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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晟新材:关于控股股东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2017-06-05  

						证券代码:300169          证券简称:天晟新材             公告编号:2017-035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晟新材”)于 2017 年 6
月 2 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晟衍(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晟衍”)的
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同时为提升
投资者信心,稳定公司股价,维护中小股东利益,晟衍计划自 2017 年 6 月 5 日
起六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增持本公司股份,现
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情况说明
    1、增持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同时为提升投
资者信心,稳定公司股价,维护中小股东利益,晟衍拟实施本次增持计划,以更
好的支持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
    2、增持人基本情况:
    晟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吴海宙先生 100%持股的公司,晟衍
与吴海宙先生、吕泽伟先生、孙剑先生为一致行动人。吴海宙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9.87%的股份,通过晟衍间接持有 5.00%的股份,一致行动人吕泽伟先生持有公
司的 7.51%股份,孙剑先生持有公司 6.86%的股份。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
29.24%股份。
    3、增持计划:
    晟衍拟自 2017 年 6 月 5 日起六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的有关规定,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
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等)增持本公司股份,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总股
份的 2%,晟衍增持所需的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4、增持金额及价格
    在本公司股价不超过 9 元/股的范围内,增持金额不低于 4500 万元,且不超
过 5900 万元。
    二、其他说明
    1、晟衍承诺:在增持期间及在增持完成后的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公司股份。
    2、本次增持公司股份前,晟衍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 95,301,064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29.24%,本次股份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配不具
备上市条件。
    3、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
业务指引》等规定。
    4、公司将继续关注晟衍后续增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六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