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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晟新材: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4-07-08  

						证券代码:300169            证券简称:天晟新材            公告编号:2014-066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
议于 2014 年 7 月 5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将相关事宜通知
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4 年 7 月 28 日(星期一)下午 2 点

    (2)网络投票时间: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

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
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如下: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4 年 7 月 28 日上午 9:30-11:30、下
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4 年 7
月 27 日 15:00 至 2014 年 7 月 28 日 15:00 的任意时间。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
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3、股权登记日:2014 年 7 月 24 日(星期四)
     4、会议地点:常州市天宁经济开发区龙锦路 508 号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会议室 106
    5、召集人: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6、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 2014 年 7 月 24 日(星期四)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股东也可以在网络投票时
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二届董事
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
料完备。
    (二)本次会议提案如下: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独立董事候选人);
    以上两项议案实施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同时根据深交所网络投票系统的要
求以及便于广大投资者投票表决,故对《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中的非
独立董事候选人及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分开表决。
    3、《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该议案实施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4、《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5、《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6、《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的议案》;
    7、《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三、出席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
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代
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受托出席人的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他人出席的,代
理人需持委托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受托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
登记表》(详见附件一),以便确认登记,信函或传真请于 2014 年 7 月 25 日(星期
五)上午 11:30 前送达公司证券部,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邮寄地址:常州市龙锦路 508 号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
213028(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地点:常州市龙锦路 508 号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3、登记时间:2014 年 7 月 25 日(星期五)上午 11:30 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
信函登记以收到地邮戳为准。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
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5169
    2、投票简称:天晟投票
    3、投票时间: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4 年 7 月
28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交所买入股票操作。
    4、在投票当日,“天晟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
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 元代表总议案,
1.00 元代表议案 1,1.01 元代表议案 1 中子议案 1.1 ,2.00 元代表议案 2,依此类
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
       具体情况如下:
议案序号     议案内容                                               委托价格
100          总议案(对应以下所有议案)                             100 元
1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
1.1          吕泽伟                                                 1.01 元
1.2          孙剑                                                   1.02 元
1.3          吴海宙                                                 1.03 元
1.4          徐奕                                                   1.04 元
2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独立董事候选人)     --
2.1          李凤杰                                                 2.01 元
2.2          姚琪                                                   2.02 元
2.3          钱炳                                                   2.03 元
3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3.1          郭荣健                                                 3.01 元
4            《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4.00 元
5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00 元
6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6.00 元
             的议案》
7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7.00 元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分累积投票制议案和非累计投票制议案
两种情况申报股数。
       (4)如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它所有议案表达相
同意见。
       A、非累计投票制议案:议案 4-7,股东按下表申报股数:1 股代表同意,2 股
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
表决意见类型                                  委托数量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B、累积投票制议案:议案 1-3,对应每一项表决,股东输入的股数为其投向该
候选人的票数。其中:股东持有的选举非独立董事的总票数,为其持有的股数与 4
的乘积,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 4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上述候选人
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股数与 4 的乘积;股东持有的选举独立董事
的总票数,为其持有的股数与 3 的乘积,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 3 位独立董事
候选人,也可以在上述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股数与 3 的乘
积;股东持有的选举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的总票数,股东将其持有的股数分配给该
位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候选人,总数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股份总数。
   (5)投票举例
       ①股权登记日持有“天晟新材”股票的投资者,对公司非累积投票议案投同意
票,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投票简称       买卖方向        委托价格       委托股数
365169            天晟投票       买入            100 元         1股

       ②如某股东对议案 4 投反对票,对其他非累积投票议案投赞成票,选举非独立
董事吕泽伟先生,申报顺序如下:
投票代码          投票简称       买卖方向        委托价格       委托股数
365169            天晟投票       买入            4.00 元        2股
365169            天晟投票       买入            100 元         1股
365169            天晟投票       买入            1.01 元        自愿投票数(不超过所
                                                                持有股数与4的乘积)
       ③如股东对 4-7 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
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
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
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
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7)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
未参与投票。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4 年 7 月 27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
一日)下午 15:00,结束时间为 2014 年 7 月 28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
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
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网络投票表决注意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
统或者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
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
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
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
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六、联系方式
    1、联系人:宋越 王莹
    2、电话:0519-86929011、0519-86929019
    3、传真:0519-88866091
    4、邮编:213028
    会议会期半天,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
决议、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
    1、股东参会登记表
    2、授权委托书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七月五日
附件一: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姓 名                              身份证号
股东账号                           持 股 数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 编
是否本人参会                       备 注
                                     授 权 委 托 书


      致: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
      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
      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说明:请在对议案投票选择时打“√”,“同意”“反对”“弃权”三个选择项下

      都不打“√”视为弃权,同时在两个选择项中打“√”按废票处理。)

序号                议案                                     同意票(股)

1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非独   本议案实施累积投票

                    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票(股),请填票数(票

                                                             数合计不超过股东持票数的 4

                                                             倍)】

1.1                 吕泽伟

1.2                 孙剑

1.3                 吴海宙

1.4                 徐奕

2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独立   本议案实施累积投票

                    董事候选人)                             【同意票(股),请填票数(票

                                                             数合计不超过股东持票数的 3

                                                             倍)】

2.1                 李凤杰

2.2                 姚琪

2.3                 钱炳

3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议案实施累积投票

                                                             【同意票(股),请填票数(票

                                                             数合计不超过股东持票总数)】

3.1                 郭荣健
序号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4               《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5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6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授权董事会办理

                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的议案》

7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股东持股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票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授权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