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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晟新材:关于终止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常州新祺晟高分子科技有限公司、常州铭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的公告2014-09-09  

						证券代码:300169           证券简称:天晟新材           公告编号:2014-089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常州新祺晟高分子科技
        有限公司、常州铭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终止吸收合并概述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4
年 1 月 9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及于 2014 年 3 月 31 日召开
的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常州新祺晟高分
子科技有限公司、常州铭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4 年 1 月 10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关
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常州新祺晟高分子科技有限公司、常州铭晟光电科技有限
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04)。
    经公司 2014 年 9 月 9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
止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常州新祺晟高分子科技有限公司、常州铭晟光电科技有限
公司的议案》,公司决定终止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常州新祺晟高分子科技有限公
司、常州铭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终止吸收合并尚需经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二、终止吸收合并的原因
    公司拟通过整体吸收合并的方式合并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州新祺晟高分
子科技有限公司、常州铭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新祺晟”、“铭
晟光电”)的所有资产、负债,完成后上述两家全资子公司将注销登记。
    本次吸收合并的初衷是为了进行公司业务的整合,优化公司管理架构,减少
管理层级,提高管理效率,降低运营成本,进行公司长远发展的进一步规划,但
合并事项进入实施阶段后,在具体实施进程中发现本次吸收合并所选的时机尚不
完全成熟,不符合公司目前市场行情以及不符合目前公司的战略规划道路,故吸
收合并具体实施将不再继续推进。根据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一贯强调稳健经营的
理念,为避免吸收合并实施相关问题久拖不决,以及考虑到由此给常州新祺晟、
铭晟光电带来的日常经营风险,为了更好地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经公司审
慎研究,决定终止本次吸收合并事宜。


    三、对公司的影响
   常州新祺晟、铭晟光电作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财务报告已按 100%比
例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进行吸收合并前后,本公司实际持有权益没有变
化,不会对本公司当期损益产生实质性影响。
   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本次吸收合并实施阶段双方未签署任何具备法律效力
的合同或协议,因此终止吸收合并两家全资子公司事项,不会对常州新祺晟、铭
晟光电两家公司的正常运营造成影响,亦不会对本公司的当期损益及股东权益造
成影响。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吸收合并事项终止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九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