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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晟新材:关于一致行动人增持计划进展情况暨持股比例达到30%的提示性的公告2017-11-29  

						证券代码:300169              证券简称:天晟新材                   公告编号:2017-095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一致行动人增持计划进展情况暨持股比例达到 30%的
                                 提示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晟新材”) 于近日接到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吴海宙先生的通知,其持股 100%的晟衍(上海)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晟衍”)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增持公司股份 2,494,300
股,致使晟衍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数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 29.23%增
加为 30.00%。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本次交易情况

    1、股东本次股份变动情况:
                                                成交均价        买入数量
收购人     买入方式          买入日期                                        变动比例(%)
                                                (元/股)       (股)
 晟衍      竞价方式     2017年11月27日            6.48           695,100            0.21

 晟衍      竞价方式     2017年11月28日            6.62         1,491,700            0.46

 晟衍      竞价方式     2017年11月29日            6.62           307,500            0.09

    2、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交易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
股东姓名
             持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持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吴海宙         32,186,614                9.87             32,186,614                9.87

吕泽伟         24,465,814                7.51             24,465,814                7.51

  孙剑         22,349,614                6.86             22,349,614                6.86

  晟衍         16,299,022                5.00             18,793,322                5.77
一致行动人合计   95,301,064         29.23        97,795,364        30.00


       上述交易发生前,晟衍持有公司股份 16,299,022 股,占公司总股本 5.00%,
   上述交易发生后,晟衍持有公司股份 18,793,322 股,占公司总股本 5.77%,晟衍
   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吴海宙先生 100%持股的公司,晟衍与吴海宙
   先生、吕泽伟先生、孙剑先生为一致行动人。

       二、股东未来增持计划

       公司于2017年6月5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晟
   衍计划自2017年6月5日起六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
   定,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
   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股份,晟衍增持所需的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本次增持后,晟衍将继续增持公司股份,增持计划如下:
       1、增持人名称:晟衍(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
   同时为提升投资者信心,稳定公司股价,维护中小股东利益,晟衍拟实施本次增
   持计划,以更好的支持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
       3、增持计划: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在未来12个月内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等)
   进一步增持天晟新材股票,连同本次增持累计金额不低于4500万元且不超过
   5900万元;本次权益变动后12个月内,增持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2%。
       4、增持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
   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等)增持。

       三、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晟衍本次增持公司股份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本次股份变动后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吴海宙、吕泽伟、孙剑、晟衍(上海)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仍为吴海宙、吕泽伟、孙剑。
   3、晟衍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公司股份。
   4、公司将继续关注晟衍后续增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本次股份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详细情况请关注公司后续披露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敬请广大投资者
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