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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晟新材: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公告2017-01-26  

						证券代码:300169          证券简称:天晟新材         公告编号:2017-006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 5%以上
股东中科汇通(深圳)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汇通”)的《减持
计划书》。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中科汇通(深圳)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2、股东的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日,中科汇通持有公司股份 16,328,108 股,
占公司总股本 5.01%,其中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 16,328,10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01%。
    3、股东过去十二个月内未减持公司的股份。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安排需要;
    2、股份来源:二级市场竞价买入;
    3、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六个月内;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方式;
    5、减持数量和比例:中科汇通计划减持数量16,328,108股,即公司总股本的
5.01%。(如遇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
减持股份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6、价格区间:根据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或者协议双方意向确定。
    7、本次拟减持事项与中科汇通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三、其他说明
    1、中科汇通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
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2、本次减持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风险。本次减持计划可能由于中科汇通自
身资金安排的变化而仅部分实施或放弃实施。
    3、公告将继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4、本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情况。
   5、本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基本面
未发生重大变化。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中科汇通的《减持计划书》。




    特此公告。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