2014 年 6 月 16 日,购回交易日为 2015 年
6 月 3 日。本次业务相关股权质押登记手续已于 2014 年 6 月 16 日通过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本次质押股份数为 9,962,904 股,占
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4.96%,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3.55%。
二、部分解除质押
2014 年 6 月 17 日,孙剑先生将其质押给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
31,482,904 股股份(其中无限售流通股 9,962,904 股,高管锁定股 21,520,000
股)中的 9,962,904 股无限售流通股根据其资金安排提前解除了股票质押式回购
交易,本次解除质押的股份占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4.96%,占本公司总股
本的 3.55%,相关股权解除质押手续已于 2014 年 6 月 17 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
截至本公告日,孙剑先生共持有本公司 39,911,614 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
本的 14.23%,累计质押股份数为 21,520,000 股,占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53.92%,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7.67%。
特此公告。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