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晟新材:关于公司参与设立江苏“263”环保产业基金的公告2017-06-14
证券代码:300169 证券简称:天晟新材 公告编号:2017-037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参与设立江苏“263”环保产业基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订的《关于设立江苏“263”环保产业基金之合作框架协议》为框架
性协议,具体的实施内容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本协议所涉及合作事项,各方
后续将另行签订具体的协议进行约定。
2、本次签订的《关于设立江苏“263”环保产业基金之合作框架协议》尚未确
定具体项目,暂时无法预计本次框架合作协议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近日签署了《关于设立
江苏“263”环保产业基金之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 协议概述
为积极响应省委省政府的“263”计划,促进江苏省环保产业发展,常州天晟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江苏民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北京苏
商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携手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等机构设立江苏“263”环保产业基金(暂定名称,
具体以工商登记为准),初步规模约人民币 100 亿元。产业基金将充分整合各方
的技术、资本、产业资源优势,为江苏环保事业添砖加瓦。 根据《公司章程》
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 合作方介绍
(一)江苏民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黄东峰
注册资本: 860,000 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 无锡市锡山区安镇街道丹山路 78 号锡东创荣大厦 A 座 15 楼
经营范围:股权、债权投资及管理、实业投资、资产管理、国际并购,商务咨询、
财务咨询、投资咨询、发起设立股权投资基金及基金管理公司、国家法律法规允
许的其他境内外投资和资产管理。
(二)北京苏商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钟山
注册资本: 5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北京市平谷区林荫北街 13 号信息大厦 802 室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投资管理。
(三)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法定代表人: 方斌斌
开办资本: 7,000 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 南京市鼓楼区江东北路 176 号
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成立于 1985 年,是江苏省环境保护厅直属的综合性
环境科研机构,主要从事生态环境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清洁生产审核、环境污
染防治技术研发、环境工程设计、环境政策及战略研究等公益型环境科研工作。
直属于江苏省环境保护厅。
(四)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夏平
注册资本: 1,154,445 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 南京是中华路 26 号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
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承销短期
融资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企业债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信用证服务
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代客理财、代理销售基金、代理销售贵
金属、代理收付和保管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提供保险箱业务;办理委托存贷款业
务;从事银行卡业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结售汇、代
理远期结售汇;国际结算;自营及代客外汇买卖;同业外汇拆借;买卖或代理买
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网上银行,经银行业
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五)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负责人: 关恒秋
营业场所:南京市玄武区长江路 2 号
经营范围:办理人民币存款、贷款、结算;办理票据贴现;代理发行金融债券;
代理发行、兑付、销售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外汇存款;外
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结汇、售汇;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
总行授权的外汇担保;总行授权的代客外汇买卖;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
经中国银行行业监督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 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目的
为积极响应江苏省委省政府 2016 年提出的“两减六治三提升”(简称“263”
计划)行动,旨在两三年内解决影响环境质量改善的突出问题,尽早实现生态环
境质量的根本性好转,充分整合各方技术、资本、产业资源优势,促进江苏省环
保产业发展。
(二)合作范围
1、各方拟合作设立环江苏“263”环保产业基金,初步规模人民币 100 亿元;
2、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充分发挥技术、
施工、相关项目资源等优势;
3、江苏民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北京苏商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江苏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等充分发挥资本、融资、财务
管理、政府合作等优势;
4、基金主要用于江苏省内环境整治项目(土壤治理、水体治理等)的投资、
融资,参与有关 PPP 项目等;
5、江苏“263”环保产业基金的相关设立、运作方式由各方另行协商确定。
四、 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设立环保产业基金的目的为通过搭建环保产业投资、融资渠道的创新
平台,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优化公司战略布局,提升公司在环保领域的地位,多
方面获得产业发展的回报。
本次合作是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在保证公司业务正常发展的前提下,充
分发挥相关合作方的资源和优势,通过借鉴合作方的投资经验和综合管理能力,
为公司的经营管理,资本运作提供丰富的经验与资源,在推动公司跨越式发展的
同时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拓宽盈利渠道,夯实主业发展、加快领域布局,对公
司业绩持续健康增长提供有力保障,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 风险提示
本次签署的合作框架协议仅为协议各方合作的意向性约定,具体协议签署
以及实施方案尚未落实,有待在合作具体条件达成时另行签署正式合作协议,届
时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 备查文件
1、《关于设立江苏“263”环保产业基金之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六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