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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晟新材: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11-20  

						证券代码:300169           证券简称:天晟新材           公告编号:2017-094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晟新材”)第四届
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 2017 年 11 月 17 日以电话方式、2017 年 11 月 18 日以
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并于 2017 年 11 月 20 日上午 9:30 在常州市龙锦路 508
号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
议由董事长吴海宙召集、主持,应参会董事 7 名,实际参会董事 7 名,其中董事
吴海宙、吕泽伟、孙剑、徐奕参加现场会议,独立董事李凤杰、黄明、钱炳以通
讯方式参加会议。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集、召开情况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关于与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合资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中铁工业,股票代码:
600528)在南京合资设立中铁轨道交通装备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注册登记
为准),注册资本人民币 9000 万元,中铁工业持股比例为 55%,认缴出资和实
缴出资为人民币 4950 万元,天晟新材持股比例 45%,认缴出资和实缴出资为人
民币 4050 万元。经营范围为:各种制式新型轨道交通车辆、转向架、制动、轴
承及其他系统设备的研发、制造、维修改造、再制造;新型轨道交通车辆及系统
设备的进出口业务;设备安装维护等其他相关业务(以最终工商注册结果为准,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审议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
    结合行业发展趋势以及在轨道交通行业多年的积累,公司将通过本次合资重
点布局轨道交通车辆整车和零部件制造,研发各种新型轨道交通车辆及系统设
备,打造中国新型轨道交通车辆自主品牌和探索轨道交通与新型城镇化、地方特
色产业统筹发展新模式;本次合资事项将为公司构建新的盈利增长点,实现公司
业绩的进一步提升,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和全体股东利益。




    特此公告。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