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晟新材: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公告2016-10-21
证券代码:300169 证券简称:天晟新材 公告编号:2016-079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10 月 21 日
接到公司 5%以上股东徐奕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截止本公告日,徐奕
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6,366,146 股,占公司总股本 5.02%,其中处于质押状态的股
份 14,993,79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60%。
徐奕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以及其他合法方式减持公司
股份不超过 4,091,537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26%),其中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
2,719,182 股,将在解除质押后进行减持。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
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之后的十二个月内进行;通过证券交易所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
六个月内进行,且 3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
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一、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1、减持股东姓名:徐奕;
2、减持股东的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日,徐奕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6,366,146
股,占公司总股本 5.02%,其中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 14,993,791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4.60%。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使用安排;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参与公司送转的股份、
二级市场买入;
3、减持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之后的十二个月内进行;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
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 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
3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4、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其他合法方式;
5、减持数量和比例:徐奕先生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4,091,537股,即不超过
公司总股本的1.26%,其中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2,719,182股,将在解除质押后进
行减持,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连续三个月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若此期间
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处理);
6、价格区间:视市场价格确定。
三、承诺与履行情况
1、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作出如下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
(2) 锁定期满后,在本人担任股份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内,
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和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
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2、关于稳定股价预案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计划自公司复牌后6个月内,根据中国
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自2015年1
月1日至2015年7月9日累计减持金额的10%,初步预计拟使用自筹资金700万元至
1,000万元人民币进行增持,并承诺在增持完成后6个月内不减持所持公司股份。
徐奕先生于2015年12月30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增持公司股份31,200股,增持金额
502,289元(详情请见公司于2016年1月5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
露网站《关于控股股东及董事高管增持公司股份承诺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16-001)。
截至本公告日,徐奕先生均严格遵守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四、其他说明
1、在上述计划减持股份期间,徐奕先生将严格履行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
书》中作出的承诺,并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
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后续出台了关于大股东减持股份的其他规定,也将严格遵照规
定执行。
2、徐奕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其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
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若按照上述减持计划减持
完成后,徐奕先生将不再是持股5%以上股东。
五、备查文件
1、徐奕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