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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晟新材:关于增加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暨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的公告2014-07-17  

						证券代码:300169           证券简称:天晟新材          公告编号:2014-068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
      暨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晟新材”)于 2014 年
7 月 5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4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并发出了《关于召开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详情请见 2014 年 7 月 8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公司公告《关
于召开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股权登记日为 2014 年 7 月 24 日,现
场会议的召开时间为 2014 年 7 月 28 日 14:00。
    2014 年 7 月 16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之一---吕泽伟先生《关于提
请补充天晟新材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相关议案内容的临时提案函》,经公司
董事会审核,公司股东吕泽伟先生的临时提案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内容具体明确,属于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该
次股东大会审议。截止本公告发布日,吕泽伟先生持有公司 39,916,614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14.23%。
    该提案内容如下:
    2014 年 7 月 5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
司经营范围的议案》,进行增加公司经营范围(最终以工商核准为准),现于原议案
基础之上补充增加以下内容:“机电设备生产、加工和销售;胶粘制品、光电材料、
光电产品的研发和销售”。
    在补充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后,对《公司章程》第十三条进行补充修订(最终以
工商核准为准)。
    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
营范围:塑料制品、橡胶制品制造(限 营范围:塑料制品、橡胶制品制造(限
分支机构经营);新型复合材料、新型 分支机构经营);新型复合材料、新型
墙体材料、保温材料、建筑用隔热及吸 墙体材料、保温材料、建筑用隔热及吸
声材料的研发、制造和销售;轨道车辆 声材料的研发、制造和销售;轨道车辆
配件、船舶配件、机械零部件加工;化 配件、船舶配件、机械零部件加工;化
工原料、普通机械销售;技术咨询服务; 工原料、普通机械销售;技术咨询服务;
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 机电设备及金属制品生产、加工和销
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 售;胶粘制品、光电材料、光电产品的
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研发和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
                                    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
                                    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增加的临时提案如下:
    1、《关于补充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2、《关于补充修订<公司章程>及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的议案》。
    鉴于本次吕泽伟先生提出的临时提案是在 2014 年 7 月 5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基础之上进行再补充增
加,同时也需要对《公司章程》第十三条进行修订。根据深交所相关规定,对同一
事项有不同提案且公司提供网络投票方式的,股东大会不得设置“总议案”,故公
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取消“总议案”。
    除上述临时提案及取消网络投票“总议案”外,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其他事项不变,现将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项重新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4 年 7 月 28 日(星期一)下午 2 点

    (2)网络投票时间: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

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
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如下: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4 年 7 月 28 日上午 9:30-11:30、下
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4 年 7
月 27 日 15:00 至 2014 年 7 月 28 日 15:00 的任意时间。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
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3、股权登记日:2014 年 7 月 24 日(星期四)
     4、会议地点:常州市天宁经济开发区龙锦路 508 号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会议室 106
     5、召集人: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6、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 2014 年 7 月 24 日(星期四)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股东也可以在网络投票时
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二届董事
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
料完备。临时提案经审核,内容具体明确,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
     (二)本次会议提案如下: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独立董事候选人);
    以上两项议案实施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同时根据深交所网络投票系统的要
求以及便于广大投资者投票表决,故对《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中的非
独立董事候选人及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分开表决。
    3、《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该议案实施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4、《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5、《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6、《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的议案》;
    7、《关于补充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8、《关于补充修订<公司章程>及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的议案》;
    议案 6 和议案 8 为同一事项,属于对同一事项有不同提案。详细说明请见下述
“投票举例及说明”
    9、《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三、出席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
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代
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受托出席人的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他人出席的,代
理人需持委托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受托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
登记表》(详见附件一),以便确认登记,信函或传真请于 2014 年 7 月 25 日(星期
五)上午 11:30 前送达公司证券部,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邮寄地址:常州市龙锦路 508 号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
213028(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地点:常州市龙锦路 508 号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3、登记时间:2014 年 7 月 25 日(星期五)上午 11:30 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
信函登记以收到地邮戳为准。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
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5169
      2、投票简称:天晟投票
      3、投票时间: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4 年 7 月
28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交所买入股票操作。
      4、在投票当日,“天晟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
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 元代表议案 1,
1.01 元代表议案 1 中子议案 1.1 ,2.00 元代表议案 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
应的价格分别申报。
      具体情况如下:
议案序号     议案内容                                               委托价格
1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
1.1          吕泽伟                                                 1.01 元
1.2          孙剑                                                   1.02 元
1.3          吴海宙                                                 1.03 元
1.4          徐奕                                                   1.04 元
2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独立董事候选人)     --
2.1         李凤杰                                                 2.01 元
2.2         姚琪                                                   2.02 元
2.3         钱炳                                                   2.03 元
3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3.1         郭荣健                                                 3.01 元
4           《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4.00 元
5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00 元
6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6.00 元
            的议案》
7           《关于补充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7.00 元
8           《关于补充修订<公司章程>及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8.00 元
            手续的议案》
9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9.00 元

       备注:根据深交所相关规定,取消网络投票总议案。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分累积投票制议案和非累计投票制议案
两种情况申报股数。
       (4)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分为非累计投票制议案和累计投票制议案。
       A、非累计投票制议案:议案 4-9,股东按下表申报股数:1 股代表同意,2 股
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
表决意见类型                                 委托数量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B、累积投票制议案:议案 1-3,对应每一项表决,股东输入的股数为其投向该
候选人的票数。其中:股东持有的选举非独立董事的总票数,为其持有的股数与 4
的乘积,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 4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上述候选人
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股数与 4 的乘积;股东持有的选举独立董事
的总票数,为其持有的股数与 3 的乘积,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 3 位独立董事
候选人,也可以在上述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股数与 3 的乘
积;股东持有的选举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的总票数,股东将其持有的股数分配给该
位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候选人,总数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股份总数。
   (5)投票举例及说明
    ①股权登记日持有“天晟新材”股票的投资者,对公司非累积投票议案 4 投同
意票,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投票简称        买卖方向        委托价格       委托股数
365169         天晟投票        买入            4.00 元        1股

    ②如某股东对议案 4 投反对票,选举非独立董事吕泽伟先生,申报顺序如下:
投票代码       投票简称        买卖方向        委托价格       委托股数
365169         天晟投票        买入            4.00 元        2股
365169         天晟投票        买入            1.01 元      自愿投票数(不超过所
                                                            持有股数与4的乘积)
    ③议案 6 和议案 8 为同一事项,属于对同一事项有不同提案,股东或其代理人
不得对同一事项的不同提案同时投同意或者反对票。对不同提案投同意或者反对票
的,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将视为“弃权”。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7)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
未参与投票。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4 年 7 月 27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
一日)下午 15:00,结束时间为 2014 年 7 月 28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
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
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网络投票表决注意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
统或者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
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
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
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
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六、联系方式
    1、联系人:宋越 王莹
    2、电话:0519-86929011、0519-86929019
    3、传真:0519-88866091
    4、邮编:213028
    会议会期半天,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
决议、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
    1、股东参会登记表
    2、授权委托书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七月十六日
附件一: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姓 名                            身份证号
股东账号                         持 股 数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 编
是否本人参会                     备 注
                                      授 权 委 托 书


    致: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
    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
    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说明:请在对议案投票选择时打“√”,“同意”“反对”“弃权”三个选择项下都不
    打“√”视为弃权,同时在两个选择项中打“√”按废票处理。)
序号                 议案                                   同意票(股)
1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非独 本议案实施累积投票
                     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票(股),请填票数(票
                                                            数合计不超过股东持票数的 4
                                                            倍)】
(1)                吕泽伟
(2)                孙剑
(3)                吴海宙
(4)                徐奕
2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独立 本议案实施累积投票
                     董事候选人)                           【同意票(股),请填票数(票
                                                            数合计不超过股东持票数的 3
                                                            倍)】
(1)                李凤杰
(2)                姚琪
(3)                钱炳
3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议案实施累积投票
                                                            【同意票(股),请填票数(票
                                                            数合计不超过股东持票总数)】
(1)                郭荣健
序号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4                《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5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6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授权董事会办理
                 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的议案》
7                《关于补充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8                《关于补充修订<公司章程>及授权董事会
                 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的议案》
9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股东持股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票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授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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