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晟新材:关于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7-10-14
证券代码:300169 证券简称:天晟新材 公告编号:2017-080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
会议于 2017 年 10 月 13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
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将相关事宜
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会议时间:
①现场会议时间:2017 年 10 月 30 日(星期一)下午 2:30 分
②网络投票时间: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
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
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如下: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10 月 30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7 年 10 月
29 日 15:00 至 2017 年 10 月 30 日 15:00 的任意时间。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
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3、股权登记日:2017 年 10 月 25 日(星期三)
4、会议地点:常州市天宁经济开发区龙锦路 508 号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会议室 106
5、召集人: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6、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 2017 年 10 月 25 日(星期三)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股东也可以在网络投票时
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二)本次会议提案如下: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01 选举吴海宙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吕泽伟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选举孙剑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 选举徐奕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独立董事候选人);
2.01 选举李凤杰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选举钱炳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 选举黄明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3.01 选举郭荣健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以上1-3议案董事、监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任职资料和独立性尚需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特别提示:1-3议案为累积投票议案,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
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
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累积投票提案:提案 1、2、3 为等额选举
1.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应选人数(4)人
1.01 选举吴海宙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2 选举吕泽伟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3 选举孙剑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4 选举徐奕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2.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独立董事候选人) 应选人数(3)人
2.01 选举李凤杰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2 选举钱炳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3 选举黄明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3.00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应选人数(1)人
3.01 选举郭荣健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
四、出席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
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代
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受托出席人的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他人出席的,代
理人需持委托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受托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
登记表》(详见附件一),以便确认登记,信函或传真请于 2017 年 10 月 27 日(星期
五)上午 11:30 前送达公司证券部,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邮寄地址:常州市龙锦路 508 号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
213028(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地点:常州市龙锦路 508 号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3、登记时间:2017 年 10 月 27 日(星期五)上午 11:30 之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
信函登记以收到地邮戳为准。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
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5169,投票简称:天晟投票
2、填表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
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
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
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 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4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4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
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 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
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选举股东代表监事(如提案 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1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1 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
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 年 10 月 30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10 月 29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
前一日)下午 3:00,结束时间为 2017 年 10 月 30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
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
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
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
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六、网络投票表决注意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
统或者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
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
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
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
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七、联系方式
1、联系人:李桦、张婷
2、电话:0519-86929011
3、传真:0519-88866091
4、邮编:213028
会议会期半天,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八、备查文件
1、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
1、股东参会登记表
2、授权委托书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十三日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姓 名 身份证号
股东账号 持 股 数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 编
是否本人参会 备 注
授 权 委 托 书
致: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 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
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
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说明:请在对议案投票选择时打“√”,“同意”“反对”“弃权”三个选择项下都不
打“√”视为弃权,同时在两个选择项中打“√”按废票处理。)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同 反 弃
意 对 权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累积投票提案:提案 1、2、3 为等额选举
1.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非独 应选人数(4)人
立董事候选人)
1.01 选举吴海宙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
事
1.02 选举吕泽伟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
事
1.03 选举孙剑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4 选举徐奕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2.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独立 应选人数(3)人
董事候选人)
2.01 选举李凤杰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2 选举钱炳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3 选举黄明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3.00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应选人数(1)人
3.01 选举郭荣健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 √
监事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股东持股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票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授权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