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晟新材: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17-05-12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天晟新材
股票代码:300169
信息披露义务人:晟衍(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耀华路251号一幢一层
通讯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耀华路251号一幢一层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增加
签署日期:2017 年 5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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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
称“《准则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
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
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 上市公司”、“天晟新材”)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
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天晟新材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
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作出任何解释
或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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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 5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5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6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7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7
附表:...............................................................................................................................................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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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中作如下释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晟衍(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晟衍”
公司、天晟新材、上
指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市公司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指《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
准则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 指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晟衍(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晟衍”)
注册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耀华路251号一幢一层
法定代表人:吴海宙
注册资本:3,000 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主要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实业投资,投资咨询,保险咨询,企业
管理咨询,商务咨询,财务咨询,市场信息咨询与调查(不得从
事社会调研、社会调查、民意调查、民意测验),企业资产重组
并购策划,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信息技术外包、金融业务
流程外包、金融知识流程外包,从事计算机网络专业领域内的技
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计
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的开发、销售、电子商务(不得从事金融
业务)
营业期限:2015 年 12 月 7 日至 2035 年 12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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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MA1K33NX8N
股东情况: 吴海宙(持股比例 100%)
通讯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耀华路 251 号一幢一层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信息:吴海宙
姓名 长期居住地及是否取
在公司任职或在其他公司
(包括曾 性别 国籍 身份证号码 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
兼职情况
用名) 的居留权
常州市天宁区****,
吴海宙 男 中国 51010219690512**** 董事长
无境外长期居留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
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晟衍(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不存在持有、控制其
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股份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晟衍认可并看好天晟新材的业务发展模式及未来发展前景,希望通过此次股权
增持,长期持有天晟新材股份,与上市公司共同发展。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股份增减计划
晟衍除本次股份增持外,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天晟新材股份的可能,
并将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截止到本报告书签署日,晟衍合计持有天晟新材股份 16,299,022 股,占天晟新
材总股本的 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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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2017 年 5 月 11 日,晟衍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天晟新材无
限售条件流通股 224,000 股, 占天晟新材总股本的 0.07%。
增持均价 增持股数 增持比例
股东名称 增持方式 增持日期
(元) (股) (%)
晟衍 集中竞价 2017 年 5 月 11 日 7.85 元 224,000 0.07%
合计 224,000 0.07%
上述增持前后,晟衍持有天晟新材股份变化情况详见下表:
增持前持股数量、持股比例 增持后持股数量、持股比例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6,075,022 4,93% 16,299,022 5.00%
晟衍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6,075,022 4,93% 16,299,022 5.00%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是否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
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晟衍持有的天晟新材股份除 8,570,000 股处于质押状态外,其余不存在任何权利
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的情况。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提交本报告书之日前六个月内
通过深交所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系统累计增持公司股票16,075,022股,占公司股
份总额的4.93%,具体情况如下:
交易均价 增持比例
股东名称 增持方式 增持日期 增持股数(股)
(元) (%)
晟衍 大宗交易 20161212 11.30 15,355,200 4.71%
晟衍 集中竞价 20161229 13.13 408,850 0.13%
晟衍 集中竞价 20161230 12.89 254,372 0.08%
晟衍 集中竞价 20170103 12.59 56,600 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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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重要信息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其他重
大事项和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1、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办
2、联系电话:0519-86929011
3、联系人:李桦、张艳松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晟衍(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17 年 5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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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 上市公司所在地 常州市龙锦路508号
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 天晟新材 股票代码 300169
信息披露义务人 晟衍(上海)投资管理 信息披露义务人联系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
名称 有限公司 区耀华路251号一幢一层
拥有权益的股份 增加 ■减少□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无□
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
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 是□否■
是否为上市公司 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第一大股东
权益变动方式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持股数量:16,075,022股 持股比例:4.93%
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 变动数量:224,000股 变动比例:0.07%
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持股数量:16,299,022股 持股比例: 5.00%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 是■否□
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 6 个月是否在二级 是■ 否□
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 是 □ 否 □
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 是 □ 否 □
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
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
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是 □ 否 □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 否 □
填表说明:
1、 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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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 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 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
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签章):晟衍(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吴海宙
日期:2017 年 5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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