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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晟新材: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达到1%的公告2017-12-05  

						证券代码:300169             证券简称:天晟新材                公告编号:2017-096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达到 1%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晟新材”) 于2017年12
月4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吴海宙先生的通知,其持股100%的晟
衍(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晟衍”)于2017年12月4日通过竞价
交易及大宗交易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3,259,900股,增持比例达到公司总股本的
1%。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交易情况

    1、前次增持情况
    2017 年 11 月 27 日至 2017 年 12 月 29 日,晟衍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增持公司股份 2,494,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77%。增持完成后,晟衍累计
持有公司股份 18,793,32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77%;晟衍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
公司股份 97,795,36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0.0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29 日、12 月 1 日披露的增持公告。
    2、股东本次股份变动情况
                                            成交均价        买入数量
股东名称   买入方式         买入日期                                      变动比例(%)
                                            (元/股)       (股)
  晟衍     竞价交易     2017年12月4日          6.61          59,900           0.02

  晟衍     大宗交易     2017年12月4日          6.43         3,200,000         0.98

                         合计                               3,259,900         1.00

    3、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交易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
股东姓名
             持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持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吴海宙        32,186,614       9.87          32,186,614         9.87

    吕泽伟        24,465,814       7.51          24,465,814         7.51

     孙剑         22,349,614       6.86          22,349,614         6.86

     晟衍         18,793,322       5.77          22,053,222         6.77

一致行动人合计    97,795,364       30.00         101,055,264        31.00


       上述交易发生前,晟衍持有公司股份 18,793,322 股,占公司总股本 5.77%,
   上述交易发生后,晟衍持有公司股份 22,053,222 股,占公司总股本 6.77%,晟衍
   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吴海宙先生 100%持股的公司,晟衍与吴海宙
   先生、吕泽伟先生、孙剑先生为一致行动人。

       二、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 晟衍本次增持公司股份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本次增持后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吴海宙、吕泽伟、孙剑、晟衍(上海)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仍为吴海宙、吕泽伟、孙剑。
       3、晟衍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公司股份。
       4、公司将继续关注晟衍增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5、本次股份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特此公告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四日